区块链技术在国家审计中的应用  

作者简介:
胡扬,湖南农业大学/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匡远配,湖南农业大学;祝子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原文出处:
审计研究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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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任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现实中各种各样的委托代理关系之所以能顺利开展,都离不开信任机制的保障(刘峰,2015)。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国家治理产生的主要原因(谭劲松等,2012)。国家治理强调“共治共享”,以合作及信任为基础,其本质是通过分权制衡、激励约束、信息传递等手段实现公共委托代理双方利益相容及相互信任的机制(商思争等,2017)。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国家治理的必要条件,国家审计通过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维护公共资源与公共利益的至上性,推动社会与政府间的信任。作为一种制度,国家审计属于国家监督的子系统,具有服务国家治理的功能。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囿于技术条件、制度环境以及机制设计等因素,审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难以充分保证,审计监督的准度和效度还有待提高。区块链作为提升信任的有效技术工具,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优势将有助于甄别和传递真实的审计信息,增强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从而推动社会与政府间的信任。如何从技术信任的视角,探讨区块链技术在国家审计领域中的应用值得深入研究。

      二、文献综述

      现有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作用机制的研究多基于“制度信任”视角,研究国家审计正式制度的发展规律,而非正式制度如社会资本、信任等视角去解释国家审计推动国家治理作用的文献不多。早在20世纪70年代,Jensen和Meckling(1976)就提出,审计推动治理需要完善“合作”信任和“多元化”监督的目标实现保障系统。袁小勇(2010)认为甄别和传递真实信息是治理系统中审计子系统的重要职能,审计能增强信息使用者的信任程度,产生“不在场可信任”或“消除不信任感”的需要;孙永军(2013)提出我国国家审计的总目标是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应以实现审计目标为出发点,以信任与融合为基本路径,构筑审计制度的协作体系。王会金和戚振东(2013)认为国家审计通过审计公告、与社会公众信息沟通等制度,公开国家治理运转的审计结果和处理信息,有助于培育信任、合作的社会氛围和社会资本,推动国家治理健康运转。马轶群等(2012)和陈希晖等(2014)认为国家审计具有提升政治信任的功能,国家审计通过提升政治信任实现良政善治。崔雯雯(2017)从社会学角度研究国家审计的基础性功能,认为国家审计通过预测、评价、控制和意愿四种机制发挥信任功能和建立信任文化。高晓霞和钱再见(2020)认为国家审计既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种权力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同时也是一种信任增进机制。

      随着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演进,传统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在互联网环境下存在局限性,信任模式由“制度信任”向“技术信任”演进是大势所趋。Economist(2015)将区块链称为“信任机器”,即区块链技术能促进陌生人之间的信任与合作。袁勇和王飞跃(2016)指出区块链技术能构建分布式节点间的信任关系,从而形成“去中心化”的可信任分布式系统。区块链作为“技术信任”的理性工具,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研究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区块链的技术特征能有效保证无纸化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从而提升审计委托方与审计主体之间的信任关系(黄冠华,2016;Piazza,2017;Yermack,2017;房巧玲等,2020;徐超等,2020);同时,区块链也是大数据审计应用的技术基础与信任基石(侯本忠等,2022)。具体应用层面,区块链技术聚焦于反舞弊审计(乔鹏程,2020)、扶贫审计(王颖等,2020)、国有企业招投标审计(孙谦,2020)、公司审计(刘月龙,2020;房巧玲等,2020)、金融审计(李兆东、王嘉成,2020)等领域,专门针对整体国家审计的系统应用研究尚少,故笔者试图基于技术信任视角,系统研究区块链在国家审计中的应用,并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为例,探讨区块链技术在国家审计中的基本应用框架和发展政策建议,助推国家审计成为一个公信力更高的制度装置和技术架构,推进国家善治。

      三、“技术信任”视域下区块链应用于国家审计的优势

      (一)“制度信任”视域下国家审计信任机制的局限性

      目前学术界对制度信任的界定主要有绩效、文化和正直三个途径(李德国和蒋文婕,2022)。制度信任是公众基于理性思考、实践感知、心理预期等对于政治制度、政府及政策等的信赖、认同和支持。国家审计作为制度安排,主要通过抑制和防范公共权力在配置公共资源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制约权力、防范风险、增进信任。国家审计形成了以经济监督为主责主业,“制约和监督公共权力”为特征的审计法律制度体系。从制度信任出发,国家审计以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基础,以监督国家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主要目标,通过审计准则、审计公告、审计问责以及社会公众信息沟通等制度设计,检查并提供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信息,旨在提高公共资源运用绩效,加强对公共权力主体、公共权力运行行为的审查评价,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家受托责任关系冲突,增进社会与政府间的信任,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制约权力、防范风险和增进信任的制度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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