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创新思考

作者简介:
刘雷,王心煜,倪秦怡,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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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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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2021年3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明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基于此,“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决策可以称之为“双碳”目标。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既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新时代下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衡量标准。毫无疑问,“双碳”目标的实现过程将是一场新发展理念与传统发展思维、新发展格局与传统发展模式、新发展要求与传统发展惯性持续角逐更新的经济社会改革。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于2021年10月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来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由此可见,“双碳”目标已成为我国当前乃至未来几十年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的风向标和指南针,需要各治理主体共同为之努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理应在“双碳”目标实现这一国家治理“新的赶考路上”继续奋斗。

      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功审计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更是成为国家审计治理功能发挥的重要主体。事实上,政策路线确定后,干部便成了决定因素①。经济责任审计正是将国家治理自然人主体中的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作为审计对象,抓住了“关键少数”,在服务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直接而有力,理应成为国家审计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排头兵”。2019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2021年6月审计署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均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要求,为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制度和现实保障。在此背景下,经济责任审计应主动作为,将“双碳”目标作为行为导向,积极创新审计功能,扩大审计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为“双碳”目标实现贡献特有价值。

      二、审计功能相关研究现状

      审计功能是审计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可以直接服务和指导审计实践,得到学者们的持续关注和研究。

      (一)关于审计功能定义的相关观点

      “功能”一词国外一般译为“Function”,作名词时,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将“Function”解释为“职责,作用,功能”②;简明英汉词典将其解释为“功能,官能,作用,职责”③。在中文里,“功能”一词通常可以理解为作用或职能,如新华词典中“功能”一词的词条解释为“器官或物体所发挥的有利的作用”④。现代汉语词典中“功能”一词意为“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的作用”⑤。可见,“功能”一词的涵义与英语中“Function”是相对应的,该词的涵义应包含“作用、职能”等意。

      围绕审计功能(职能),不少学者给出自己的定义和理解。如,娄尔行和唐清亮认为审计的职能指的是审计本身具有的功能,是审计能够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所具备的能力,它是内在于审计的客观属性;蔡春和陈孝、陈孝认为审计功能是审计基于其本质属性所发挥的职能、作用与职责,既包括本质功能,也包括具体功能,具体功能是本质功能的体现;刘家义认为审计机关的职责是通过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揭示问题、查处弊端、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政府各部门更好地尽职尽责,推动国家各项政策有效实施,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研究》课题组将审计功能定义为审计在经济社会运行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功效;许莉认为审计职能作为审计本质的反映,通过审计作用、审计功能和审计业务体现出来;宋夏云和黄佳琦提出,国家审计功能(Function)是指国家审计在社会经济运行中预期可以发挥的有利作用或功效。

      (二)关于审计功能类型的相关研究

      基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关注,本文主要梳理了国家审计功能类型的相关研究。自审计署1983年成立以来,国家审计功能主要表现在经济监督上,具体表现为监督、鉴证和评价功能。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对国家审计功能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在聚焦主责主业,常态化“经济体检”的基础上,国家审计的服务对象和作用范围在不断延伸,对国家审计功能的要求也随之提升。关于国家审计功能的认识和研究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和多元化特征。

      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被认为是对国家审计功能的重要论断,引起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审计署时任审计长刘家义于2007年提出国家审计是“免疫系统”的论断,指出国家审计在国家经济社会运行中发挥着“免疫系统”的功能,具体表现为揭示功能、抵御功能和预防功能,进而引起学界广泛的研究,被应用于经济安全等领域,如国家审计维护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财政安全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后,对国家审计功能的认识转移到国家审计的治理功能上。国家审计被认为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审计机关是国家治理大系统中的一个“免疫系统”,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随后学者们对国家审计治理功能进行深入探讨,提出诸多观点,如“鉴证”和“问责”是国家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的两项重要职能、国家审计应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国家审计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中具有信息甄别和风险预警两方面的重要功能、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功能表现在制度层面、执行层面和效果层面、国家审计的社会责任治理功能等。伴随着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加强党对国家审计的领导,凸显了国家审计的政治属性。国家审计作为政治机关的定位,其政治功能得到了相应的关注,如政治功能表现为政治统治功能、政治管理功能、政治参与功能和政治传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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