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精准扶贫审计概述 扶贫开发工作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而精准扶贫的审计工作则是巩固精准扶贫工作成果的重要环节,在拨付、兑现、公示、报账、检查、审计等扶贫资金的全程动态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将大数据技术引入精准扶贫审计,有利于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基于大数据技术构建科学化的精准扶贫审计机制,其意义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实现局部向整体的转变,增加精准性和效率性。大数据的特点是可以对整体数据进行分析,实现审计思维模式从局部到整体的转变,规避抽样风险的局限性。二是实现微观向宏观的转变,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率。通过大数据技术能够实现对整个地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全覆盖,进而反映阻碍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三是实现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的转变,优化审计程序。以大数据扶贫审计平台为依托,实时采集并分析数据,可实现对异常情况的有效监管,更有利于提升事前和事中监督效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线索。 二、当前我国精准扶贫审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事前审计缺位,审计介入落后 目前,扶贫工作仍然以事后审计为主。通常在项目立项后,审计才开始介入,缺乏事前审计,没有对扶贫资金和扶贫资源进行合理的事前规划,导致部分项目未能有效与贫困户发生对接,浪费了宝贵的人力、物力、财力。例如,某县在科技扶贫项目中,向贫困户发放湖羊,但由于没有进行事前实地调查和事前审计,导致给不是常住人口的贫困户和不适合养殖的地区也发放了湖羊,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影响了扶贫的实际效果。 (二)监督不到位 对精准扶贫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是保障扶贫效率和成果的重要基石,但目前对扶贫工作的监管力度仍然欠佳。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重大扶贫项目中监督方式落后,监督内容不全面。精准扶贫工作没有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过于依赖书面资料,为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和项目工程质量留下隐患。二是对审计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各级审计相关部门对于扶贫资金审计结果的公告有限,信息公开渠道仍不够广泛,公众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社会性监督程度不足。 (三)效果考核与后续评估机制不健全 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缺乏健全的效果考核与后续评估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和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估。具体来说,缺乏对项目、资金最终效果的评估,无法全面了解扶贫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导致扶贫效益不足,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发生。二是缺乏对扶贫工作人员和审计工作人员的后续评估机制。具体来说,对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在工作中真正落实了“脱真贫、真脱贫”的工作目标缺乏有效评估,难以全面掌握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而导致资金被闲置和违规使用,造成扶贫资源的浪费。 (四)审计技术相对滞后,对大数据的利用程度不够 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精准扶贫工作向更深处发展,精准审计的工作要求随之提升。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审计对象复杂,审计内容涉及面广,审计专业性强。目前的审计技术手段相较于精准扶贫审计的需求存在滞后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精准扶贫中审计技术手段相对过时。目前,精准扶贫的审计仍主要是采集财务数据,结合提取检查合同、文件、政策等方式。书面文本体现的财务数据只能反映资金流失等情况,不能将精准扶贫资金的流转全景和使用效果准确地反映出来。二是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对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用程度不够。在精准扶贫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对大数据技术存在知识盲区,精准扶贫的数据管理信息系统仍然有局限性,很多地区仍然使用功能单一的数据分析软件,实务工作中仍然以人工对账、人工核查为主,没有实际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平台,导致工作压力大,工作效率较低,成果欠佳。 (五)精准扶贫审计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目前针对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完善,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阻力。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立法层面,针对精准扶贫审计的专项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导致精准扶贫工作缺少法律依据,审计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难以发挥有效的预防和抵御作用;二是在执法层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综合素养有待提升,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仍比较陌生,对法条的理解不够精准,在执法时不能有效运用法条,对于法律的执行不够严格,导致整改落实不力,屡审屡犯。 三、基于大数据技术,构建科学化精准扶贫审计的策略 (一)基于大数据技术,建立事前审核评估机制 基于大数据技术建立审核评估机制,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基于大数据技术,努力实现精准化的贫困人口识别。对贫困户进行上门走访,实地调查,为每一村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将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动态变化录入平台,建立动态化的贫困户信息平台。通过各村贫困户填写的基本情况登记表,分析贫困户属性、主要致贫原因、家庭成员等情况,确认该户是否为帮扶对象并按照既定的评价指标,对每个贫困户生成相应的贫困指数,进而从生成的数据中识别出最贫困的市、县、乡、村、户。二是在贫困项目立项前,对项目的适应性与可行性进行实地调研。要考虑项目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以确保扶贫基金用到真正贫困的地区,发挥最大的效用。三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关注市场动态变化,对产业发展趋势做出及时、准确的研判,在扶贫项目立项前提供决策服务,在项目落地前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支持。审计人员事前对项目和资金的使用进行预估,推进项目有效落地,以利于资金发挥最大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