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财政审计发展研究  

作 者:
寇理 

作者简介:
寇理,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

原文出处:
审计研究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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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在宪法中确定了国家审计制度。到2022年,宪法确立审计制度已有40年,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部分,长期以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审计,2018年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次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审计机关成立30多年来,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财政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进入新时代以来也在不断发展,在监督国家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绩效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财政审计应着力推动党和国家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政策部署落到实处。

      财政审计覆盖面较广,包含预算执行审计、债务审计、政策跟踪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各级审计机关每年组织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是每年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近些年对中央预算执行的研究相对较多。有研究指出早期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一些不足,也未充分发挥作用,欧阳华生、刘雨、肖霞(2009)指出虽然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力度在逐年加大,但实际纠正效果不佳,屡审屡犯的现象普遍存在。也有研究论证了审计发挥了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作用,肖振东、吕博(2013)梳理了18个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审计工作报告是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反映了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基本路径。赵早早(2015)指出中央预算执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央政府的预算管理,对公共预算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郑朝阳、朱飞(2019)则指出当前中央预算执行审计面临全覆盖不到位、问题高发单位由本级向所属单位下沉等挑战。

      总的来看,现有研究对中央预算执行的研究较为深入,对其存在的不足、发挥的作用,通过实证等进行了研究,但对财政审计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发展变化梳理较少。本文从财政审计在国家审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出发,通过梳理2013年以来的审计工作报告,总结财政审计在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发展和取得的成绩,提出财政审计发挥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二、财政审计在国家审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一)财政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建立以来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立在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掀开了国家审计监督体系建立的序幕,其中第九十一条明确“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强调了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对财政收支、对财政金融机构等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之后,我国宪法历经5次修订,到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一直未发生变化。财政审计一直以来都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最重要的职责之一。1983年,审计署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的第一项,就是对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其中第二条明确“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第四条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后,审计法历经2次修改,2006年修改的审计法,强调了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2021年修改的审计法,扩展了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要求报告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并增加了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的报告。从审计法的变化也可以看出,财政审计一直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

      (二)财政审计具有推动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逻辑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首先,财政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工具,它同时肩负着在市场经济中平衡收入分配“效率”和“公平”问题的重要责任。例如,我国实施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是通过收入再分配,推动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重要手段。其次,财政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重要手段,财政资金是国家政策落地的重要抓手,各类专项资金的设立体现的是国家的政策意图和目标。最后,财政具有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财政的根本属性,社会主义财政是以人为本财政与以民为本财政的有机统一,这与我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脉相承(刘尚希等,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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