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所V”到“所常V”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彤伟,男,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训诂学和汉语史的教学和研究,E-mail:wangtongwei1975@163.com(四川 成都 610064)。

原文出处:
古汉语研究

内容提要:

曹操墓发掘出的“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石牌的语言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我们调查发现,“常所V”在汉语史上存在的历史很长,并非仅见于中古史籍。它从东汉早期出现,随后逐渐发展,唐宋元最为流行,明代渐少,清代口语性较强的文献中虽已不用,但文言性较强的文献中还有。从历时比较的角度看,“所常V”比“常所V”出现得早;然而,当东汉初期“常所V”出现后,就改变了原来“所常V”独占天下的局面,并一度有超过或替代原有结构的情况。由同类同义结构中“素/恒所V”类占绝对优势的情况可知,这类加频率副词的“所字结构”应该以频率副词放在“所”前(即“常所用”式)为优势结构。“常所V”的消失并不是被“所常V”替代,而是受双音化以及韵律节奏的影响而改头换面成了“寻常/日常+所+V”,是其自身的新的发展。曹操墓石牌上的“常所用”完全符合当时的语言特点,可以作为曹操墓为真的一个语言学旁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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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丹青(2018)在一次讲座中谈到关于曹操墓发掘出的“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石牌的语言问题,他说:“当时一看这些石牌我就觉得,这个不符合我的古汉语的语感……正常的情况是,‘所’一般和动词连在一起,前面可以加一些时间地点词语,但是单音节的副词应该是紧靠着动词,应该是‘所常用’,‘常所用’是不顺的……后来孙志阳老师做了一番研究……可惜一直没有发表……表明了一个事实:‘常所用’这种特殊的语序只出现在上古汉语的晚期,是汉代以后才出现的。这个现象只延续了魏晋时期的几百年,以后又退出了汉语的历史。”并据此语言现象说明新发现的曹操墓为真。①

      此前,在曹操墓发掘的消息公布不久,吴金华教授即写过《关于“曹操墓”热议的述评》,谈了大众当时热议的十四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这个“常所用”:②

      自2009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物局宣布安阳安丰乡西高穴村二号墓为“曹操墓”以来,关于曹操墓的热议,引发出一系列值得关注的新、老话题。新话题的核心是,新发现的“曹操墓”是否可信?……有人说,“曹操墓”中出土的“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石牌之所以可疑,是因为……“常所用”三字从来没有人用过……

      在传世文献中,“常所用”这个短语不是未见,而是常见。《三国志·吴志·周泰传》注引西晋虞溥《江表传》:“(孙)权把其臂……即敕以己常所用御帻、青缣盖赐之。”《宋书·萧思话传》:“在青州常所用铜斗,覆在药厨下,得二死雀。”此外,中古时代的汉译佛经也屡见此语,限于篇幅,仅举一例。例如元魏婆罗门瞿昙般若流支译《正法念处经》卷54《观天品之三十三》:“若天俭时,则不赋税。取时以理,不逼不罚,依先旧来常所用称斗尺均平。如是受取,依法不违。”其中“常所用”换成今语,就是“平常所使用的”。这个短语以往仅见于中古时代的史籍,这次又从“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等等石牌上得到印证,可谓“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物”相得益彰的又一佳话。

      吴先生的文章属举例性质随笔,而非专门论证这一语言问题的学术论文;孙志阳先生的文章因未发表,无缘拜读。而后,也有人用貌似翔实的调查(自称调查了18.8亿字的语料),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在东汉末之前并无‘常所用’单独连用的用例,则说明该石牌不是东汉末之物,原本作为曹操墓直接物证的石牌,现在反而成了证明安阳古墓不是曹操墓的直接物证。”③这两种不同的结论引起了我们的兴趣,于是不揣鄙陋,勉力探查一番。今将自己的调查结果略述如下,求教于大方之家。

      从语法的角度看,“常所用”组合中,动词“用”是一个可替换的成分,因此,准确地说,讨论的对象应该是“常所V”这样一个结构。

      我们调查发现,确如吴金华先生所言,“常所V”组合在传世文献中并不乏见。即使在《三国志》中,除了吴先生所举的《三国志·吴志·周泰传》注引西晋虞溥《江表传》一例④之外,本志及裴注仍有5例。胪列如下:

      

      有人说:“无论是对1.8亿字的北大语料库中古代汉语语料库进行检索,还是对17亿字的中国基本古籍库进行检索,均未发现在东汉末之前的文献中存在‘常所用’单独连用的语例,而《关于“曹操墓”热议的述评》所提供的‘常所用’语例也均晚于东汉末,可见迄今为止在传世文献中,尚未发现东汉末之前有‘常所用’单独连用的语例。”⑤曹操死于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正月二十三日,二月二十一日葬于邺城的西陵;《三国志》成书的具体年份应在太康中期或后期,其下限不晚于太康十年,即公元289年⑥;陈寿死后约一百三十余年,裴松之为《三国志》作注,至宋文帝元嘉六年(公元429年)告成。如果认为陈寿之志和裴注都晚于曹操,是以后世证前世,那么我们还可以看看和曹操同时的例子。

      《孔子家语》王肃(公元195-256年)注中有4例:

      

      比王肃更早的应劭(生卒年不详,与曹操同时)在《汉书》注中也有1例:

      

      支谦(生卒年不详,公元223年至252年在东吴)也是与曹操同时代的人,他的译经中用例不少:

      

      比支谦早一点的支娄迦谶(生卒年不详,汉桓帝时至洛阳)的译经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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