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话题易位及相关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满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本文考察“话题-说明”句中次话题易位现象,总结了次话题易位的规律和特点,指出:次话题可以易位,且有一定的规律;主、次话题通常不能同时易位,但有例外。在多重话题句(含次话题)中,两个话题一起后移的情况很受限,三个及以上的不能同时易位。本项次话题研究也揭示了一般易位句的本质和若干特点:易位是对前置部分的语义补充,而非纠误;易位句有急速型,也有舒缓型,前者无停顿、轻读,后者有停顿,不一定轻读;后移成分不宜过于复杂;影响易位的因素涉及句法、语音、语用和语义。本文从一个特定方面检验了汉语式的递归性层次结构源自扁平结构,是并置结构的派生形式。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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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俭明(1980)最早专门探讨了现代汉语口语里的易位现象,随后潘晓东(1981)、孟琮(1982)、陆俭明(1982)、王铎(1987)、张伯江和方梅(1996:52-70)、杨凤仙和杨庆芝(2002)等进一步探讨,深化了对这一现象及其规律的了解。近期,又有新的推进。张伯江(2021)应用易位句分析句法歧义等现象,证明易位句“使得原来的立体结构扁平化了,更容易看清原来结构中的成分本相”。这是宏观方面的结论;微观方面,该文也有新的主张。例如,关于主谓谓语句的易位规律,陆俭明(1980)只讲到了大主语易位的情况:

      (1)你身体好吗?→身体好吗?你。

       (2)那茄子我不想买了。→我不想买了,那茄子。

      张伯江(2021)指出,“小主语跟后面的谓词既然是主谓关系,则也可以发生易位”:

      (3)你身体好吗?→你好吗?身体。

       (4)那茄子我不想买了。→那茄子不想买了,我。

      张伯江的这一观察揭示了一个很有价值的语言现象。但是,张文不是专门研究易位现象本身的,而主要是运用易位手段来验证立体结构可以还原为扁平、并置性结构,因此只是顺带提到这一情况,尚未就小主语易位做纵深考察,从而留下了进一步研究的空间。从“话题-说明”句的角度而言,这些小主语属于次话题①,那么,在张文的基础上我们还想知道:次话题易位有什么特点?受哪些因素约束?主话题与次话题有没有同时易位的可能?多层次话题的易位情况如何?次话题易位现象对于认识一般易位句乃至汉语句法的本质有何意义?这些都很值得探讨。本文就是围绕这些问题所做的一项初步考察。

      2.从话题到次话题

      次话题存在于“话题-说明”句中。从理论上讲,要考察次话题的易位情况,首先要划定“话题-说明”句的范围,实际就是确定话题的范围,然后确定有哪些类型的次话题。

      2.1 话题的范围问题

      话题是一个语用概念,也与句法息息相关。本文的“话题”指句子层面的话题。关于汉语句子话题的范围,已有很多研究成果,也有诸多方案,至今没有比较一致的观点。

      赵元任(Chao,1948:35-36)最早明确提出汉语主谓结构可以做谓语,如“这个人心好”。此后Hockett(1958:202-203)指出,汉语“主谓结构是话题-说明结构的一种样式,但绝非只此一种”。“话题-说明”句是汉语常规句式(favorite sentence type),说明部分又可以由“话题-说明”两部分组成,形成汉语套盒形式(Chinese-box style)。赵元任(Chao,1968:70、94-104)进一步分析“S-P谓语句”即主谓谓语句,指出汉语主语和谓语的关系是话题和说明的关系,话题可以包括时间、处所、条件等,形成了相当广泛的话题结构概念。赵的主张影响很大,但后来长期不占主流。Li和Thompson(1976;1981:100-101)指出汉语属于话题优先(topic-prominent)语言,英语属于主语优先(subject-prominent)语言,朱德熙(1982:17)也认为汉语主谓关系可看作“话题-陈述”关系,Tsao(1979)阐述话题与主语的区别,提出话题的6个特征。陆俭明(1986)提出三条鉴别标准,主张某些主语不是话题,徐烈炯、刘丹青(2007:257)把话题优先语言中的话题看作“句法平面的成分”。刘丹青(2016)坚持认为某些主语是“非话题”。

      近些年,话题问题又出现了重大新动向。宋柔(2013)提出广义话题概念:除了指事物实体类的话题、时间和处所话题,还有状性、谓性、推理前提等话题。沈家煊(2012、2017、2019)受赵元任(Chao,1968)“零句”说和吕叔湘(1979)“流水句”的启发,主张汉语基本语法关系是“指称语的并置”(指语对),“主语的语法意义就是话题,谓语是对话题的评说。话题在汉语里是广义的,指信息传递的‘起说’部分,后面的是‘续说’”(沈家煊,2019:73),进而提出“对言语法”概念,“指以对言形式为主干的语法,它是汉语的组织运行之法,也叫‘大语法’”,它“超越主谓结构”(沈家煊,2019:279-280)。对言形式的实质就是“话题-说明”关系,范围极广,甚至述补、述宾结构也可以形成并置关系即“话题-说明”关系(沈家煊,2019:28-30)。宋文辉(2018)也主张汉语没有语法化的主语,主语和话题无法区分,主语就是话题。该著在宋柔(2013)的基础上借鉴韩礼德的主位界定,进一步扩展具体话题,指出一些关联词和起关联作用的情态副词也可以是话题(宋文辉,2018:102-104)。王伟(2021)将类似主张引入对“了”的研究,提出话题“了”和说明“了”的设想,“吃了总比没吃强”的“吃了”、“吃了饭不饿”的“吃了饭”都是话题。沈家煊等并非简单重申赵元任的话题主张,而是有显著改进,基于指称语并置理论的“话题-说明”句及话题,其范围都大于赵氏的,迄今最为宽泛。

      张伯江(2018a、2018b、2021)的系列文章也提出了与沈家煊等很相近的一些主张,基于句法框-棂关系、非论元句法成分以及复杂句子扁平化等理念,从纵深角度对话题多样性进行了重新检讨,仅从其构建的部分话题句(框-棂关系句)看,其所主张的“话题-说明”句系统也相当宽泛,明显超出了主谓谓语句。当然,他仍然有限度地承认论元关系。

      以上综述表明,汉语话题的界定多有争议。我们赞同在赵元任(Chao,1968)基础上再往外跨出一大步,即原则上倾向于宋柔(2013)、沈家煊(2019)的广义话题观,但对后者实际认可的某些最宽泛意义上的“话题-说明”句,如沈家煊(2019:28)列举的右边部分例句,本文暂不纳入讨论范围;在话题(实际也含次话题)的认定上参考张伯江(2018a、2021)等的相关主张,适当加以调整:首先,主谓谓语句都归“话题-说明”句,其话题范围从宽,包括句首时间词和处所词甚至介词短语等。其次,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话题-说明”句,其话题有多种类型,如周遍性主语,反身、相互代词前的名词性成分,准定语(实为真主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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