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构建视域下“共情修辞”的目标、问题、路径  

作者简介:
胡范铸,男,上海人,华东师范大学国家话语生态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修辞学、社会语言学、政治传播语言学、学术思想史(上海 200062);张虹倩,女,浙江温州人,华东师范大学国家话语生态研究中心副教授,上海市晨光学者,研究方向:社会语言学、国际中文教育(上海 200062);胡亦名,男,上海人,上海理工大学沪江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浦江人才,研究方向:社会语言学、区域国别研究、国家形象修辞学(上海 200093)。

原文出处:
外国语

内容提要: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是人类社会化最伟大的愿景和实践。语言是人类交往最重要的媒介,推进共同体的构建更离不开语言。这里的“语言”不仅意味着一种符号体系,更意味着一种修辞行为,一种“共情修辞”。依据“新言语行为分析”理论,修辞不仅意味着“表达”,还包括“接受”,共情修辞应该具备自觉的“倾听”意识;修辞不仅意味着“你/我”的对话,更是“我/你/他”三方的情感感知和响应,共情修辞应该具备自觉的“他者”意识;修辞不仅意味着话语权的实现,还包括“话语权补偿”机制,共情修辞应该自觉走出“丛林思维”。进而言之,共情不仅是修辞的动力,也是修辞的一套行动方案,更是修辞的根本目标,对于国家形象修辞而言,更是达成“共同体化”的必由之路。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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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社会化的动物,人类社会化最伟大的愿景和实践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语言是人类交往最重要的媒介,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更离不开语言。这里的“语言”不仅意味着一种符号体系,更意味着一种言语行为。作为言语行为,语言何以促进而非阻碍共同体建设?这不仅需要我们重新认识什么是“共同体”,更需要我们重新认识什么是“言语行为”,基于“共同体构建”的言语行为的本质特征是什么,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从一首著名歌曲的接受史说起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江/它的名字就叫长江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它的名字就叫黄河

      虽不曾看见长江美/梦里常神游长江水

      虽不曾听过黄河壮/澎湃汹涌在梦里

      古老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就叫中国

      古老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全都是龙的传人

      巨龙脚底下我成长/长成以后是龙的传人

      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

      百年前宁静的一个夜/巨变前夕的深夜里

      枪炮声敲碎了宁静夜/四面楚歌是奴才的剑

      多少年炮声仍隆隆/多少年又是多少年

      巨龙巨龙你擦亮眼/永永远远地擦亮眼

      这是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龙的传人》,由侯德健创作于1978年,并由李建复演唱,新格唱片录制,当年12月推出。1990年1月,又收入了侯德健自己演唱的专辑《下去不》。1983年,这首歌曲经过歌手张明敏重新演绎后,立刻火遍全国。以至于有人将之视为“中华民族的现代‘族歌’”(爱地人2009)。2009年5月,《龙的传人》被选入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十部委组织开展的“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百首爱国歌曲(璩静2009)。

      不过,在这首歌曲风行大陆十年后,著名作家王蒙在《读书》杂志发表了一篇评论,介绍了一次与澳大利亚某汉学家的对话:“他听到歌词里高唱:‘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他大吃一惊。他说如果是白人高唱‘白皮肤黄头发蓝眼睛’,不被认为是公然的纳粹宣传才怪。我当然解释说,这是因为中国长期贫穷落后,受到帝国主义的欺凌,所以要这样唱唱激励爱国主义热情。他仍然不以为然。”(丁东、孙珉1996:91)

      文章发表后,引发了不同意见。一位澳大利亚华人便在次年的《读书》上撰文认为:“龙的传人唱‘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与纳粹唱‘蓝眼睛金头发白皮肤’毕竟不是一回事,而且挑出一句歌词而不看整首歌的内容,也有些片面。那位澳洲汉学家不以为然,大概不止是因为他的汉学研究得不够深透吧。”(曾诚1995)

      但也有人坚持并发展了王蒙的意见,文化学者程映虹于2011年撰文提出:“种族主义在中国似乎从来不是一个问题:由于难得和其他肤色的人种大规模交流,中国人的种族观念向来淡薄”,但“用‘两黑一黄’(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这样的“生物学的标准”来定义中国人依然是不合适的。(程映虹2011:66)

      我们的问题是:第一,为什么面对同样一首歌曲,认识会如此不同。第二,明明我们绝大多数人在传唱《龙的传人》时抒发的只是“华夏儿女的爱国热情和高尚的民族情结”,从来没有想到这是种族主义,那为什么会被海外的部分人士认为是“种族主义”?第三,《龙的传人》爆红于1983年,当时似乎并没有什么汉学家指出这是“种族主义”,为什么到了1990年代开始发生变化?这是一个言语行为分析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构建视域下的共情修辞问题。

      2.共同体的建构与共情修辞的必然

      人是社会化的动物,离不开共同的生活,这就形成了所谓“社会”。如果说人类这一共同生活历史上曾经由于地理空间的阻隔而分为一个个不同的族群,但随着经济生产的全球化、信息流通的全球化、人口流动的全球化,地球已然成为一个村庄,全人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彼此休戚与共,“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已经成为21世纪人类的伟大愿景和伟大实践。

      2.1 何为共同体

      共同生活是人类生活的基本方式,但“共同体”这一概念的诞生却缘于全球化的推动。“共同体”和“社会”虽然都属于人类的共同生活形式,但根据德国思想家滕尼斯的分析,“共同体”是人类出于“本质意志”(Wesenwille)的有机团结,它体现了人类关系的真正本质,而传统意义的“社会”则是依赖权力、制度、法律等“选择意志”(Kfirwille)形成的机械团结,体现的是人类关系的表象。只有“共同体”才是真正的共同生活,而“社会”不过是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滕尼斯1999:154)。而在2013年,党中央更明确提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2014:272)

      “命运共同体”是“命运”与“共同体”的一种内在精神组合和有机联系。政治学人王泽应(2016:5)认为“命运共同体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类型及其价值要求,同时又是诸种共同体精神和特质的综合化集结和辩证统一,其伦理精义集中体现为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发展共赢与责任共担。”的确,共同体有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发展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等等。不过,由此也产生一个问题:对于一个共同体而言,其中的成员,在利益上可能不一致甚至有时冲突,在价值上可能存在差异甚至常常矛盾,在发展上可能有先后甚至巨大反差、在责任上可能有偏重甚至相当不同,那么,是否还能够构成“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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