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他的《艺术》②一书中,英国艺术评论家克莱夫·贝尔(1881-1964)“试图建立一个完整的视觉艺术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从旧石器时代到当下的艺术史就变得易于理解”。这种理论将给诸如“好的绘画”“宏伟的设计”“感觉不到的”“组织不善的”等术语“明确的意义”。贝尔的理论的基础是“……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被视觉艺术作品挑动……那就是审美情感(aesthetic emotion)”。这种同样的情感,被“每一种视觉艺术”,被多种多样的作品挑动,包括“圣索菲亚和沙特尔教堂的窗户、墨西哥雕塑、波斯碗、中国地毯、乔托在帕多瓦的壁画,还有普桑、皮耶罗·德拉·弗朗切斯卡和塞尚的杰作”,因为“要么所有的视觉艺术作品都具有一些共同的品质(quality),要么当我们说‘艺术品’时,我们就是在胡扯”。贝尔列出的清单包括建筑、绘画、壁画和艺术品,但不包括音乐或其他作品。然而,贝尔并不认为他的“审美情感”仅能由视觉艺术唤起。虽然贝尔自称不懂音乐,但他在论及音乐时写道,“……有时,我确实把音乐当作纯粹的音乐形式来欣赏,当作根据一种神秘的必然定律组合起来的声音,当作自身具有巨大意味的纯粹艺术来欣赏”(作者的强调)。同样,对贝尔来说,数学美和艺术美之间也有一种强烈的联系,因为对于自己的推测,数学家会体会到一种情感,这种情感“进发于……抽象科学的心脏。有时,我在想,艺术的鉴赏者和数学解法的鉴赏者之间的关系是不是更紧密了”(作者的强调和省略)。这句话与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③在《神秘主义与逻辑》(Mysticism and Logic)一书中的观点并无二致,罗素认为,“正确地看,数学不仅拥有真理,而且拥有至高无上的美……快乐的真正精神、荣升和自觉为超越人类的存在,这些是最高德行的试金石,在数学和诗歌中都可以找到”(作者的省略)。因此,当贝尔写道:“……对于那些能挑动审美情感之物,如果我们能发现他们共有的独特品质,我们就应该能够解决那些我所说的美学核心问题。”在我看来,贝尔指的并不仅仅是视觉艺术,而是一切能够唤起“审美情感”之物,即使他在他的书中几乎只论及视觉艺术。贝尔使用的术语——“神秘的必然”——很有趣,因为它提出了一个问题,即“缘何而必然”。隐含于我下面解释工作的是这样一种主张,即“必然”是指对大脑专门区域的优先或特权激活。 贝尔所指的“共同品质”(common quality),在很大程度上,是“纯粹主观的事”,因为“任何假装基于一些客观事实的美学体系,是如此明显地荒谬,以至于不值得讨论”,因为“美学的所有体系必须基于个人经验——也就是说,它们必须是主观的”。如果共同品质像贝尔所说的那样是主观的,而且独立于文化和学习,那么可能值得一问的是,它是否存在于某些共同的神经组织中,以“审美情感”的形式带来所有人类共有的个人(主观)体验。因此,贝尔的构想提出的一个挑战是,对于隐藏于“审美情感”背后的大脑活动而言,是否存在共同品质。贝尔声称“审美情感”由纯粹主观的事构成,不过,他也指出这种情感是“所有物体共有的独特品质”,连同他列出的清单和描述,表明他也在寻找物体本身的一些品质或特征。因此,在贝尔的构想中,另一个神经生物学的挑战在于,他试图解释在多大程度上,诸如数学、视觉艺术和音乐之类中体验到的美,可以通过客观的品质来解释,而这些品质是所有人都喜欢的,因为这些杂多的来源激活了相似的神经建构,这些建构普遍存在于我们神经系统的组织,而独立于文化和教育。 尽管贝尔的构想对神经生物学并不关切,但就神经系统提出了一些有趣的观点,这些神经系统是构成美的体验(experience of beauty)的基础。在这篇略带推测性的文章中,我试图阐述贝尔的构想为研究美的实验方法所提供的神经生物学洞见。在贝尔的构想中,最关键的是“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这一概念,贝尔的意思是能够唤起“审美情感”的特定线条和颜色的组合。这个概念是一个有用的内核,可用来从中构造出更全面的视图,能看到超越了形式和颜色的有意味的建构,同时将许多其他可以唤起审美情感的视觉属性囊括其中。 二、美的体验中的共同问题域 (一)共同美的认知神经基础:美场 将贝尔的问题——所有唤起“审美情感”的作品具有哪些共同属性——转化为是否有一种共同机制,作为美的体验的基础存在于大脑中,而不论美源自何处,不论文化和经历如何;存在于贝尔理论中的第一个神经生物学挑战就是,在一切被体验为美的事物中,寻找出共同(主观)因素。 旨在确定与美的体验相关的大脑活动实验一再表明,存在这样一个区域,它位于情绪大脑的一部分,这个情绪大脑被称为内侧眶额叶皮层(图1)④。无论种族或文化背景如何,当研究受试者声称自己体验到了美——无论其来源是视觉的、音乐的还是数学的⑤,或者,在视觉上无论其来源是肖像画、风景画或抽象画,以及在音乐上无论其来源是交响乐作品或爵士乐——内侧眶额叶皮层这个区域都会持续活跃。
图1 与美的体验相关的皮层激活 脑活动通过以下方式获得:(A)对比 视觉美>视觉丑;(B)对比 音乐美>和音乐丑;(C)B中圈出当受试者经历视觉美(红色),面板(C)显示了连接分析的结果,显示了当受试者体验视觉美(红色)和音乐美(绿色)时,内侧眶额叶皮层(在A和B中圈出)。重叠区域用黄色表示。来自Ishizu and Zeki(2011),彩色图片请查阅原论文。 这意味着,大脑中存在某种程度对美的抽象。这并不是说,在这样的体验中,只有这个区域是活跃的,或者大脑中有一个“美场”(beauty spot);也不意味着仅由该区域的活动就唤起了审美情感。相反,在体验是视觉美的情况下,内侧眶额叶皮层的输入是通过视觉大脑进行的;在音乐美的地方,则是听觉大脑。因此,这些区域连同大脑其他区域(例如用于视觉刺激的皮质下尾状核)与内侧眶额叶皮层共同起作用。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内侧眶额叶皮层是唯一一个与不同来源的美的体验相关的共同区域。目前,这似乎是所有被体验为美的事物所具有的唯一的共同(神经)属性(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