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若如此的美学感:人工智能的美感问题

作 者:
王峰 

作者简介:
王峰,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联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人工智能的美感问题不能从内在创造的角度来寻找,既有美学理论在人工智能美感问题上是失效的。人工智能的美感问题以两个事实为前提,一是人工智能与人在机制上的差异,二是两者在美学效果上的相同。相较这个前提,人工智能对人的能力的模仿只是解决两者的关联,并不解决人工智能美感的结构。从根本上说,人工智能美感是一种美学感,是基于美学系统的建模方式与具体感觉数据的结合,它与人的内在美感进发是完全不同的。人工智能美感只在效果上谋求与人的美感的一致性,它是仿若如此的美学感受。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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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22)04-0058-08

       随着人工智能深入到艺术领域并在音乐、绘画、书法、诗歌等领域取得不俗的成绩,人工智能艺术逐渐成为艺术共同体的一员,但是艺术研究对这一状况却显得束手无策,难以从理论上解释人工智能艺术形态的构成机制,这就要求我们突破传统艺术观念和美学理论的藩篱,抛开既有理论的条条框框,对人工智能艺术与美的问题进行革新性思考。在这里,提出一个人工智能美学的难题:人工智能艺术中是否存在美感?

       无疑,从传统美学和艺术理论来看,这是一个极易回答的问题:美感是人的心灵的表征,人工智能从本质上来说是机器,不是人,所以,人工智能这里不存在美感。但是,我们怎样解答人工智能艺术的大量出现,并且逐渐符合人们对艺术品的期待和需求?美感一定产生自饱满丰富的心灵吗?人工智能作为足够复杂的机器能够产生某种程度的美感吗?如果能够产生,其构成机制应该是什么样的?

       下面的陈述将尝试回答这些问题。

       一、有机体:感觉的直接性

       感觉是一切经验的现实基础。“当我们被一个对象所刺激时,它在表象能力上所产生的结果就是感觉。”①美和艺术的判断是基于经验性的感觉的,这是一种鉴赏判断,“鉴赏判断并不是认识判断,因而不是逻辑上的,而是感性的(审美的),我们把这种判断理解为其规定根据只能是主观的。……在其中主体是像它被这表象刺激起来那样感觉着自身”②。康德的感觉观念具有强大影响力,一直到现在都是一种具有统治力的观念模式,但是人工智能加入美学和艺术领域之后,美的感觉问题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人工智能似乎难以与美的感觉相连接,无论从哪个角度,人工智能都难以完成康德式的感觉任务,尤其是那种基于单一经验之上的主观综合式的鉴赏感觉任务,这似乎成为人工智能美学的致命伤。

       一个疑问是,为什么我们没办法去谈一个非有机体的感觉?按照康德框架,当我们谈感觉的时候要求一种直接性,这种直接性是我们谈论这个问题的不可被清除的要求,甚至可以把它看作一种先天性的要求。③我们看到,康德从感性开始,劝导我们相信,感觉是经验认识的基础,但经验认识并不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甚至不是知性认识中关键的部分;感觉是人(有机体)的直接感受,康德认为这是直观的,但单纯经验的直观往往是混乱的,需要统觉性的认识能力的把握,所以必须使概念范畴延伸到感性直观中,才可能形成一个清晰的认识。在康德的理论框架中,感觉虽不可或缺,但地位相对较低,这就带来理论上对感觉的贬抑。实际上,感觉造就了认识能力的基础,人的认识就像广阔的大地上对具体而特殊之物的呈现,感觉构成了人的各种认识活动。康德基本只关心感觉中的视觉和听觉部分,触觉和味觉等则被放在一边。巧合的是,人工智能基本上也是沿着视觉和听觉两个方向展开,将视觉和听觉依赖的材料经由计算媒介进行处理就形成了人工智能的基本框架,而其他感觉比如触觉、味觉等还难以模拟。康德对感觉的划分展现了文化和知识中最先通过理性和计算的方式来达到的部分。

       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就重新回到一个传统的问题:理性与身体是不是可分离的?丰富而脆弱的身体感觉是不是就应该被清除出理性之外?身体所感知的一切只是为理性提供材料吗?

       从有机体的角度来说,我们没办法把主司理性的大脑与主司感觉的身体分开,但传统活动中存在某些特殊状态,比如,中国的气功入静和印度的瑜伽冥思,可能在假想中达到精神与身体的分离。在冥思状态中,身体感觉似乎终止了,只剩下活跃的思维,但那只是假想中达到的状态。对有机体而言,任何思想和观念都离不开身体的触发,包括某些相对抽象的情绪,如痛苦、沮丧、恐惧等,都与身体感觉连在一起,对我们理解世界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拥有丰富感觉的身体看起来是脆弱的,但是理性也无法把感觉的痕迹清除干净,虽然我们通过进一步的观念反省可以清除身体感觉的偶然性影响,但是这种原初的感觉却依然留在理性之中。一个自然人进行思考的时候,所有的身体感觉都被带到理性思考当中,因此,身体感觉的偶然性不可避免地进入理性思考。与此相较,人工智能复制人的理性,自然会带有先天的片面缺陷。这看起来是人工智能美感的天然缺陷。

       二、人工智能:感觉的间接性,效果的直接性

       那么,我们就此认定,人工智能不可能具有美感吗?并非如此。但如果我们依照传统的美学观念,这又是一个必然结论。有无可能调节我们的美学理论系统,以适应一个新的可能性呢?

       人与人工智能不同,人工智能模仿人的能力或者功能,人的能力包含功能,但是人工智能只能谈功能,不涉及能力。比如问人工智能可以进行创造吗?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但如果问人工智能有可能制造出艺术作品吗?那就比较肯定。这里使用“制造”一词,而没有使用“创造”一词,原因在于“创造”一词中天然带上了人类的素质,容易产生观念上的偏差。④

       如果我们承认人工智能与人的基本差别,就可能澄清很多误解。从生存论的角度来说,人工智能不能做很多事,这一点德雷福斯说的没错,在其具有挑衅性的著作《人工智能仍然不能做什么》中,他认定,“我们应该通过对大脑的学习能力建模而不是对世界的符号性表征来创造人工智能”⑤。这样的能力建模并没有根本性的问题,但所谓的能力建模与世界的符号性表征之间也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德雷福斯所认定的内在能力模仿之路很可能是走不通的。与德雷福斯立场相近的塞尔更是坚定地认为,人工智能能够思考这是一个理论错误⑥,所谓的人工智能思考是一种虚假的思考。如此可以推证,人工智能的美感一定也是一种虚假的感觉。塞尔、德雷福斯式的观点引起很多同情,但却无法回应日益增多的人工智能艺术状况。如果我们从美学理论上向前跨进一步,得出的结论可能就与塞尔、德雷福斯等人文主义哲学家的观点完全不同。我们同样承认人与人工智能的不同,这一点与人文哲学家们的观点没有区别,但区别在于判断智能和感觉的标准。人工智能艺术作品的出现让我们有机会反省人与作品之间的关系是否像此前所预设的那样牢不可破,除此无二。传统艺术和美学理论假定了艺术作品来自独创性,来自深深的内在感受或饱满的心灵,而人工智能则向我们提出一个新挑战,没有这些同样可以生成艺术作品。这就让我们反省,我们在做出美学判断的时候,到底是依据哪种标准进行判断。任何一个美学判断都不是单一的判断,而是一项系统性的判断,一个美学判断折射了整个美学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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