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审计教育中反财务欺诈的典型做法对我国的启示

作 者:
杨颖 

作者简介:
杨颖,河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司法、金融法。

原文出处: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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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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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了多起严重的“财务欺诈事件”,对相关企业、金融市场、行业发展、会计和审计业务等,都造成了极大冲击,经济损失极为巨大、社会影响极为深远。在过去的20年中,世界各国不断调整市场结构、优化行业规则,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功能,意在借此规避财务欺诈可能引发的风险。而在所有的反财务欺诈中,注重提高审计质量控制,被视作“最积极的行动”“最永恒的主题”。为了提升审计质量,除了要加强会计、财务、审计制度建设和行为监管外,还要求注册会计师进行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在守护审计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的过程中,能够有效识别企业的财务造假活动,并在担任鉴证责任的同时,做到严格把关,切实维护国家审计的行业形象和国际公信力,防止再次让企业、行业、国家再度陷入信任危机。在美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极为迅速且体量巨大,在致力于规避财务欺诈丑闻和消除审计失败现象的问题上,充分发挥了审计教育的作用,将反财务欺诈纳入到了教育体系之中,为审计质量始终处于高位、市场经济始终保持平稳运行,提供有益的教育辅助。而在面向反财务欺诈的审计教育中,通过在高等教育层面增设反财务欺诈教育项目,让受教育者清醒认识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要求其进行审计自律,以便公正、公平的执行审计任务;通过在风险管理认证资格考试层面渗透反财务欺诈思维,引导受教育者始终坚持质量导向和风险意识导向,并借助诚信教育,为审计质量控制奠定基础和提供准绳,使之能够勇于担当使命,持续提升审计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以审计经理中心强化反财务欺诈效果,辅助审计人员、审计机构提高审计成功率,防止审计主体面临巨额诉讼风险和维护审计行业公正形象。在教育内容设计方面,美国审计教育中要求受教育者学习和解构财务报表项目,能够有效识别以财务舞弊为主要形式的证券欺诈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了解和理顺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模式,以便在资金融通过程中,让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服务,发挥出最大效用;认识并掌握审计对象股权结构,以便向社会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让利益相关者能够知晓重大管理层判断和重大错报风险等。接下来,就以此为背景,对美国审计教育中反财务欺诈的典型做法进行解读,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寻找可供借鉴的信息。

      一、美国审计教育中反财务欺诈的典型做法

      截止到2020年,美国有超过22万人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针对审计对象开展绩效审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他们和工程师一样,都拥有受人尊敬的职业。而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具备丰厚的会计知识、审计技术,能够高效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对审计对象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评判。另一方面,是因为注册会计师(或者审计从业者)大多接受了正规的、长期的审计教育,能够以更加公正的、独立的态度执行审计任务。尤其在审计教育实践中,除了要对该群体介绍审计理论、审计标准以及和审计职业有关的审计知识和技能,还会通过对审计案例的分析,将审计职业道德、反财务欺诈等内容融入其中,在着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过程中,使之成为独立的学习者、思考者,以及问题发现者和风险监督者。

      (一)在高等教育层面增设反财务欺诈教育项目

      财务欺诈属于主观故意的欺诈行为,从本质上,指的是向特定利益相关者提供误导性、欺骗性的财务报表。比如,会计人员不注销已经过时的存货,或者在销售以前就确认收入等,都属于财务欺诈行为。为了规避财务欺诈行为,最大限度降低由于财务报告欺诈事件产生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不断增设反财务欺诈的教育项目,项目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势头,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企业财务欺诈行为的发生,也让审计质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期间,美国高等教育主体指出,针对企业财务报告开展审计工作,需要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标准,使之与企业财务会计相适应,唯此才能让财务欺诈行为的发生概率大幅度下降。而实际上,在1985年之前,美国高等教育(主要为审计教育)中的反财务欺诈教育活动,仅限于职业培训课程和专题研讨会,以及对审计人员的在岗培训等,缺少高等教育阶段的反财务欺诈项目。到了1985年之后,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开始增设本科阶段的反财务欺诈教育项目,成为首个IIA指定的、能够开展此类项目的高校。

      (二)在风险管理认证资格考试层面渗透反财务欺诈思维

      在美国审计教育实践中,一方面,企业经济寻求和高等院校审计教育的有效结合,希望借此促进高等院校培养出更多适合企业需要和社会发展的会计人才、审计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对IAEP成员院校的分级管理(全球范围内的IAEP院校为42所,美国占31所),将反财务欺诈纳入指在的风险管理认证资格考试中。在这一问题上,风险管理认证资格考试的组织方和考试成绩的认定方,对财务欺诈行为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认定,指出在会计活动中,相关当事人出于逃避纳税和获得高额红利的目的,如果在事前经过了周密的安排,或者在主观上制造了虚假信息、欺骗性的会计信息,此类行为就构成财务欺诈。因此,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风险管理认证资格考试就不断针对在美国境内和世界范围内发生的财务丑闻予以关注,分别从法律约束、技术进步、全球性扩张、经济波动的视角,针对审计人员开展反财务欺诈的审计教育,以便使受教育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掌握会计风险管理。在这一背景下,2011年8月,IIA把退出了风险管理资格认证(简称CRMA),以此考察接受了审计教育的审计实务人员,是否认识到了财务风险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是否做到了高效的财务治理等。

      (三)以审计经理中心强化反财务欺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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