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冰梅,西南政法大学计划财务处

原文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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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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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监督机制之一,是保障经济社会顺利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机制的优化对完善国家整体治理体系有着重要意义。2014年,国务院首次将“审计全覆盖”这一概念纳入政府文件,体现了审计监督对国有资产保质增值的重要性。审计全覆盖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广度来说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一主体形式的审计模式显然难以达成这一目标,势必需要融合各审计主体的力量。2018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2019年,审计署发布《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发挥实现审计全覆盖中生力军作用。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主要载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和政治基础。根据我国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国有企业既要接受国家审计也要开展内部审计,其中国家审计具有强制性,主要对国有企业进行专项审计、政策落实审计,以及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而内部审计作为国有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进行确认、咨询和评价。

      上述两种审计在针对国有企业实施具体审计工作时,虽然在审计主体、审计权限以及工作范围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但其本质都是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综合治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相同的目标导向意味着二者的工作内容存在重合部分。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具有监督和指导作用,相应地,内部审计可以为审计机关提供审计成果。那么,这二者如何协同开展审计工作才能充分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呢?基于此,本文拟探究如何优化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开展工作的机制。

      二、文献综述

      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作为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审计对于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有重要推动作用,国家审计覆盖率和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直接相关(刘玉玉,2021)。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可以渗透到国有企业的各个方面,帮助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协助企业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薄殷,2021)。但是,当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还存在很多问题,远未达到“审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审计质量较低、成果运用不充分(袁亮亮,2021)。为了早日实现“审计全覆盖”这一目标,构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势在必行(巩凤,周云龙,2021;王国栋,孙孟洋,2021)。从本质目标上看,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都起源于受托经济责任,对国有企业开展审计监督与评价活动,这些共同点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提供了重要基础(韦敏悦,2020)。审计协同已然成为新时代下的重要治理手段,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可以促进审计成果共享,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整合利用审计资源的必然选择(王童馨,2021)。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合力,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审计资源,促进审计成果运用,还能有效识别和打击国有企业中的腐败行为,这对于企业乃至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都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刘国常,2022)。也有学者关注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的机制构建。时现(2019)提出了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流程耦合机制,以及全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果共享机制。但随着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工作的进一步推进,问题也日益凸显。一方面,由于内部审计成果的可靠性、合理性较低,且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数据资源彼此独立,缺乏完善统一的管理体系等问题,给审计协同机制的顺利推进带来不小的挑战(张昊冉,2021);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侧重点不同,合作度不高,审计范围存在大范围重叠,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导致审计成果运用难度极大(张心蕾,2022)。

      已有学者主要对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的可行性和现存问题做了研究。本文以国有企业集团为研究对象,分析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的现状、问题和原因,并以S国有企业集团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制度背景,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审计协同机制的建议。

      三、国家审计与国企内部审计协同的理论基础与可行性

      (一)理论基础

      1.协同理论。该理论由著名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于1976年正式提出。该理论认为事物由系统组成,一个系统中存在着大量子系统,且不同系统之间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系统能否发挥协同效应取决于各子系统或相关系统的协调配合程度。协同效应指的是“1+1>2”的效应,即系统之间具有共性,又因个性的优劣势不同彼此组合、取长补短、相互作用,使系统整体的功能性更加完备。协同理论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可以运用在许多学科研究中(巩凤和周云龙,2021)。

      从审计角度来看,国家审计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就是国有资产审计工作系统中的两个子系统。国家审计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具有强制性,且由于我国国家审计起源比较早,发展较为成熟,可以给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相对较差,企业内受重视程度低,但因为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企业内部,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了解程度较深,其审计成果可以提高整体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根据协同理论,针对国家审计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构建协同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加快形成全国审计“一盘棋”。

      2.整合管理理论。该理论基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对要素进行有效组合或结合,整合二者隐性资源和显性资源,使组合资源利用率最大化,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整体运行效能。在国有资产审计工作中,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在审计重点和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二者的本质目标相同,可以在整个审计工作中互相补充、互相支持。根据整合管理理论,通过对资源进行合理有效整合,可以利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共性和特性,优势互补,进一步发挥审计协同优势,提高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将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要素整合起来,建立集中、综合、全面、权威、高效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时,整合管理思想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武器(巩凤和周云龙,2021)。国家审计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配合,使用内部审计资源,提供监督和指导。同时,内部审计为国家审计提供审计资源,进行资源整合,这是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这两种审计活动相互影响、相互协同的表现形式之一。两大审计主体不断地沟通协调,在协同中共同开展业务,形成监督合力。这也正是整合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利用该理论能有效整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构建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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