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本强,审计署副审计长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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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觉接受审计,严肃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逐条制定方案尽快整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进行,将《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审计署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向14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通知,由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开展专项督查,审计署开展整改情况专项审计,从不同角度对审计整改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政治站位更高,整改责任压得更实。31个省(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做出批示等,对审计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有的与巡视整改、督查考核等工作协同推进。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贯通协作更加顺畅。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既把握总体、努力做到全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有关部门在承担整改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健全贯通协作机制。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整治财经领域重大信息虚假问题。一些地方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或会商机制,重点推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整改成效更加显著,重大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突破。截至2022年9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39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4412个(占4573个此类问题的96%)已整改到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1162个(占1496个此类问题的78%)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共570个)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6632.7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800多项,追责问责1.4万人,纠治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中央财政通过收回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加快拨付等整改1287.22亿元,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清理违规收费等整改24.62亿元,各地通过追缴退回、统筹盘活、补发待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整改2358.79亿元,央企和部门所属企业(以下简称部属企业)通过调整账目、加强投资管理等整改1575.34亿元,金融机构通过清收贷款、调整贷款分类等整改1386.77亿元。主要情况是: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1473.23亿元,完善制度95项,处理处分7人。

      1.关于中央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完整的问题。财政部已在2021年中央决算草案中反映了中央财政专户资金余额情况;部署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要求有关部门将国外定向无偿援助收入纳入预算,并在预算草案中予以披露。

      2.关于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向纵深推进的问题。

      一是对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应缴未缴问题。3个部门加强对所属6户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其中5户已补缴或正在履行补缴程序。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部属企业,财政部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围,新增纳入600多户,并指导中央部门做好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审核、上缴等工作。

      二是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统筹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制定未上交项目结余资金的清理方案,涉及的9068.01万元中有6322.9万元已上缴财政。对向存在大量结转资金的项目继续安排预算问题,财政部督促中央部门将项目结转资金全部纳入下年预算,收回3个部门项目结余30.26亿元,并压减2022年项目预算。未统筹使用的164.19亿元中,有143.98亿元财政部将统筹用于“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20.21亿元根据需要尽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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