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规范的标准问题与方言词汇进入共同语的条件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思聪,男,重庆人,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助理教授,研究方向为词汇语义学、句法学、语言类型学、语言规划,E-mail:dongsicong@gmail.com(深圳 518055);徐杰,男,河南永城人,博士,澳门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语法学理论、语言习得与语言教育,E-mail:jiexu@um.edu.mo。

原文出处:
汉语学报

内容提要:

民族共同语的词汇规范工作难度高,问题多,争议大,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一个明确、合理、可操作的词汇规范标准。在汉语快速国际化,宽松包容的语言观逐渐成为学界共识的背景下,这一理论缺陷所造成的混乱与弊端愈加严重。基于民族共同语标准适度多元的理念,本文建议放弃“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这一不切实际的表述,将现行普通话定义中的词汇标准微调为“以北京话词汇为基础词汇”。北京话词汇的基础作用主要体现在共同语区域变体的词汇与北京话之间具有很高的相互理解度。方言词汇如要进入民族共同语,它首先要进入共同语的区域变体。而方言词汇能否进入共同语的区域变体取决于相关方言词汇是否跟区域变体中的既有词汇系统契合(体系性),在共同语区域变体中是否稳定(稳定性),是否在词汇方面可以跟北京话之间进行无障碍沟通(可理解性)。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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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民族共同语标准适度多元论

      随着全球一体化与信息化,人与人、社会与社会之间都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频度在发生着交流。汉语也随着这一潮流扩散到世界的每个角落。与此同时,我国普通话推广工作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截至2020年已经实现了80.72%的全国普及率①。可见,推普不应再局限为我国境内的规范工作,而推广对象也不再以需要入门式教育的人群为主。当前语言文字工作应在汉语国际推广的视野下,致力于在海内外的民族共同语社区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将重心从对量的追求转为对质的提升。因应新的语言生态,越来越多的学者倡议用更加宽容的态度来掌握民族共同语的规范标准,用包容的学术眼光来看待世界各地的共同语变体,提出了诸如“大华语”(陆俭明2005;李宇明2017),“全球华语”(徐杰、王惠2004;刁晏斌2015),“宽式国际华语”(徐杰2007),“世界华语”(Huang et al.2014;Lin et al.2019)等概念。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徐杰、董思聪(2013)提出民族共同语标准适度多元论,并建议将现行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微调为“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只对普通话作音系上的规定,而在轻声、儿化等方面容忍各地变体自行其是。从“标准”到“基础”的调整,使得普通话在语音、词汇、语法层面都不再包含排他性的单一标准,是其作为民族共同语在新语言生态中的应有之义。这种只定义取值范围的理念赋予了全世界不同的民族共同语区域变体以平等地位,允许和尊重了各变体所拥有的一定特色,无疑更加符合社会和语言发展的大趋势。

      此外,针对如何区分共同语区域变体特点和共同语差错这一技术问题,即容忍各地变体自行其是的那一部分语言内容该如何划定范围,董思聪、徐杰(2015)指出可以从体系性、稳定性和可理解性三方面加以界定。具体来说,共同语区域变体的特点应该自成体系,无自相矛盾之处;变体特点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性质一致,而且在同一个区域或社区为所有成员或者大多数人共同拥有;变体特点不应影响跟其他共同语区域变体的语言沟通。这三项属性如果同时满足,则可以将语言现象判定为区域变体特点。该方案既从学理上考虑到了语言自身的规律,也从实用上顾及了言谈交际的原则;在保障多元的同时,也避免了过度放任、乱象丛生,是民族共同语标准适度多元论的重要指南。

      从前述研究可知,践行民族共同语标准适度多元论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一个具体的可供参考的自然语言点,一个宽松的可取值的范围,一套有章可循的限定准则。三者分别可以视作点、面、线,在逻辑上有序地界定共同语:先以点锚定具体语言,再以该点为中心往外辐射可取值的面,进而用一条封闭的线在辐射面上围绕中心点清晰地框定最终边界。

      1.2 现行普通话词汇标准存在的问题

      普通话现行定义中,“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作为一个比较灵活的取值范围,在普通话推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具有的宽松包容属性,一方面给予了不同共同语区域变体在词汇层面一定的自由度,另一方面也并没有影响各变体之间的自然趋同。实际上,全球汉语的融合尤以词汇的相互吸收最为显著(周清海2016)。比如,中国大陆改“大哥大、手提电话”为“手机”,中国台湾改“行动电话、大哥大”为“手机”,新加坡也改“流动电话、随身电话”为“手机”,实际上是各区域在长期交流中选择的趋同结果(刘晓梅2013)。然而,现行的普通话词汇标准并不完全具备共同语标准适度多元所需要的三项要素:用于参照的并非单一的自然语言;虽存在取值范围,但却界定不清、失之过宽;并未提供一套可操作的准入条件用以鉴别具体词汇项可否进入共同语。事实上,现行普通话词汇标准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词汇标准的内涵模糊不清,缺乏可操作性、可检测性。其模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北方话的“基础”作用体现在什么语言层面并无清晰说明。刘兴策(1999)列举了学界对“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不同理解:有学者认为这是明确而科学的词汇规范标准,有学者认为这主要是就词汇而言,还有学者指出这一过于宽泛模糊的表述不能作为现代汉语词汇的规范标准。甚至有学者质疑现行普通话定义中根本不存在词汇标准。其次,“北方话”欠缺更精确的界定。覆盖中国大范围区域的北方话内部差异不容小觑。根据陈章太(1994)的调查结果,北方话词汇内部尽管一致性较大,但在亲属称谓、人体、时间、地理等等名词以及副词上存在较大内部差别,并且西南方言区和江淮方言区内部的词汇差异以及与其他方言区词汇的差异表现较为明显。那么,北方话内部的众多成员在充当“基础方言”方面是地位平等还是有所侧重?如果平等,目前偏重华北、东北方言的词汇面貌则需要大规模删补调整;如果承认存在倾斜,那么现行标准就有名不副实之嫌。更严重的是,以一个成员庞杂的集合作为基础,本就注定让人无据可依。词汇问题尤其紧贴社会,关于具体个案应否进入共同语的问题很容易在学术界和社会上引起关注和争议。比如2018年,关于“外婆”和“姥姥”孰为方言词,孰为通用词的问题,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②。

      第二,规范工作欠缺一个符合语言生态发展趋势的宽松语言观提供支撑,存在两难处境甚至自相矛盾之处。现行词汇规范工作囿于共同语和方言之间严苛的二元区分,迫使每一个词汇单位都存在非此即彼的归属选择。可是面对在通用度方面处于中间水平的方言词汇时,规范工作会受到两难困扰。比如,《现代汉语词典》(下文简作《现汉》)编写细则阐明,该词典只酌量选收屡在书刊出现的方言词汇,以供查考(吕叔湘2004);根据《现汉》的编写细则和凡例,其处理方式是收录此类词汇,并以〈方〉表示其为方言③。然而,权威规范词典原则上只应收录确定无疑的共同语词汇。如果认为某些词语地位尚待观察,应观察清楚其发展趋势与实际状态之后再决定是否选收,因为一旦收入则是从官方角度给予了导向,在实际效果上等同于将其判定为共同语成员。社会大众及很多研究者更关心某词是否被收入《现汉》,无论其标〈方〉与否。此外,这种“共同语—方言”的二元区分在学理上也会造成逻辑矛盾。据统计,在方言词汇来源地区的分布上,第5、6版《现汉》中北方话超过50%,占比最高,而仅次于北方话的吴方言和粤方言,分别只占6%左右和不到3%(岳春娴2009;王艺霖2014)。虽然数据反映出北方话在词汇方面比其他方言更加重要,但却隐含了一处理论矛盾:作为共同语基础、依据的北方话,却存在相当多的词汇不属于共同语,而只能算作方言。这显然会让人质疑,北方话的基础方言作用是否存在?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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