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文字形体变化或者变异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语法演化。语法化所导致的汉字演变涵盖几种不同的情况,包括假借旧有汉字、简化复杂汉字和创设新形汉字。这方面的研究有李运富、孙倩(2020)一文,他们主要探讨汉语词汇语法化与用字变化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的关注点则在语法化对汉字变异的影响及字形使用规律。 语法演化对汉字的影响程度是巨大的,我们以现代汉语中常用的几个汉字来说明。根据中国国家标准《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①,使用频率最高的字是结构助词“的”,它在上古汉语的意义是“箭靶中心”,如果不是它在元明时被假借来记录新出现的结构助词“底”“地”和补语标记“得”,它应该早就被淘汰了。又如,使用频率排第三位的是判断词“是”,它本为先秦的一个指代词,秦汉时期演化成一个判断词,如果没有这一语法发展,它的命运就会像那时其他指代词“此”“斯”“兹”等一样,到现在只在个别书面语中才可以见到。再如,使用频率排第十一位的汉字是指示代词“这(這)”②,它是唐代才产生的新字形。这个指示代词是从当时量词“隻”语法化而来的,初期的写法有“適、遮、赭、只、者、则、拓、摺”等多种,最后选择了“適”字的草书体“這”(参见陈治文1964;袁宾、何小宛2009;汤敬安、石毓智2020等)。 以上所谈的三个汉字变化案例,代表语法演化对汉字变异的三种典型形态:首先,“的”是对旧有汉字的假借利用,因获得新的语法功能而得到广泛使用;其次,“是”为自身发展出重要语法功能,因而获得强大的生命力;最后,“這”是新创造的字形,因为语法化而带来的语音简化和词义虚化,与原来词汇的音义关系越来越远,所以人们就创立一个新的汉字来记录它。 下文便具体讨论语法化对汉字变异的影响。 二、语法化的特征及其对书写系统的影响 语法化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实词演化为一个表达一定语法功能的虚词,二是松散的篇章组织固定成一种语法结构。跟本文讨论的现象有关的主要是第一类语法化方式。根据国际语言学界对各种语言的语法化现象的研究(详见Hopper & Traugott 1993;Harris & Campbell 1995;Heine & Kuteva 2019等),语法化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的跨语言共同特征。 (一)语义虚化。比如,英语的行走类动词“be+going to”发展成将来时标记后,它失去原来的具体词汇意义。 (二)语音简化。比如,“be going to”变成将来时标记后,它在口语里常被念成“be gonna”,不仅失去了原来的音素,语音形式也变得简短了。此外,语音简化还包括两个成分之间边界的消失,或者两个或者更多的成分融合为一个,如“going to>gonna”。 (三)频率提高。一旦一个实词演化为一个语法标记之后,它的使用范围会迅速扩大,出现的频率会急速增长。比如“了”在唐宋时期刚语法化时,只能与及物动词搭配使用,后来扩大到不及物动词、形容词甚至一些名词结构,而且它的使用频率也大幅增加(石毓智、李讷2001:126)。 英语是拼音文字,语法化也会影响到拼写方式的改变,例如will not>won't,that>the,one>a,-like>-ly,等等。这些合音词大都能够从其语音形式上看出语法化前后两个形式之间的关系。然而汉字基本上是以象形字为偏旁部首(或者说基本构件)的一种文字系统,不直接反映词的语音,即使有形声造字法也往往不是准确记音。语法化所带来的语音简化和语义虚化必然会影响到汉字记录方式,由于汉字的独特符号性质,因而造成汉语语法化的个性特征。 三、汉字记录语法标记的特性 由于语法化而导致的语音变化,特别是因为语义虚化而使得人们难以觉察到其间的联系,人们会不清楚到底该用哪个汉字去记录新语法标记。为了避免同一个汉字而带来的误解或歧解,人们也会有意识地选择不同的汉字来标识。另外,汉语的方言差别非常大,不同方言区的人对同一个语法标记的发音不同,往往也会选择不同的汉字来记录。下面以黄伯荣主编(1996)所提供的资料来说明这一点。 (一)方言论著关于近指代词的汉字记录:个(甘肃河洲话、山东潍坊话、湖南汝城话)、阵(河南获嘉话、河南陕县话)、哉(山西交城话)、照(山西寿阳话)、格或隔(江苏丹阳话)、该个或哀个(苏州话)、迭或搿(上海话)、咯(湖南湘乡话)、女(福建长汀话)、际或各际或曷(福建闽南话)、只(广东潮州话)、许(广东汕头话)、者(海南海口话)、呢(粤方言)、果个(广东阳江话)等。 以上只是初步考察,一个指示代词就有20种汉字写法。造成这样的汉字记录混乱现象,与方言调查者不清楚这些指示代词的来源不无关系。其实它们有两个主要来源(汤敬安、石毓智2020),一是来自中古汉语的量词“只”,普通话的“这”与上述方言的“只”“阵”“哉”“照”“迭”“者”等属于这一类型;二是来自中古汉语的量词“个”,属于这一系统的有“个”“格”“隔”“咯”“果个”“该个”等。还有少数方言的指代词可能是上古汉语的遗留,如福建长汀话的“女”、粤方言的“呢”等。 “个”的指示代词用法始于南北朝,到唐代更加普遍,可是这个来自量词的指示代词在李白等人的诗歌中写作“箇”(量词“个”的本字),而白居易等人的诗歌则写成“格”“隔”等。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