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融合到分化:上海地区党团关系研究(1920-1927)

作 者:
吴淼 

作者简介:
吴淼,女,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苏区研究

内容提要:

列宁主义政党的党团双轨制度在引入上海地区之初呈现出单线融合趋向,在共产国际与青年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中共党团分化工作逐步展开。然而上海地区党团组织几乎同期创立、发展,成员构成与工作内容的同质化问题严重,这使得双方在分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形成同体制下的竞争态势。为缓颊党团关系,中共决定推进团组织的青年群众化与无产阶级化,以更稳健的方式开展党团分化工作,但仍旧未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这表明,早期党团关系的发展受制于双轨竞进体制,中共中央与青年团中央仍需进一步探寻解决方法。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字号:

      DOI:10.16623/j.cnki.36-1341/c.2022.05.006

      自1920年以来,中共逐渐由研究型小团体演进为群众型政党。这一时期,党团组织由粗疏化、浮泛化走向系统化、纪律化,党团关系却呈现出异于制度文本的复杂面相。就原始资料而言,有关党团关系的档案文件颇为丰富,为研究提供了翔实的史料储备。学术界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已经关注到这一课题的重要性与研究价值,颇多学者着重梳理党团早期的分化过程,分析党团之间从“协定”到“服从”的历史进程。在此基础上,关注重心逐步转移至对党团关系制约因素的探讨。以地方视角开展的党团关系研究也有一定的成果,对本文颇具启发意义。①不过,目前有关早期上海地区党团关系的研究仍不够深入,尚有进一步挖掘空间。青年团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助手与后备军,其与共产党之间的关系具有相当高的研究价值。以党团关系为切入点,有助于打破传统革命史研究的桎梏,为中共党史、团史、青运史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与理论。因此,本文利用相关资料,以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以前上海地区党团关系的发展历程为主线,兼以分析党团关系失序诱因以及调适措施,突破传统“党建带团建”的理论逻辑,从组织形态视角出发,再现上海地区党组织与团组织的权力互动与资源分配图景。

      一、融合:上海地区早期党团组织的创建与发展

      1920年6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成立,陈独秀、李汉俊、沈仲九、刘大白、陈公培、施存统、俞秀松等人参与第一次会议,后因与戴季陶产生分歧,众人不欢而散。第二次会议仅有陈独秀、俞秀松、李汉俊、施存统、陈公培五人参加,陈独秀被选举为书记。陈独秀去往广州后,上海共产主义小组由李汉俊、李达与陈望道三人负责。中共一大后,上海地方委员会成立,第一任书记是知识分子出身的陈望道。但因陈望道偏重于宣传工作而忽视实际活动,上海党组织一度陷入半瘫痪状态。中共二大以后,中共中央决定将上海地方委员会改组为江浙地区委员会,同时陈望道提出辞职,其工作由徐梅坤接替。徐梅坤有极高的革命热情,曾在杭州一带发动工人罢工请愿与农民抗租暴动。他在陈独秀的介绍下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上海第一位工人党员。在他的带领下,江浙区委的党员在杭州、宁波、绍兴、南京等地均有较大程度的发展。据徐梅坤回忆,当时江浙区委的党员主要有陈独秀、李达、沈雁冰、张国焘、蔡和森、向警予、施存统、张太雷、李启汉、杨明斋、邵力子、李震瀛、杨贤江等人。这些党员中的相当一部分曾在上海地区青年团内任要职,甚至参与了团的创建工作。

      1920年8月,在上海共产主义小组的领导下,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在霞飞路渔阳里6号成立。这个团体组织最初名为青年社会革命党,由俞秀松、施存统、李汉俊、沈玄庐、陈望道、金家凤、袁振英、叶天底八人发起。因其发展目标群体为年轻人,所以书记由年纪最轻的俞秀松担任。这是中国第一个地方性的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在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带领下,北京、广州、长沙、武汉等地先后组织起地方青年团组织。然而,上海地区的青年团组织因后续吸收太多各派别的社会主义者,导致成员成分、观点、信仰与主张复杂,无法统一意见,工作陷入停滞状态。1921年11月,张太雷在国际少年共产党的指示下整顿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确定社会主义青年团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在青年团未有正式的中央机构以前,上海团组织以临时中央局身份代理中央职权,团一大确立了由高君宇、施存统、张太雷、蔡和森、俞秀松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施存统为团中央书记。临时中央机构的架设使较长一段时间内上海地区青年团的发展与中央政策紧密相连,较少表现出地方自主性发展特征。

      1922年5月,团一大宣布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加入青年共产国际。同年7月,中共二大宣布中国共产党成为共产国际的“中国支部”,这意味着中共与青年团应当服从共产国际与青年共产国际对于党团关系的规定,即要求青年团成为党的助手与后备军。早期党团均不成熟,党对团的领导地位并不明确,亦缺乏一官方文件明确表述二者之间关系。直到1922年7月中共二大召开,党团之间才确定“协定”关系。这一规定仍然与共产国际和青年共产国际制定的准则有所出入,因此中共中央与青年团中央再度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党团关系问题。

      但是,由于中共和青年团在中国创立的时间相差无几,发起人几乎为同一批革命青年,且创立初期的党还处于秘密状态,青年团却可以借工人俱乐部等群众组织的青年部之名进行社会活动,因此党团之间常以“党团不分”的模式进行合作。在党的政治指导下,团号召群众,宣传主张,中共亦常以团的名号为掩护。直到1926年底,上海区委军事特别委员会成员何松林(又名汪寿华)仍然建议:“青年文化问题,工人方面自己亦有这种计划,C.Y.很可以进行一下,借他们的招牌干我们的事情。”③这种“党团不分”的结果是党的社会影响弱于半公开活动的团,此时再强制以“服从”来界定二者之间关系,难免会引发青年团成员的不满。因此,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决议案,仍然规定青年团拥有“除了政治上的主张须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以外”的完全的自主权。④这种政治上虚“服从”实“协定”的关系,对中共早期党团关系的发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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