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上的公众表达与政府回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宇琦,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曾繁旭(通讯作者),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新闻记者

内容提要:

作为探讨舆论与公共政策关系的核心概念,政府回应性被认为是公众舆论和政治研究的核心问题。已有对于政府回应性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政府是否进行回应及其影响因素,本文则以2012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国内共18起典型风险争议为例,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的研究方法,探讨风险议题中政府回应的话语方式与深层逻辑。具体而言,在回应态度上,公众仅使用技术风险话语,无法获得政府积极回应;社会恐慌程度和复杂性较高的风险议题叠加程序正义话语更有可能获得积极回应。在回应层级上,当技术风险话语得到重要公众人物支持时,更容易获得中央政府回应;程序正义和地域保护话语则更容易获得地方政府回应。在话语框架上,政府权威框架成为政府回应中使用最多的框架,但公众诉求话语和政府回应话语存在明显错位。本文超越了已有研究对政府是否回应的二元考察,有助于丰富对于中国政府回应方式的理解。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2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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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206

       一、转型中国的风险事件与政府回应

       作为探讨舆论—政策关系的核心概念,政府回应性被认为是公众舆论和民主政治研究的核心问题(Burstein,2003;Hobolt & Klemmemsen,2005)。虽然关于政府回应的研究大多从西方民主体制出发,但是,越来越多的中国研究也表明,“回应式议程设置”正在逐渐成为中国政府进行公共议程设置的常态,政府政策制订也正在充分考虑公众诉求(赵静,薛澜,2017)。

       对中国语境下政府回应机制的已有研究,详细探讨了政府是否回应公众诉求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具备较高社会地位或拥有较多社会资源的诉求主体,以及解决难度较低的议题,均能获得较为积极的政府回应(孟天广,李锋,2015)。此外,议题本身较高的社会关注度(Tang,Chen & Wu,2018)、涉及群体利益或有较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Hassid & Brass,2011;Su & Meng,2016;Chen,Pan & Xu,2016),均与更为积极的政府回应相关。

       然而,除了是否回应以外,中国语境下风险议题中的政府回应往往体现出更为复杂的逻辑,并蕴含着更为多元的理论困惑。从政府回应的态度而言,一些风险事件中的公众诉求能顺利引发政府关注,并被政府所接受,比如“黄金大米”事件、江门市民反对核燃料项目建设事件等;而在另一些风险事件中,公众诉求则遭到政府反驳,原有风险项目依然继续推进,比如公众反对中国化工集团并购先正达事件等。从政府回应的层级而言,一些风险事件仅在地方层面得到政府回应,也有一些议题则上升到中央,引发中央政府的重视和回应。从政府回应的话语而言,不同风险议题中,政府使用的话语框架也存在差异,比如江门市民反对核燃料项目建设为代表的风险事件中,政府更多采用基于对风险议题进行专业解释的话语方式,而在昆明PX等风险事件中,政府采取的话语框架则更侧重与公众的情感交流。

       为此,本研究将超越已有研究对政府是否回应的二元考察,对政府回应态度、话语和层级的具体机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细致分析。在样本选择上,本文选择2012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国内共18起典型风险事件,对社交媒体平台上公众讨论以及政府回应文本进行内容分析。具体而言,本文的研究问题包括:

       第一,风险议题中,政府主要采用了怎样的回应态度?公众诉求表达中的哪些因素会对政府回应态度产生影响?

       第二,风险议题中,政府回应主要使用了怎样的话语框架?公众诉求表达中的哪些因素会对政府回应话语框架产生影响?

       第三,风险议题中,通常是由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进行回应?公众诉求表达中的哪些因素会对政府回应层级产生影响?

       二、文献回顾

       (一)政府回应

       政府回应性(government responsiveness)是指政府政策制定与公众政策偏好契合的程度(Roberts & Kim,2011)。在西方语境下,研究者普遍认为民主体制中政府对公众意见具备相当程度的回应性(Stimson,MacKuen & Erikson,1995)。其中,选举竞争与压力成为推动政府回应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政治候选人而言,由于选民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政治命运,因而他们不得不顺应公众意愿来制订政策,以争取多数选民支持,赢得选举胜利(Hobolt & Klemmensen,2008)。

       除此以外,其他宏观和微观影响变量的存在,进一步增加了西方语境下公众诉求与政府回应之间关系的复杂性。根据新制度主义的理论路径,制度会形塑并制约政治行动者的行为;即使同为民主体制,不同的制度特征,包括选举系统、制度结构、决策流程等方面的差异,都可能影响政府的执行模式以及对公众诉求的回应程度(Hobolt & Klemmemsen,2005)。此外,利益团体的存在,可能推动公众表达并对政府产生压力,倒逼政府做出政策回应(Lax & Phillips,2009)。而媒介体系的特征也可能对政府回应性产生影响,具备更大规模报纸发行量的国家,往往呈现出更高程度的政府回应性(Besley & Burgess,2001)。

       (二)中国语境下的政府回应与风险抗争

       相比于西方研究对选举压力在促成政府回应中关键作用的强调,中国经验表明,选举竞争和压力并不是引发政府回应的主要来源(Su & Meng,2016)。具体而言,影响中国政府回应的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参与主体差异。已有研究表明,诉求主体的身份差异和人口统计学特征,都可能对政府回应产生影响。Su和Meng(2016)发现,在地方层面,本地居民的诉求将更有可能引发政府关注和回应。而从社会身份的角度来看,对于政府官员,特别是地方政府官员而言,媒体工作者要比其他社会身份的公众更具影响力;对媒体工作者诉求相对迅速的回应,往往是出于官员的升迁压力和个人政绩考量(Distelhorst & Hou,2017)。此外,政策企业家的存在,将有助于连接公众议程与政策议程,推动民间舆论和诉求上升为政府关注的议题,进而促成政府回应和政策变迁(赵静,薛澜,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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