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缔约后国民政府路径分歧的发展与终结(1937.8-1938.1)

作 者:

作者简介:
鹿锡俊,日本大东文化大学教授、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原文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内容提要:

1937年8月中苏缔约后,国民政府基于错误的推演,寄希望于以苏联参战实现军事胜日的“苏联路径”。两个月后,随着推演的落空,很多人转向以“倚德议和”为目的的“德国路径”。11月初的第一次德国调停与国民政府高层“反共”执念的复炽相互作用,加剧了国民政府内部的路径分歧,赞同“德国路径”者还尝试从防止“造共”的维度劝告日本“悔悟”。其后,“张冲口信”铸成蒋介石对苏联的误判,与第二次德国调停相重叠,促使蒋介石交叉实行“以德促苏”与“倚德议和”,但国民政府的主流却进一步向“德国路径”倾斜。12月下旬日本对华条件更加严苛,国民政府对此存在三种不同意见,最终对日本的条件既不接受也未拒绝。1938年1月日本切断“德国路径”后,国民政府在别无选择中被迫转向长期抗战。在此过程中,日本“共同防共”等条件的压迫,使苏联因素对国民政府发挥了鼓舞抗日与阻止屈服的作用;日本则在代为国民政府终结路径分歧的同时,走上与既定目标适得其反的绝路。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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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37年8月中苏缔结互不侵犯条约至翌年1月日本发出“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声明,这5个多月是国民政府在围绕“苏联路径”与“德国路径”的分歧中,重新检讨和战问题的重要时期。随着新资料的不断开放,关于这段历史已有很多研究①,但仍然存在两个比较明显的不足:其一,尽管国民政府当时一再强调苏联的态度是中国决定对外方针的先决条件,学界关于国民政府对苏考量的探讨,总的来说却还处于碎片化阶段,故至今尚缺乏对整个过程的系统性考察;其二,由于对苏考量在此期国民政府的决策中占据关键地位,故对于包括德国调停在内的重大问题的应对,国民政府都是在苏联因素的影响下展开的。因此,只有结合这一影响做融会贯通的分析,才能深入揭示国民政府应对德国调停等问题时采取的各项措施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目前学界从这种问题意识出发的论述尚欠深度,甚至出现时序上的混乱、细节上的模糊与阐释上的失实。有鉴于此,本文拟以国民政府对“苏联路径”认识及定位的演变为主线,以这一演变对“德国路径”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影响为副线,重新探讨此期国民政府的路径分歧与和战抉择。在资料方面,本文特别注意官方档案与当事者私密记录的相互印证。因为,外交问题与和战问题往往高度敏感且易受非议,常使当事者的内心想法难以在公开场合表达,只能在日记等私密文字中加以记载。所以,综合比照公私两种史料,当有助于更好地厘清决策过程中的深层背景,再现历史的多面性和复杂性。

       一、战略推演的落空与“疑苏倚德”论的抬头

       1937年8月21日《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后,蒋介石立即向苏联派出以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为团长的“工业部赴苏实业考察团”。蒋对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Bogmolov)强调考察团的任务只是接受苏联提供的武器②,对杨杰却指示:除确保苏联物资援华外,考察团须把促进苏联对日参战与促成中苏互助条约作为主要任务。③对第二个目标,驻苏大使馆发回国内的报告,与中苏缔约之前的报告一样,仍然不容乐观。譬如,8月23日副武官干卓致电蒋介石说:苏联认为若远东战事扩大,德国可能入侵捷克及苏联,引起大战,苏须谨慎行动。所以,虽然苏联态度似转积极,但中国“不可重视外力,因不可靠也”。④然而,与这种消极性评估相反,中苏缔约前在对苏关系上再三犹豫的蒋介石,在缔约后却显得颇有把握。在8月27日与鲍格莫洛夫的长谈中,蒋介石在表明中国不管能否得到外援都决心抗战到底后,要求苏联向中国转让美国制造的飞机,并派遣飞行员以志愿者身份来华参战。⑤在中苏同时公布互不侵犯条约的翌日即8月30日,蒋介石还向国防最高会议常务会议提交了由他拟定的《抗战期间外交方略》并获得修正通过(以下简称“《外交方略》”)。主要内容如下:

       甲,原则:一,此次中国对日抗战结果,不仅影响东亚局面,并有牵动世界大势之可能。二,中国单独苦战,不能为无限之支持,亦不能中途弃战求和,势必从世界大局上寻求出路。三,中国如战败不支,则日德义集团支配欧亚,苏联在日德夹攻之下必败,即日本单攻,苏联亦败。是否影响及于西欧,法国首受危险。四,故中国在国际上欲求与国,必须于利害关系最密切之法苏求之。

       乙,运用:一,对苏联之期待:军事上,援助义勇军扰乱“满洲”,朝鲜青年党煽动朝鲜、外蒙作军事上直接之威胁。政治上,与英美法三国为密切之联系而作各种积极之活动。二,欲苏联在军事上、政治上作积极之活动,必须有法国之同情。故对法交涉非常重要,宜速与法国参谋本部详究大局之利害,促进其认识与决心。三,惟法国虽因对德关系,愿与苏联接近,但在远东陆海军力量均极薄弱,尤以安南防御未固,深以开罪日本为虑。若法苏之对日态度能得到英国之拥护,则可减少法国之过虑,而增加法苏之力量。四,因是中日战事苟有影响欧洲大局之可能,则操其枢纽者全在英国。故我方对英不独须保持传统的密切关系,且应使之彻底觉悟中国战败后英国在东方领土所受之实际威胁及权益之损失,俾促其采取积极态度。五,对德、对义各别作外交活动。对德以军事上及经济上之特殊利益为条件,表示中国将来仍持敦睦政策之诚意;对义以近年特殊之友谊关系为辞,请其至少维持友谊之中立,我方需竭力去除对中苏接近之怀疑。六,美国目前政策仍在避免牵入战争漩涡,但美国民众态度极易变更,数月之后或因情势之发展采取较为积极之行动亦未可知,故此时我方仍应竭力设法谋得美国人民之同情。七,进行上述各项之运用,希望达到如下之局面:(1)形式上中国单独抗战到底,但能得到苏联军事上积极援助。(2)英法苏在外交上共同行动,逐渐演成军事干涉。八,上述方案系根据现在形势与吾人之期望推演而来,惟国际情形瞬息千变,未可尽如吾人之逆料。故吾人固应尽可能之努力,以期达到第七项之局面,同时如有第三国对于中日战争寻求和解之方法而表示欲执斡旋之劳,则吾人亦不宜拒绝,惟当权衡利害,妥慎运用,再定应付之方略。⑥

       《外交方略》反映了国民政府在中苏订约后的对外目标、方针及其理由。但是,只要细加分析,即可看出其中包含两大误区。

       第一,基于对中国“单独苦战”的悲观展望,《外交方略》立足于“从世界大局上寻求出路”,即借助第三国的援助而共同战胜日本。为此,其首先寄望于苏联在军事上的积极援助,复又希望由苏联连锁式地引发法国、英国、美国对华帮助,最后还主张维持与德国、意大利的友好关系。这是一种团结日本以外的一切国家为友国的构想。但是,《外交方略》所期待的这些国家实际上是三种互有矛盾的、不同性质的力量,故难以如中国所期待的那样采取一致行动。特别就苏联来看,它不仅与德意根本对立,与英美法之间也存在着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上的巨大差异。尤其在对德关系方面,苏联因为德国的反苏及《日德防共协定》的存在,在中苏缔约之前就一再要求国民政府结束对德友好政策,在中苏缔约之后更是希望国民政府疏远德国。⑦故《外交方略》要求对德国坚持“敦睦政策”,必然会导致苏联的不满。反言之,中苏既然缔约,当然也难以消除德国“对中苏接近之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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