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关联论”是研究者尝试将认知科学的原理应用于语言研究的一次实践。“认知科学”(cognitive sciences)是近半个世纪发展起来的前沿科学,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逐渐流行起来,是建立在脑科学基础上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涉及脑神经科学、心智哲学、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逻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多个学科,因此,“认知科学”中的“科学”在英语中常以复数形式出现。 认知指脑和神经系统产生的心智活动及其过程。汉语中有“心智”之说。孟子曰:“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孟子以为“心”是思维器官,所以把思想、感情等都看作“心”的活动。心智是脑和神经的功能,脑与心智之间的桥梁就是对外部事物即自然与社会的认识,所以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及以前,英语cognition一词在词典上也作“知识”解。认知科学就是以认识活动的过程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认知涉及的是认知活动中对外部世界的学习,包括外界信息的输入、加工、记忆,并同已有的记忆进行比较、联想、想象、发挥和扬弃等思维活动,从而形成新的工作记忆或长时/短时记忆,这就是新知识的补充或扬弃。在这一过程中,人们需要借助语言进行思考、理解和表达。因此,不言而喻,语言活动必定是认知活动。 这样说来,要研究语言的运用,人的思维和心理过程、人的大脑和神经的活动,都是语言科学的重要研究内容;而且人是社会的动物,认识是要经过实践才能获得的,语言的表达就是表达者在自然与社会中的实践活动,因此,语言的表达必定同自然的演化、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人类的社会实践密不可分。这种自然与社会文化的实践环境就是人的活动(包括语言活动)的环境。语言运用在一定的环“境”(situation)中关联着一定的“情”(the state of mind),这便是情境关联论的中心思想。 20世纪70年代,认知科学兴起不久,美国艾尔弗·斯隆基金会(The Alfred P.Sloan Foundation,一家资助认知研究的机构)在其发表的《斯隆报告》(Sloan Report)中指出,认知科学是研究智能体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的原理的科学,其核心研究课题是发现心智的具象能力和计算能力以及它们在人脑中的结构和功能表示(艾卡特·席勒尔,1989:8)。情境关联论最为关注语言运用的主体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即表现为“境”与“情”。 当前,认知科学已经走过了四五十年的发展历程,认知研究手段十分丰富,如“4E+S”认知理论模型,即具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生成认知(enacted cognition)、嵌入认知(embedded cognition)、延展认知(extended cognition)和情境认知(situated cognition)。但是,研究手段的变化并没有改变认知科学是研究智能体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的原理的科学这一核心内容,反而强化了这个内容,因为“具身认知”同人有关,而“情境认知”同环境有关。本研究把“智能体”局限于“人”,情境关联论就是在认知科学的大背景下,通过探究语言运用主体的“人”同其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来研究人这一智能体如何运用情境关联这一认知手段来实现对词语运用的表达和理解。 一、情境关联中话语表达的运用 作为语言学科的一项基础性理论,情境关联论关注的是话语运用的表达和理解的原理,这种原理简明地说就是“情”和“境”的关联,即在认知科学的大背景下,研究语言运用如何在一定的环“境”中关联一定的“情”。宋代词人万俟咏①写有一首词《长相思·雨》:“一声声,一更更。窗外芭蕉窗里灯,此时无限情。梦难成,恨②难平。不道③愁人不喜听,空阶滴到明。”全词除题目以外,没有一个字提到“雨”,但从“窗外芭蕉”的“一声声”,到“一更更”地“空阶滴到明”,无一不是下雨的境,而在此境中词人因某种原因(屡试不第,羁旅异乡)而“恨难平”,是他作为“愁人”在此境中生发出的心情。这就是情和境的关联。 1.情境关联论中的情与境 情境关联论对“情境”有自己的定义,它把情境的关联定义为“事态+感受”。粗略地说,即事态为“境”,认知主体在这境中所生发出的感受为“情”,“境”与“情”是相关联的。 在语言运用中,词语作为语言的符号,是用来表示事态的。“事态”(the state of affairs)是事物或事件④自身发生、存在、发展、变化的状态。事物是在一定的境况中发生的,“情境”中的“境”可以专指事物发生的时空物理环境或/和在这一时空环境中人或事物的行为表现,亦可能兼而有之,总之就是这一切的“境况”。在一定的条件下,事态的存在、发展和变化可以引发有关主体产生某种“感受”,即在不同情况下(包括主体不同的意向性及不同的认知环境),主体对这一事态不同的情和理可能产生的发现及感受。我们将认知主体从该“境”中感悟到的情与理精省地表达为“情”,这就是情境关联论的“情境”。从这里可以看出,一定的“情”是从一定的“境”中产生的。因此,在“词语情境论”中,“情”与“境”是不可分的,确切地说,应该是“境+情”,即“境”及这一境况所引发出的“情”。词语的表达就是表达这样的“境+情”(情境)。 主体所感受到的“情”和“理”常常是不可分的。例如,有个民间故事说,一个神童9岁就同许多成年人一起去考秀才,主考官故意打趣他,给他一个上联要他对下联,对出了才让他参加考试(见例〈1〉)。 例(1)河床淘沙粗留下(主考官出的上联) 风车吹谷瘪先行(神童对的下联) 作为语言表达,考秀才的当场(时空的物理环境)、主考官出题以及成年人应试就是事态(即在该时空环境中人或事物的行为表现),也就是“境”。有关主体看到语言表达“河床淘沙”就会体会到一个事实——粗的沙会沉淀下来,这正是该事态让那个神童感受到的事理;同时,这一表达又会使神童联系到当时的情况,引发出相应的思想感受——“粗留下”,可引申为水平高的人才能够得以脱颖而出,这就是那个神童可能生发出的“情”,这里的“情”和“理”是不可分的。对下联的分析与上联相仿,此处不再赘述。又有一例,一个主体看见小小水井的水面竟可映照出星辰、太阳和月亮,因此而生发出“情”及感受,遂提笔写下“井台小可吞星辰日月,度量大可容恩怨纷争”一联。下文为了表达的精和省,只用“情境”这一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