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慎《说文解字》之“词”观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素凤,葛海楠,郑州大学汉字文明传承传播与教育研究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1)。

原文出处:
语文研究

内容提要:

清代以前,“词”一般专指虚词,这在学界几乎成为一种共识。文章在前人研究基础上,通过分析《说文解字》对“词”的训释、训释语中“词”的意义、双音词的训释方式显示出的“词”的意义,以及先秦两汉文献中“词”的意义,揭示了许慎《说文解字》中“词”的内涵和外延。认为《说文解字》中的“词”,内涵是以意义为内核、以声音为外在形式的“文辞”,外延不限于虚词,而是兼包虚、实两类性质的语素、词、短语等各级语言单位。许慎《说文解字》对各级语言单位统一用“词”来称谓,说明他还没有十分清晰的现代语言学意义的“词”的观念。许慎《说文解字》对联绵词采用整体训释的方法,则说明他对字与词的不同已经有所认识。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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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慎《说文解字》对“词”的解释是“意内而言外也”。[11]184基于这一解释,后人关于“词”的概念形成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把“词”定义为虚词。这种观点始于南唐徐锴《说文解字系传,通论》:“词者,音内而言外,在音之内在言之外也。何以言之?惟也,思也,曰也,兮也,斯也,若此之类皆词也,语之助也。”[10]324徐锴把许慎“意内而言外”换成“音内而言外”,并用“惟”“思”“曰”“兮”“斯”为例说明“词”具有“语之助”的作用,即把“词”定义为虚词。王筠《说文系传校录》中说:“凡许所谓词,即语助也”,[9]3也认为“词”专指虚词。后来很多学者都认为“词”专指虚词,如王引之《经传释词·自序》:“自九经、三传及周、秦、西汉之书,凡助语之文,遍为搜讨,分字编次,以为《经传释词》十卷,凡百六十字。”[7]3-4该书是把“助语之文”编排在一起进行解释的,故名为《经传释词》,其中“词”即指虚词。杨树达《词诠》是说解虚词意义和用法的专书,说明作者也把“词”看作虚词。因此,有学者指出,清代以前,“‘词’的观念只是存在于训诂家长期进行语言实践所形成的语感中,纯粹语言学领域的‘词’的概念还比较模糊,没有建立起来”“其用‘词’这个术语指的是虚词,并非我们这里所说的语词”。[4]认为“词”在清以前主要指虚词,这种观点在学界已经被绝大多数人认可,成为共识。另一种观点认为,许慎所说的“词”不限于虚词。如王贵元通过对《说文解字》训释语中含“词”的被释字的全面研究,认为“《说文》的‘词’除包括语气词、助词、连词等后代所谓虚词外,还包括后代归属于实词的部分副词、叹词、形容词、代词”。[5]

      以上两种观点的不同主要聚焦在如何理解许慎《说文解字》所言“词”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而这个问题恰是构建汉语字词关系研究史的重要基础。许慎作为语言学学术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对“词”的阐释和应用便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因此,本文拟以《说文解字》(下文简称《说文》)对“词”的训释、训释语中“词”的意义和用法、双音词训释方式显示出的“词”意义,以及先秦两汉文献中“词”的意义等为依据,具体分析和提炼许慎《说文》之“词”观。

      一、《说文》对“词”的训释

      《说文·司部》:“词,意内而言外也。从司从言。”[11]184“意”的意思是“心思,意思”,“意内而言外”就是要表达的意思在内,言语在外。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有是意于内,因有是言于外,谓之词。……意即意内,词即言外。言意而词见,言词而意见。意者,文字之义也;言者,文字之声也。词者,文字形声之合也。凡许之说字义,皆意内也;凡许之说形、说声,皆言外也。有义而后有声,有声而后有形,造字之本也。形在而声在焉,形声在而义在焉。……司者,主也。意主于内而言发于外,故从司言……”[2]429-430“有是意于内,因有是言于外”“意主于内而言发于外”是对许慎所释“词”的内涵“意内而言外”的进一步诠释,突出了“词”是以意思为内核,以言语(即声音)为外在形式的特点。段玉裁用“意者,文字之义也;言者,文字之声也”诠释“意内而言外”,显然给“意”和“言”增加了定语“文字”,认为“意”和“言”分别指“文字之义”和“文字之言”。这是否符合许慎的原意呢?许慎“意内而言外”是对“词”的训释,则“意”和“言”的定语应为“词”,分别指“词”的意思和“词”的声音。段玉裁把“词”换为“文字”,是因为他认为“词者,文字形声之合也”,即“词”是文字形体与声音的结合体。可见,段玉裁是把“词”混同为了“文字”,认为字义是词的内在意义,字音和字形是词的外在形式。排除把字与词混淆的干扰,依据其阐释看,段玉裁认为许慎所言“意内而言外”的意思是:“词”以意思(即意义)为内核,以言语(即声音)为外在形式。

      综上所述,许慎用“意内而言外”突出了“词”以意义为内核、以声音为外在形式的特点。这与语言学理论中语言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的观点非常吻合。可见,许慎所言之“词”本质上属于语言范畴,但没有明确是指哪一级语言单位,即没有阐释“词”的外延。而要确定一个概念,还必须明确其外延。要明确“词”的外延,还要借助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二、《说文》训释语中“词”的意义

      《说文》训释语中所含“词”的意义,是分析许慎“词”观的重要内证。

      据统计,《说文》训释语中含有“词”的被释字共24个。①根据《故训汇纂》,这24个被释字在文献中确有虚词用法的有20个,尚未发现虚词用法的有4个。20个有虚词用法的被释字,在《说文》中的训释方式分为三种:

      (1)“某+词”或“某+词也”式,共11处:

      《只部》:“只,语巳词也。”[11]44

      《白部》:“皆,俱词也。”[11]68

      《白部》:“者,别事词也。”[11]69

      《曰部》:“曶,出气词也。”[11]95

      《丂部》:“宁,愿词也。”[11]96

      《丂部》:“甹,亟词也。”[11]96

      《亏部》“粤,亏也。审慎之词者。”[11]96

      《矢部》:“矣,语已词也。”[11]105

      《欠部》:“欥,诠词也。”[11]178

      《旡部》:“,屰恶惊词也。”[11]178

      《鬼部》:“,见鬼惊词。”[11]186

      (2)“词+某也”或“某+词+某也”式,共5处:

      《八部》:“尒,词之必然也。”[11]22

      《八部》:“曾,词之舒也。”[11]22

      《言部》:“诞,词诞也。”[11]50

      《乃部》:“乃,曳词之难也。”[11]95

      《部》:“,众词与也。”[1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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