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廼命》《四告》与诸梁钟合证及其他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家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诗学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出土文献

内容提要:

本文根据清华简《廼命二》简1“共(恭)民母(毋)泾〈淫〉,内于凶人之言”,通过辞例比勘、文意辨析,认为越国青铜器诸梁钟疑难字“”、清华简《四告》简26“”,属于“淫、内”临时性合文。同时结合清华简《四告》简26“不(淫、内——入)于非彝”,认为《尚书·酒诰》“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疑为“诞惟厥纵淫,内(入)于非彝”。诸梁钟铭、《廼命》、《四告》三篇当是训诰之辞,话语模式和相关语辞可以互证,有助于重新认识《四告三》文本属性。三篇文本的思想内容具有一致性,反映出春秋战国时代不同地域的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渊源有自、传承有序。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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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简是文史研究的前沿和热点,诚如黄德宽先生所说:“可以预期,简文涉及的中国思想史、学术史的一些重大问题,一定会引起学术界长期的关注和研究,清华简的发现也必然会促进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研究取得更大的成就。”①清华简提供了丰富的字形和辞例,为一些疑难字词考释带来了契机。本文通过清华简《廼命二》对读诸梁钟铭和清华简《四告》,并对《尚书·酒诰》中的一处讹误进行校读。

      一、“”字及诸家意见

      越国青铜器诸梁钟著录于《殷周金文集成》120—132号。关于器主,旧有“者”“者”“者”等不同意见。马楠先生认为:“右半似刀形,而刀形两笔末端各有一顿点,可知右半是‘刃’而非‘刀’,字当隶定为‘’,即西周晚期和春秋战国文字常见的省去木旁的‘梁’字。‘者’当释为‘诸梁’,楚国有叶公沈诸梁,字子高,见哀公十六年《左传》。诸梁钟为春秋晚期或战国早期器,钟铭云‘隹(唯)戉(越)十有九年’,当为句践、朱句或王翳十九年。”②“诸梁”之说有文献依据,可以信从。因此,本文称作诸梁钟。铭文属于一篇训诰。诰辞的前半部分,越王陈述诸梁的德行和功绩,赞扬诸梁恭敬有度,继承发扬祖考的训教,辅弼王室,捍卫约盟,巩固和光大越王的王位。③诰辞话语沿用西周以来的传统模式,文意比较清楚,其中有一个疑难字,众说纷纭,探讨如下。

      诸梁钟铭文最清晰的为《集成》132.2,该字原形及辞例如下:

      

      此字又见于清华简《四告》简26,原形及辞例如下:

      

      这个疑难字在已刊出土文献中出现两次。一直以来,学界遵从强运开“坠”的释读意见,只有何琳仪先生认为是合文,但仍受到读“坠”的影响。

      二、清华简《廼命》辞例及其启示

      清华简《廼命》为正确释读此字提供了契机。《廼命》两篇皆为训诰之辞。其中第二篇主要训诫同宗子弟勠力同心、相收相保,忠君勤事、慎密言语,勿强取豪夺,以保全宗室。(11)《廼命》公布后,相关讨论较少。开篇“廼命匿(暱)因群父兄昆弟,曰:各自定也。共(恭)民母(毋)泾〈淫〉,内(纳)于凶人之言才(哉)”,整理者认为此句“内,或读为‘退’,‘退’字《说文》重文作‘’。《左传》文公十八年:‘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12)或读“内”为“入”。(13)王辉先生认为:“今按,‘退’、‘入’于意均不通顺。‘内’当读为纳,‘纳于凶人之言’即采用凶人之言,类似用法如《汉书·五行志下》载梁孝王‘纳于邪臣羊胜之计,欲求为汉嗣’。此承前之‘毋’字言之,即不要采纳凶人之言。”(14)读“纳”较好,“纳言”是古官名,见于《尚书》《史记》《汉书》等。《舜典》:“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孔传:“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以信。”

      我们先考察一下字形,对比如下:

      

      相关辞例梳理如下:

      

      通过字形比对,“”应是“淫、内”合文,为了字形布局的匀称美观,而将“内”置于“淫”之右上。由于没有合文符号,字形布局和语序习惯的错位,影响了文本的正确释读。出土文献中的合文一般都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职官等习惯性合文,且多有合文符号。但也有一些临时性合文,例如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简22“”,是“浅泽”合文,属于临时性合文且无合文符号,但有邻简“深泽”的对文,容易释读。不使用合文符号的合文书写在甲骨文中已经存在,并带来一些释读问题。(16)这种临时性合文不仅给我们带来释读困难,也让古人产生误解。“”字属于临时性合文,尽管少见,但在不同地域和文字载体中出现,说明这种习惯具有一定的流传范围和书写传统。由此可见,古文字考释应注意临时性合文的构形布局和语序习惯,特别是无合文符号的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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