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现状 以往研究发现中古汉译佛经中“敢”表全称量化用法。例如:(引自朱庆之1989;董志翘和蔡镜浩1994:147—149;李维琦2004:434—435) (1)佛告须菩提:“今日菩萨大会,因诸菩萨故,说般若波罗蜜,菩萨当是学成。”舍利弗心念言:“今使须菩提为诸菩萨说般若波罗蜜,自用力说耶?持佛威神说乎?”须菩提知舍利弗心所念,便语舍利弗言:“
所说法、所成法,皆持佛威神。”(东汉支谶译《道行般若经》卷一) (2)于是秋露子念:“此贤者说明度道,自己力所?乘佛圣恩乎?”善业知其意而答曰:“
所说,皆乘如来大士之作。”(吴支谦译《大明度经》卷一) (3)须菩提知诸菩萨、大弟子、天人意之所念,语舍利弗言:“
所说法、所出音声、所可教授,皆是世尊大士之务。”(西晋无罗叉译《放光般若经》卷二) (4)如来道慧所入至处,莫不蒙安。
班宣经典,皆承如来威神圣旨,以入如来空法之身。(西晋竺法护译《大宝积经·密迹金刚力士会第三之五》) (5)慧命须菩提知诸菩萨摩诃萨、大弟子、诸天心所念,语慧命舍利弗:“
所说法,所教授,皆是佛力。”(姚秦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卷四十一) 上面这类用例中“敢”直接在名词性成分前面,后面有“皆”与之配合使用。“敢佛弟子……皆……”成为构式,表全称量化,相当于“所有佛弟子……都……”。例(1)大意为:所有佛弟子宣说法、成就法都是凭借佛的威力。例(2)为例(1)的同经异译,其同经异译还有:前秦竺佛念译作“
佛弟子所说法所成法
承佛威神”,姚秦鸠摩罗什译作“佛诸弟子
有所说
是佛力”,唐玄奘译作“世尊弟子
有宣说显了开示,
承如来威神之力”,宋施护译作“
所有声闻弟子,于诸法中若自宣说或为他说,一切
是佛威神力”。此处“敢佛弟子……皆”“佛诸弟子敢有……皆”“世尊诸弟子敢有……皆”“所有声闻弟子……皆”都是同义翻译,对照可知,“敢”对其后名词“弟子”进行全体称量,具有全称量化用法。 关于“敢”表全称的来源,朱庆之(1989)认为是沾染“皆”词义的结果,李维琦(2004:434—435)认为是受月氏语影响,研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李小军(2018)支持朱庆之“词汇沾染”说。前人有关这一问题研究已取得很好的研究基础,但还需做进一步探讨。既然全称用法“敢”源于其句法中“皆”词汇沾染,那么其应属于汉语内部演变,汉语中就应该有“敢”全称用法,但是中土汉语中一直未曾有“敢”表全称用例,只见于汉译佛经中,或许还需观察是否有佛经翻译的影响。 本文试从语言接触的角度,利用梵汉对勘研究汉译佛经中“敢”表全称之来源,分析佛经翻译是否对“敢”的语义产生影响。 2 汉译佛经中“敢”的用法 根据功能、语义和语境,中古汉译佛经中“敢”的用法可分两类:一类表示胆敢义,用于下对上冒犯的语境中;另一类表示全称,用于某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良俗规范的语境中。 2.1 表示胆敢义 在以下例句中“敢”表胆敢义: (6)有外善内秽,违佛清化,即权令布敕曰:“敢有奉佛道者,罪至弃市。”(三国吴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四) (7)王善鹿之言,喜而进德,命国内曰:“自今日后恣鹿所食,敢有犯者,罪皆直死。”(同上) 这一类“敢”做意愿动词,后面有动词“有”,“敢有……者”即“胆敢有……的人”。此类结构具有构式义,用于将来时表示充分条件假设,其构式义为:只要有这样的人,就会被处以某种罚责。此时“敢”所称量的人是以卑触尊,不自明,即用于下对上冒犯的语境中。 2.2 表示全称义 在以下例句中“敢”表示全称义: (8)辩积曰:“化其中人敢见我等皆得辩才,使诸伎乐转共谈语。”超度无虚迹曰:“令其中人吾等目见,皆使究竟至于无上正真之道。”(西晋竺法护译《佛说离垢施女经》卷一) (9)十一法宝者。十方诸佛三千日月。敢有来听经者,悉得佛莂,即住虚空中亦如是。(东晋祇多蜜译《宝如来三昧经》卷下)① (10)大迦叶曰:“愿城中人施我食者,一切皆使得无尽福至无为度。”须菩提曰:“愿城中人敢覩光明,以是缘报,皆得生天及在人间,然后逮得无为之法。”(西晋竺法护译《佛说离垢施女经》卷一) (11)十一者他方刹土,敢有来听经者,悉令得决。(西晋竺法护译《无极宝三昧经》卷下)② (12)众有所志,敢有所求,皆令得愿。(西晋竺法护译《无言童子经》卷下) 例(8)中“化其中人敢见我等皆得辩才”指被劝化出家的人凡是见到佛都能得到辨析佛法奥义的才能;例(10)中“愿城中人敢覩光明,以是缘报,皆得生天及在人间”指愿所有能见到佛之光明的三千大千佛界中的人,因此缘报都能转生天道和佛所住之地;例(11)中“敢有来听经者,悉令得决”即凡有来听经者都得决疑。这类“敢”均表示对后面中心名词的全称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