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唐宋典籍,会发现“根”有一个特殊用法。如宋《增注唐策》卷一《牛僧孺贤良策》:“今陛下诚能诏天下里胥市吏,随人所在,皆备黄籍,来者根其从,去者审其方,居者详其业,疾者筹其数。”①“根”与“审”对文,有追寻、查找根源的意思。 这种现象前人时贤已有关注。元《吏学指南·捕亡》“根捉”条云:“追寻曰根,擒捕曰捉。”李崇兴等编的《元语言词典》也说:“根:追寻。《元典章·兵部一》:‘其军人在逃根获,初犯一百七下,再犯处死。’又《刑部十一》:‘直候根到赃物,然后令元告事主当官一同开封下验。’”[1]105此外,一些学者在注本中也将“根”随文解释为“寻找”义(语例和具体解释详后),可惜没有讨论其义的来源。 又据李如龙[2]172-173、曹志耘[3]148等调查,今广东和平、龙川、兴宁、丰顺、揭西、阳西塘口、信宜思贺、钱排、高州新垌、电白沙琅、化州新安、廉江石角、青平,广西合浦、博白(以上属客家话),广东茂名、高州、化州、电白(以上属粤语)等地方言都用“跟”表示“寻找”这一概念。项梦冰对此做过研究,认为“寻找义动词‘跟’是乾嘉时期之后发生于部分粤东客家话的一项晚期词汇创新”,“只在粤东存在一个局部的连续分布区,这是G(引者按,指‘跟’)类词形的扩散源”,由于客家人西迁,“这一说法也出现在粤西、桂东一带”[4]493-494。这里显然把具有寻找义的“跟”看作清代新产生的方言词。 “跟”和“根”在近代汉语和现代汉语方言里都有大量表示寻找义的用例,而《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跟”和“根”条下都没有收录此义。关于“跟”和“根”的关系,日本学者内田道夫在《校注刘知远诸宫调》中说:“根寻:寻找,查寻。‘根’与‘跟’同。”②[5]270把二词看作通假关系。这也是一些学者的共识。 笔者认为,目前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准确和深入。王力先生说:“我们研究语义,首先要有历史的观念……无论怎样‘俗’的一个字,只要它在社会上占了势力,也值得我们追求它的历史。”[6]173“跟”和“根”的寻找义究竟是什么时候产生的?是新创方言词还是通语词?是新词还是新义?“跟”和“根”这种读音相同、意义相同的两个词究竟是什么关系,是同音假借还是殊途同归?该如何分析?这些都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一、“根/跟”寻找义的产生时间 我们先看看文献中“根/跟”具有寻找义的例子,从而判断其产生时间。因为文献中“根”较早出现,我们先从它说起。 (一)“根” 表寻找义时,“根”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参与构词,可构成“根寻”“根觅”“根索”“根捉”“根捕”“根缉”“根买”“根收”“根访”“根问”等词。以下分义项论述,并随文辨析“根”的意义。 1.“追究、追求、调查”义③ (1)余考释氏之言,未为佳证。……释氏不复根其众归之鸿致,陈其细趣以辨其非,非所安也。(北魏《水经注·河水一》)④ (2)旬余日来,闻颇有言事者,其间岂无切中时病,而绝不闻朝廷从而行之,是亦示虚言而不
实效也。(宋《苏舜钦集》卷十一《诣匦疏》) (3)听一季或半年内许令自陈,绍兴四年以前所欠官物一切不问,委官
。(《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官田杂录》“绍兴五年四月十九日”条)⑤ (4)程大昌言:“……如本司觉察稍有违戾,巡辖使臣送所属
,依条施行。”(《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一·递铺二》“乾道八年令月三日”条) 例(1)乃郦道元批评释氏《西域记》不追究各种说法的宏大目标,不说明其深微旨趣而随意征引;例(2)“不根实效”即不求实效;例(3)“根责”、例(4)“根罪”是问责、问罪的意思。 (5)妄说地狱天堂,
无人的见。(《敦煌变文校注》卷四《降魔变文》) (6)帝怒,令刘岑乘小舟
屈曲之处,比直路较二十里。(《唐宋传奇集》卷六《开河记》) (7)斩指事乃蔡骃所说,又[赵]子幾委蔡骃
,乃是因砍木误斩指,有数人参证其明。(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五“熙宁五年七月己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