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的良莠:新式秘制药在近代中国的风行与反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菲雯,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19世纪后半叶,欧洲秘制药输入中国。20世纪初,日本、北美秘制药在华销量大增。在剂型、包装、宣传方式上都有别于中国传统丸散膏丹的新式秘制药,至民国初年已风行各省,华商纷纷仿制。新式秘制药常被视为“西药”,然又多因成分有害或疗效不明而引起中、西医界的批评。华人西医多认为此类药品有损西方医学的形象,但也有西医与药商利益共通。同时,传统的自疗习尚和追逐秘方的心理为这类药品的流行提供社会土壤,部分药品也确为缓解疾痛提供便利。南京国民政府在制定药品管理法规时,将欧美的“专利药”概念译为“成药”并将之本土化;药商公开药物原料的规定,让“秘制”开始消解。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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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近代医药史研究中,药品尤其是舶来药品的传播颇受关注。既有的研究成果或从商业史的视角探析外国药品在华的营销机制及华洋竞争关系①,或从技术与文化的角度考察西药及其剂型的传播与影响②,社会文化史研究者尤为关注中国近代药品广告,围绕广告对国人医疗观与身体观的形塑、对近代药品消费文化的建构、对民族主义话语与身体政治的呈现等问题作了充分探讨。③不过,有的研究过于相信广告书写的叙述,较少呈现读者或消费者的真实观感④,其症结或在对近代外来药品传入中国的历史缺乏整体观照。另外,“药”与“医”既非孤立存在,也并非一个整体;舶来药品与西方医学在中国的传播,二者间的关系亦有待进一步考察。

      “秘制药”,指的是配方保密,患者可不经医生诊治直接购服的药品。本文讨论的“新式秘制药”,则增添了近代西方医药传播和商业全球化影响下的新因素,即采用西式药物剂型和包装,高度依赖近代传媒广告宣传,多从国外进口并拥有特定商标,也包括华商制造的同类药品。关于近代广告与消费的先行研究所关涉之“药”,大多即指此类药品。当时的英文文献中称Patent Medicine(专利药)或Proprietary Medicine(专卖药),中文文献多译为“秘制药”“便药”“成药”等。⑤既有研究多关注此类药品广告对中西医学话语的参用,较少将作为执业群体的中西医之态度纳入考察。本文将在跨国史的视野下钩沉史实,考察晚清至民国时期“新式秘制药”的来源、在华传播及药物特征,分析此类药品在华流行并引发批评的原因;探析新式秘制药与西方医学传华史、中国传统治疗实践间的联系,尤其注意“域外”对“本土”的实际影响,希望对理解近代“西药”的多元内涵以及西医与西药之关系有所助益。

      一、舶来的秘制药

      在中国,秘制药品本为常见。除了延医开方、煎服汤液外,向熟药铺和个人购买现成的“丸散膏丹”是众多患者的选择。这些丸散膏丹,除了按照公开的医籍和方书配制外,大部分是配方保密的药品。许多老字号熟药铺会刊印仿单集录,标注所售药物的名称、价目与疗效,但对其原料配方秘而不宣。⑥“祖传”“师传”的秘方也是行医者赖以谋生的法宝。如道咸年间的梁瑞庭以疡科为业,当时“疡师多秘其术以专利,每合药,入私室,不令人见。叩之,坚不肯言。翁乃梯墙窥之,竟二日夜,尽得其秘术,乃反出秘者上”。⑦早期一些流动的小药商所售的秘制药引起来华西人的注意。19世纪30年代德籍传教士郭实腊(Charles Gutzlaff)记载:“没有哪个国家的人如中国人一样拥有这么多的秘方药(Nostrums)。许多医生和药师带着他们的秘密宝贝走遍全国,展示于众,并用雄辩的语言赞美其药效。”⑧同时期美国费城的一份期刊亦称,中国官府没有管控庸医的政策,他们生意兴旺,在人群中演说“灵丹妙药”的奇效,而大多数人无钱求助名医,便轻信了谎言;并指出,若美国药商对华销售“灵丹妙药”,将大有利可图。⑨传统社会不受政府约束的医疗市场与秘方流行、患者自行购药的习惯,是晚清以降舶来秘制药迅速传播的重要因素。

      而在欧美社会,秘制药所涉对象一般为Nostrum(秘方药、万能药)、Patent Medicine(专利药)和Proprietary Medicine(专卖药)。17世纪欧洲各国已为一些广受欢迎之药品的所有者发放专利特许证,此为“专利药”名称的缘起。专利药的销量在18世纪迅速增长。它们常以发明者的名字冠名,如“Swaim's Panacea” “Dr.Boerhaave's Red Pills”等。大多数专利药是配方保密的秘方药(Nostrum),也有泻盐、疟疾专利滴剂(Patent Ague Drops)等公开配方的。在18世纪前半期的英国社会,五花八门的专利药非常流行,并很快传播到北美的英属殖民地,这些药物很受欢迎,许多仿制品随之出现在北美市场。⑩19世纪中期以后,工业化为制药带来应用科学和机械化生产的新技术,专利药开始大规模生产销售。在1871年,德国已有将近1000种不同名目的专利药流行于市场。(11)

      严格来讲,Nostrum指原料配方保密的药物,而Patent Medicine是被授予专利的药物。(12)本来按照近代西方国家的专利法,获得专利权的前提是披露发明内容。(13)但就“专利药”而言,为原料和配制方式注册专利的药物很少。大多数药商为避免公开配方,只注册标签、容器式样或广告标语。这类药物的注册是基于近代商标法,而非专利法,因此其更准确的称谓应是Proprietary Medicine,指拥有特定商标的药物,但Patent Medicine的普遍称谓仍在持续。在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的英文文献中,Patent Medicine和Proprietary Medicine一般是混用的,这也是此类药品最流行的时期。(14)近代国人多将Patent Medicine、Proprietary Medicine都译为“秘制药”,也有“便药”“卖药”等称谓,强调药物的秘密性、日常家用性和依赖广告的特征。到20世纪20年代后期政府出台管控政策后,始有“成药”一词的流行。本文在谈中国情况时统一使用“秘制药”的称谓,若引英文文献则直译为“专利药”或“专卖药”。需注意这些称谓的内涵稍有分歧,如部分“专利/专卖药”并非秘方药。

      海通以后,舶来秘制药陆续传华。虽有外国医学传教士在各省设立教会医院及诊所,但这些机构一般是将购买的原料药按西医成方配制,以免费或低价发放。舶来秘制药的主要推销机构是通商口岸的洋行或西药房。英商最先抢占商机,如1841年香港开设的屈臣氏药房,之后分别于1850、1860年在广州、上海开设分店。沪上还有1850年开设的大英医院(药房)、1853年开设的老德记药房等。德商与法商随后而至,如1866年德商开设的科发药房、1887年法商开设的良济药房等。(15)1858年《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规定,“外国自用药料”进出各通商口岸免税。(16)自此,在华销售的外国药品实际免缴关税。1883年,《北华捷报》记载:“上海和香港的药商在中国生意兴隆,庸医药品颇投中国人的喜好,他们自己的医药体系也是如此。”并记载,香港的一家药房设分店于北京,运入京城的大批药品未缴纳任何税厘,利润丰厚。(17)1891年崔国因出使美国时已感慨美国对华关税过重,反观洋商在中国各省所设屈臣氏、老德记等药房却“每年所售出之药,计银数百万两,一概无税”。(18)1902年《续修增改各国通商进口税则善后章程》签订后,进口的药物制品才开始被征收5%的关税。(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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