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现代的“乡贤”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佳贵,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上海 200235)。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20世纪30年代中期,曾有一场中央发起、各地响应的乡贤事略编撰活动。编撰对象为“省”乡贤,着力凸显乡贤对于“国”而非“乡”本身的贡献,以求古为今用,助力于复兴“民族”。各省的乡贤遴选标准,多强调科学、理性的“现代”眼光;在书写中,则须兼顾学术性与中等学校内外的教育需求。活动促成了延续到抗战之后的乡贤文化热潮,参与者对于近代外来的纪念方式与表现要素亦持开放的态度。然而,“乡贤”与本“乡”的关联呈现通常居于次要地位;女性、科学等类乡贤的地位提升有限,其特殊价值也未得到深入开掘。对此次乡贤事略编撰活动的考察,有助于进一步揭示中国近代“乡”与“国”之间精神联系的脉延与变异。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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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22)03-0137-13

      在乡土振兴的潮流中,乡贤议题日益受到学界关注。史学领域内,目前常见两类冠以“乡贤”之名的研究:一类研究中的“乡贤”与“乡绅”“地方精英”(local elite)等词的语义相近,由此析论乡贤之社会构成,及乡贤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角色职能。另一类研究,则聚焦于“乡”人如何成“贤”,即“乡贤”如何被塑造(包括再造)与纪念、“乡贤”之名在具体的文化与制度环境中如何成立的问题。中如乡贤祠祀,学者对于宋代“先贤祠”祭祀与经营已有一些研究;①另有学者指出由宋迄明,存在一个从“先贤祠”到“乡贤祠”的嬗变过程(但“先贤祠”之名从未消失),明代“名宦祠”与“乡贤祠”开始分设或分祀,“乡贤”与一地“风俗”“文脉”的关联建构进一步受到重视。②另外尚有与祠祀旨趣相关而不尽相同的乡贤“书写”,如有学者以今江浙地区为主案例,考察明代方志、乡贤传等文本对乡贤的分类与诠释。③

      不过,当前乡贤祠祀与书写的研究,依然多见于前近代时期;对于近代以降,学者多关注不甚凸显“地方性”的名贤纪念,如孔子、岳飞、孙中山、明末清初儒者与抗清人物之祀典或书写情形的演变。④近年,开始有研究涉及晚清以降的乡贤纪念。⑤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一场中央发起、各地响应的乡贤事略编撰活动,促成了一段延续到抗战之后的乡贤文化热潮。已有学者对该活动做过梳理,主要将之置入其时的中央一地方关系与新生活运动的相关语境中考察,至于该活动对于“乡贤”意涵变迁本身的影响,尚有余义值得发掘。⑥本文尽力略人所详、详人所略,探究其时的国家政治与文教变革如何触及“乡贤”这类地方文化象征的生产,以及乡贤纪念中如何应对或利用新兴的物质形式与思想资源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揭示近代“乡”与“国”之间精神联系的脉延与变异。⑦

      一 缘起

      民国成立后至国民政府成立前,由于从中央到地方政争频仍,各地的乡贤纪念缺乏统一的体制保障,唯尚有历史惯例可循。在祠祀一面,孔庙系统中的乡贤祠可能依然最受重视,但民元教育部令停止孔庙春秋祀典,后经袁世凯时期及后袁时代的反复,一些保留孔庙祀典的地方,可能继续祀及乡贤,并有地方人物入祀乡贤祠的举动;而若一地的祀孔基本停止,则该系统内的乡贤祠祀也不大可能继续举行。且自清末以来,孔庙及祀产时常被官绅用于兴学及其他文化教育事业;若孔庙为学校或其他教育组织机构占用,乡贤祠也会连带成为这些机构的一部分。有时因地方扰攘或政府、学校不予重视,乡贤祠还可能与其他祠祀场所一样,或成为驻军之地,或被长年荒弃。⑧至于孔庙系统外的会馆及其他独立的乡贤祠祀,更是依各地各方的重视程度而存废不定。

      国民政府成立后,大学院颁令重申停废孔庙春秋丁祀;后经内政部与教育部核议,复令旧式祀孔改为更形现代的孔子“纪念”,旧有之大成殿因“稍涉专制”而改称“孔子庙”,将原附祀之四配十哲与两庑先贤先儒一律移入;更在两庑之外的名宦、乡贤祠等则予取消,“如果各地方有先达伟人,其生前制作特异者,不妨由人民另订办法”。⑨此类规定,凸显的是将乡贤祠的处置方法向孔庙或其他祠祀场所看齐的思路,将其空间与财产尽可能地施用于现代公共文教事业。⑩不过,中央政令的“落地”情况各异,一些省政府明令修葺孔庙、恢复祀孔,只是形式上多已吸纳民初以来的现代礼仪(如改跪拜为鞠躬等),乡贤祭祀亦是如此。总之,在利用特定场所空间的礼仪活动中,旧式祠祀开始转向更具现代色彩的纪念,但新的纪念体制也未一统天下,新旧活动方式得以并存,而整体上看,乡贤纪念与旧有孔庙系统的关联,已进一步趋于松弛。

      再论“纸上”的乡贤纪念。此种纪念受空间与礼制的限制相对较小,而与扩及地方的近代印刷出版业有较大关联;另有文教制度的作用,民初一些省区已设立图书馆、博物馆、通俗教育馆等,“五四”前后已有“广采乡贤遗文”陈列于馆中、或由这些局馆印刷流传的政令。(11)另外,各省也一直有通过开修志局、通志馆书写乡贤的活动。秉承晚清以来的做法,各地乡土志、乡土教科书的编纂,内容也往往包含“乡贤”一类。至国民政府时期,“纸上”乡贤纪念所受的重视程度再上台阶。1931年,国民政府内政部明令各行政督察区、县、市成立“文献委员会”,由地方行政或文教系统官员与图书馆长、通俗教育馆长等联络地方“硕学通儒”,搜辑“乡贤”文献。(12)

      从内容上看,晚清到北洋政府时期对于“乡贤”塑造与纪念的理解,与传统的理解路径尚较接近。明标“乡贤”一语的祠祀书写与泛称的“先贤”纪念似有不同,前者通常凸显其人在乡里或外地从事“教化”或施政的功绩。儒学价值标准的主体地位似未失却,而“先贤”指涉的价值取向范围似乎更广。相应地,制度性的“乡贤”纪念与已开始体现近代民族主义诉求的“先贤”“忠烈”等纪念的重叠,尚不普遍。不过,晚清以来的“数千年未有之变局”,至迟在戊戌维新时期之后渐为各地知识精英所感知,地方之于“国”“族”的责任意识也趋于高涨。这种通过近代报刊等新兴媒介传播的意识,显然不限于,甚至时常并不着力于凸显教化乡里、维持传统政教方面的责任,而是聚焦于相对更为积极高亢的面向,如本籍本乡人士如何抵御异“族”之侮的问题,越发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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