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城市中共地下工作干部的培养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富聪,历史学博士,《团结报》史学版编辑。

原文出处:
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

内容提要:

全面抗战时期,中共逐渐重视沦陷城市地下工作,到抗战后期甚至将其视为与根据地同等重要的工作,不断加强对沦陷城市干部的培养。寻找适合的干部是一个关键性因素,为解决此问题,晋察冀和山东抗日根据地城工部门在党内开展动员,寻找合适的人选,开展思想教育,纠正干部的各种思想偏差,通过革命气节教育、业务培训等,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与综合能力,与此同时,采取优待家属政策解除其后顾之忧。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培训的干部数量有了快速增加,素质也有了一定提高,促进了沦陷城市地下工作的开展。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12 期

字号:

      中共一贯重视干部培训和教育。对于全面抗战时期中共干部的培养,既有研究偏重于根据地的干部培养①,或国统区地下党干部的成长②,忽视了沦陷区特别是沦陷城市的地下工作③干部的培养。实际上,全面抗战时期,沦陷城市地下工作逐渐成为中共的重要工作之一。已有资料表明,各根据地向沦陷城市派遣打入了不少地下干部。到1944年11月,仅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城工部直接领导的分散于平津唐等城市及铁路等处的地下党已有300余人,联系进步群众700多人。④到1944年10月,整个山东“共计城市、矿山及交通要道的党员501人,团结群众近2300余人”。⑤目前学界关于中共对沦陷城市的工作研究十分薄弱,相关研究仅仅概述了这一时期中共在沦陷区的工作,且偏重对沦陷区城市工作政策和主要内容的梳理⑥,对中共如何选拔、培训地下干部尚未有专门的研究。

      值得追问的是,在残酷的对敌斗争环境中,这些深入龙潭虎穴的地下干部是如何选拔出来的?作为被选拔者,作为个体的他们在思想上存有哪些顾虑?各根据地党组织是如何克服困难,具体开展了哪些内容的培训,培训教育的效果又是怎样?本文以晋察冀和山东根据地城工组织的干部选拔和培训工作为考察对象,在梳理相关历史档案和资料的基础上试图做一探究。

      一、抽调干部进行培训

      全面抗战时期,中共在华北等地努力开辟敌后根据地,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相比较而言,沦陷城市的地下工作基础薄弱,直到1940年,中共中央对沦陷城市工作才逐渐重视起来,建立了相关机构。

      (一)对沦陷城市工作和干部培养工作的日益重视

      1940年,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发展做出了关于城市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按照中央指示,1941年前后,各根据地党组织先后成立了城市工作委员会,由中共中央分局主要领导人负责。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1941年1月北方分局改名为晋察冀分局)于1941年1月设立城市工作委员会,专门从事城市工作。第一任书记为聂荣臻,委员有聂荣臻、刘仁、刘慎之、许建国。6月,由分局秘书长兼组织部副部长、敌工部部长刘仁主持这项工作。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于1941年春成立了山东城市工作委员会,由分局领导人罗荣桓、黎玉先后任书记。在分局组织部下设城市工作科,王见欣任城工科科长。同年,城工科合并到敌工部,王见欣任敌工部副部长兼城工科长。

      各级城工委员会加强了干部训练工作。1941年3月18日,中央城市工作委员会发出了《中共中央城委关于开展敌后城市工作的指示》,对沦陷城市工作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地党组织必须“把开展敌后城市工作当作主要工作任务之一”,特别强调要重视对地下干部的抽调和培训工作,“必须痛下决心抽调一些有秘密工作经验或有敌后社会关系的干部,开办敌后城市工作的秘密训练班,给以训练,派往城市,就是在某些工作上暂时受些损失,也不应姑息”。⑦在此背景下,华北抗日根据地城工部门着手向沦陷城市大量派遣干部做地下工作。山东分局指示各地区“确实抽调训练干部,特别是能做大城市工作的干部(不公开的),有就拿出来,有空就挤进大城市里去,挤不进去也要在接近城郊的地区埋伏发展”。⑧晋察冀分局城工委1941年制定了派遣计划,把任务分别下到各区党委。⑨1943年,冀中区党委要求各地委两个月内至少抽调5个至7个适宜做城市工作的干部送到区党委,进行必要的训练后,派往城市去开展工作。⑩

      1944年后,随着国际国内战争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日军抽调兵力发动豫中战事以后,沦陷城市工作更是被中共置于同根据地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被认为直接关系着里应外合夺取华北城市目标的实现,因而成为一项关键的工作。1944年6月5日,中共中央召开六届七中全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该指示指明了沦陷城市工作的任务和指导思想。对城市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城市工作与根据地工作当作同等重要的两大任务,“负起准备夺取所属一切大中小城市与交通要道的责任来”。(11)在此背景下,各地区在城市工作委员会基础上成立了城工部,加大了地下干部的培训力度。

      1944年秋,晋察冀分局城市工作委员会改组为城市工作部(以下简称“城工部”),由分局领导人刘仁担任部长。不久,晋察冀分局所属冀中、冀东区党委及各地委、县委普遍成立城工部或城工科,主要对北平、天津、保定、石家庄等沦陷城市开展工作。各级城工部有计划地派遣党员干部或关系打入北平、天津、唐山等城市中,并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1945年2月,冀中区党委要求城工部“积极训练与派遣,并动员从城市归来的学生、工人等到根据地参观与训练”,(12)“区级除领导村级外并训练派遣村级党员、支部及一般干部;县级则训练干部,能做一定领导工作与完成一定任务者及有较重大作用的人才”。(13)1945年3月,冀中区六地委城工部提出要“动员区村干部大量向内部打,领导城市内的工作,领导新党员关系”。(14)1945年4月,冀中区七地委要求,“一般的基本关系,应集中县城工作部训练,‘注意秘密’。区一般的不作训练”。(15)

      几乎与此同时,山东分局也将城工科改组为城工部,由杨一辰任部长,决定在滨海、鲁南、鲁中、胶东、渤海等区党委同步成立城工部。山东分局要求“各战略区抽调干部,应占全数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每主要工委,调一敌工干部参加,以吸取对敌斗争的经验,与加强联系配合”。(16)山东分局还指出,必须有大批的党内外干部去开展城市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实现我们……的政治任务,否则便是空谈”。(17)

      城工部门的培训工作一般由训练干事或内勤干事具体负责。以冀中区为例,冀中区党委要求各级城工部的编制中,地委城工部设“内干2人,训派干事1人,外干2人”,另外还有工作员、管理员、通信员等配合工作;在县级城工部设“内干1人,训干1人,外干2人”;在区级设“委员1人”。(18)冀中七地委(冀中区党委辖有六、七、八、九、十地委)的派遣训练干事,“负责派遣训练,招待谈话,(城工部干部共同负责讲授)关系的转移保存登记等,并负责各级城委干部的训练”。(19)冀中九地委城工部机构人员有部长1人、内勤干事2人、训练干事1人、外勤干事1人、城市工作员1人、卫生员1人、总务1人、部长警卫员兼通讯员1人,共9人。(20)据祝玉珩回忆,他曾调到冀中九地委工作,主要任务是帮助城工部的训练干事做训练工作,“当时训练工作主要对象一是培训九地委领导下的10个县委中各区委的城工委员,二是培训准备派进城市的工作人员或是由城市出去的城市地下关系,有的地下群众经过培训后发展入党,然后再派回城市”。(21)在县委一级也往往有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如保定清苑县城工部有专人负责内勤,“由钟翔云同志负责,管理机关事物和培训派遣人员的工作”。(2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