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言事实与思考问题 汉语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很早就发展出了一种独具特色的骈偶表达形式。该形式是一个句对(clause pair),由语义相互关联的上下两句构成①,其上、下句相互对应的语言单位在语音、词汇和语法方面都有特定的要求。具体来说,语音方面要求平仄相对②,词汇方面要求事类相对,语法方面要求词类或结构相对。这种两两相对的形式因类似于古代的仪仗而被通称为“对仗”(白化文2016:244),像大家耳熟能详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等,都是这样的对仗表达。 对仗除广泛应用于诗词歌赋与对联之外,还常作为一些民间俗语、谚语等(以下统称“俗谚”)的表达形式,比如“前不着村,后不巴店”“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和“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等。这种对仗式句对比较有特点,但上下联本身跟日常交际用的句子形式并无不同,人们理解起来不需要某种特别的策略和机制等,所以基本上不需要给予格外的关注和分析。 实际语言运用中,除了这种上下联各为完整句子形式的一般对仗之外,还有一种颇为特殊的情况,整个对仗表达形式由两个简单的偏正结构组成,即一个偏正结构对另一个偏正结构,且两者直接系联,共同表达一种语义。这种形式常为一些民间俗谚所采用。略举几例如下: Ⅰ.上山的麂,下山的獐|在京的和尚,出外的官员|天上的雷公,地上的舅公|律师的嘴,车夫的腿 Ⅱ.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③|甲之蜜糖,乙之砒霜|衙门的银钱,下水的篷船|十八的男儿,拔节的竹笋 以上Ⅰ、Ⅱ两组每一个对仗均由两个偏正短语组成,采用的是比较复杂的指称形式,表示一个特定类的人或事物。跟前文列举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等相比,Ⅰ、Ⅱ两组各例都不属于典型的对仗式句对,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它们的可接受性。因为这些表达形式作为常用俗谚,都能很好地表达特定的语义,不存在难以理解的问题。这说明,此类特异对仗形式有自己充分的语言理据,符合汉语的表达规则。它们都已经规约化,深植于人的大脑词库中,人们可以随时调遣,自如运用。 本文拟对这类语言事实进行初步的考察和分析,以加深对这种独特表达形式的认识与理解,也为进一步思考有关汉语语法形式多样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提供某种参考。 二、形式特点与语法性质 前文列举的“上山的麂,下山的獐”和“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这类对仗式俗谚,从线性结构方面来看,整个表达是名词性偏正短语的并置。在这一点上,Ⅰ、Ⅱ两类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就对仗内部上下“两联”的语义关系来看,二者却判然有别。Ⅰ类中,对仗的上下两个部分属于一种简单的并举,相对独立,比如“上山的麂,下山的獐”是说上山时麂跑得快,下山时獐跑得快,两者作为一个整体,引申表达“各有所长”的意思④;“在京的和尚,出外的官员”通过列举身处不同地域的两类人,表示他们都是权势人物。因此,就语义关系而言,Ⅰ类对仗形式属于并列表达,本文不讨论。 停顿(书面上表现为点号)是语言表达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手段⑤,它是相对完整的较大语义单位边界的一种直接反映,也是人们说话时呼吸吐纳以及表达情感的一种需要,一方面由于生理原因,人们没法一口气说到底,另一方面人们希望通过停顿附载特定的语音信息来表达某种情态等⑥。就人类语言的一般原则来讲,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之间通常是不宜停顿的。因为主谓之间的结构关系密切紧凑,在一些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中,主语和谓语还需要确立一致关系,谓语动词的形态变化随主语人称和数范畴等的不同而不同。这种情况下,主谓之间一般是不可点断的⑦,比如英语。而话题和说明之间的结构关系却不是这样,它因松散而开放,比如话题之后可以停顿,也可以直接带助词(表示语气、情感等)。停顿和语气助词使得一个成分的话题属性更为突出,不妨说它们是话题的一种凸显标记。 汉语因为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没有如英语那样主谓关系一致的强制性形态表现和约束,因此,汉语中有些句子的主谓之间就可紧可松,明显表现出话题和说明的关系特征,特别是在日常的口头交际中。赵元任曾指出:“整句的主语作为话题,作为问话,谓语作为说明,作为答话。”他还举例说,主谓作为一问一答,问话的主语后面可以用助词“啊”“呐”“嚜”和“吧”,伴随停顿。(赵元任1968/1979:50、51) 在严肃正式的书面表达中,汉语句子的主谓关系是紧凑的,两者之间一般不轻易停顿或点断,除非是主语部分过长。严格地说,主语部分过长这种情况下的停顿或点断是一种权宜之计,跟口头表达中主谓之间的某些有意停顿不完全是一回事。传统语法认为,谓语是对主语的陈述和说明,而能担当陈述、说明功能的不仅仅限于谓词,部分名词也具有这个功能,因此,汉语语法学界认为汉语中存在一种名词谓语句⑧。 第Ⅱ类俗谚的前后两个部分各自都是形式不长的偏正短语,因此,口头上说的时候可以停顿,也可以不停顿;书面上写的时候可以点断,也可以不点断。书面情况以下面两例为证: (1)因为女儿都是要出嫁的,一出嫁,就去了婆家那个村,“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就不再是家里人了。(艾米《山楂树之恋》) (2)熬到太阳偏西,女婿骑驴出了村口,女儿就发话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爹妈跟我两条心啦!”(邓友梅《别了,濑户内海!》) 这样的对仗形式有其语义表达的特殊性,其前一部分是话题,后一部分是对该话题的说明,如“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是用“泼出去的水”来说明“嫁出去的女”,这个说明不一般,它是隐喻性的⑨,整个表达相当于“嫁出去的女犹如泼出去的水”。为此,我们将整个对仗形式定性为话题-说明结构⑩,为区别于一般的话题-说明结构,姑且称之为“对仗式话题-说明结构”。本文的分析以“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和“甲之蜜糖,乙之砒霜”这两个形式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