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政府采购审计的现实困境及其纾解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段瑞娟,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员,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金融创新与规制;苏曦凌,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

原文出处:
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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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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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时代,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和绩效审计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提升社会组织运行绩效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审计属于法定的外部监督机制,其可以显著提升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在构建和健全长效机制的过程中,助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因此,对政府采购行为的审计监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采购流程进行规范,助力采购效率不断提升。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很多,涵盖范围较广,资金使用规模较高,由此体现政府采购审计的权威性、系统性和广泛性。此外,中国审计机关层级较多,审计体系日益完善,能够在体制、人员等层面上确保政府采购审计顺利推进。值得肯定的是,长期以来,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有效审计与监督,不但能够提升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绩效,约束政府的采购行为,还能在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政府采购能够顺畅实施和健康发展。可见,对政府采购的审计被视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关键内容。但是,这一行为不仅包括具体的采购过程,还涉及采购政策、采购程序和采购管理等。由于一些环节和相关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政府采购审计面临着诸多困境,需要寻找有效的路径加以纾解。

      一、新时代政府采购的关键议题

      政府采购是指不同国家机关进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因此,对政府采购开展审计监督可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和严重恶劣后果的产生。进入新时代,国家越来越重视政府采购审计工作,重点要求对政府采购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力求及时发现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有序、合法合规且高效。这就要求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对政府采购流程、内容等加以完善,以便最终实现政府采购审计制度化、规范化的整体目标。在这一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政府采购的主要内容、程序、意义等关键议题。

      (一)确定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审计是指依照法规,由各级行政机关对借助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组织的当事人开展的采购预算、计划执行和实际采购活动进行的审计工作,其审计对象主要为各级、各类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等。其审计范围十分广泛,主要涉及以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以集中采购为主)目录或者金额超限(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服务等。为规避违规违纪问题,保证政府采购具有较高的透明度,政府采购审计将发挥重要作用。所以,认真履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和审计,成为政府采购制度和体系获得贯彻、执行、落实的重要保证,同时也能够促进政府采购机制高效运行。在实施政府采购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重点领域:针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审计,针对采购计划进行的审计,针对采购预算进行的审计以及针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的审计等。此外,还要对政府采购的实施、采购合同的执行、采购结算方式的审查、物资的验收和分发、采购责任的确认和采购效益的提升等开展审计工作。

      (二)界定政府采购审计的工作程序

      一是在政府采购审计准备阶段,要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建立审计监督组织(领导小组、工作组等),对审前调查活动进行系统性规范,以强化政府采购审计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并通过完善审计工作计划,确保实施审计活动顺利推进。同时,需要对审计对象的财会资料、经济合同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搜集和整理,并对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客观评价,确定其潜在的违规风险水平。二是在政府采购审计的实施阶段,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在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的指导下,对审计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明确政府采购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借此开展深入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对相应的审计事项进行综合评估。

      (三)强化政府采购的现实意义

      一是审计工作能够为国家节约能源,推动环境保护,可以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等资源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也能推动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其他政策难以实现的功能目标。二是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让审计监督覆盖采购机构、供应商等各类主体。这不仅可以促进政府采购审计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全社会审计监督水平,还能使审计对象的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采购过程更加有序。

      二、新时代政府采购审计的现实障碍及其原因

      政府采购审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对政府采购的效率进行审计,另一方面,采购完成后还要整体分析采购的效率和效果。因此,这类审计工作的开展,意在促进政府采购绩效和采购管理水平的同步提高,借此提升政府形象和丰富审计监督的内涵与外延,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一)新时代政府采购审计的现实障碍

      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正在进入深化时期,应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相关改革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同时,持续跟踪监管缺位、采购审核力度不够、政府采购法律的完备性缺乏、部分部门预算的制度要求较低等现实障碍,使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免疫系统”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一是持续跟踪监管缺位。一些政府部门设置了机关服务组织、车辆服务组织等后勤服务单位,其内部采购虽然能够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提供便利,但是由于持续跟踪监控缺位,使得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难以得到提升,也有可能引发腐败风险。二是采购审核力度不够。在近几年的政府采购实践当中,公开招标形式得到越来越多组织的青睐。可是,由于一些人员因素的影响,使得采购审核的力度不够。三是政府采购法律的完备性缺乏。通常情况下,政府采购若是借助财政性资金采购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者限额标准之外的货物、工程以及服务等,则无法视作政府采购。这样一来,在政府采购审计当中,就会出现采购法律的完备性缺乏等问题。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会导致重复购买和投资浪费的情况出现,难以让政府采购主管单位第一时间掌握采购组织的资产动态,也难以对采购商品的质量与服务予以客观而公正的评价。四是部分部门预算的制度要求较低。为了提升政府采购审计的质量与效率,需要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审计的法律体系,并在严格推行相关审计制度的同时,按照审计规范约束审计管理与审计行为,将政府采购审计朝着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推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部门预算的制度要求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一些采购项目与内容被擅自变更,部分对标的数额及预算金额被随意增加等。第二,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较低,使得政府采购预算难以细化到具体商品、工程与服务。这势必会削弱部门的预算约束力,也让政府采购审计难以充分发挥监督政府采购行为的作用。第三,一些部门的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使得财政性资金支出难以遵循理想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原则,造成评价中缺少公允性,导致政府采购审计的基本工作因缺少依托而难以正常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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