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监督与财务监督协同机制探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曾晖,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公司金融;梁旭娟,本科,华夏银行西宁分行计划财务部经理,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

原文出处:
广东经济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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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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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集团面对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外部监管环境随之变化,尤其是放管服改革和行业监管改革等政策的颁布实施,迫切地要求市场上的企业集团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以便于督促企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提升企业整体经营水平。内部审计监督作为国家审计监督体系重要构成,新时期面临着严峻挑战,应在明确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彼此之间的关系基础上,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完善的协同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监督效应,提升企业财务工作水平,为企业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的区别

      (一)监督主体差异

      财务监督是财会人员,依据会计法相关规定对企业集团的经济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财会人员直接参与到企业经济业务,因此监督主体的独立性不强。内部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对于专门负责监督职能的机构具有较强独立性。

      (二)监督客体差异

      财务监督课题涵盖所有货币形式可以表现的经济活动,涉及财会业务的经济活动均需要接受财会人员审核监督,覆盖范围狭窄。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形式,主要是财会人员在经济活动开展中,对财会资料整理与核算,审核财务核算资料是否合乎法律依据,因此财务监督主要是围绕财务核算各类资料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则是依据法律法规,面向企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对象中,财务收支是主要内容,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活动则是内部审计监督主要内容。目前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开展中,包括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管理效益审计等方面,其范围更广,远超过财务监督课题范围。

      (三)监督特点差异

      财务监督是企业内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伴随着企业的日常业务开展同步进行,具有连续性特点。企业内部只要发生经济业务,则需要同步进行财务监督与会计核算。但财务监督主体是财会人员,工作主要是依据企业相关规定来审查各项业务逻辑是否合理。如,差旅费用报销业务,加强财务监督来审核各项费用是否符合标准,检查发票真伪性,但由于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局限性,致使各项工作无法全面、深入落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中,对各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可以检查合同业务或是发票真伪,因此也表明了企业财务监督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目前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逐渐朝着全过程监督方向转变,但实际上仍然以事后监督形式为主。

      二、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协同机制建立的意义

      建立协同机制,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协同落实,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创设良好的监管环境,助力企业各项工作开展。因此,建立协同机制,其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协同机制,可以通过增强财政经费监管力度,检查各项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促进各部门之间交流和沟通,推动配套的协调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对于协同机制优化完善具有重要作用。在企业集团内部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实现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工作有效落实。因此,无论是内部审计监督还是财务监督,均是对企业单位各项资金使用、收支和管理活动的审核评价,遵循相应法规和政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所以应该制定相对完善的企业会计制度,支持监管工作有序展开,强化财务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力度。加强预算约束,促使企业单位经济行为得到规范有序进行,积极承担相应的权责,促使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积极效应充分发挥,切实提升企业各项工作效率。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管,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为财会信息质量提供保障。鉴于此,为了提升企业内部审计质量,应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协同机制建立完善重要性,支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协同机制建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除了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以外,也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内控建设,并形成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推动财务管理方法创新优化,只有这样才能取得理想的结果。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要与时俱进,结合新形势变化来强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协同发展,以此来为财务监督工作质量提供坚实保障,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企业现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协同机制问题分析

      从实际情况来看,内部审计监督主要是遵循法规和内部规定来监督企业各类经济活动,综合评价与改进,以便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企业带来更加可观的经济效益。财务监督则是企业财会体系应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能,要求财会人员实现财会活动全方位监督,指导各项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依托于当前监督环境,二者均是企业治理监督体系中的重难点内容,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效益。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企业的协同机制建立,尽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有很多欠缺和不足有待完善。具体如下:

      1.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协同机制落实不规范,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欠缺和不足,主要是由于不同的监督主体之间很少合作交流,各自为政,可能导致企业的监督资源配置不合理,监督工作与监督需求相悖,甚至出现了重复监督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监督资源浪费,增加监督成本,监督效果不如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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