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创建初期的“小组织”问题研究

作 者:
杨阳 

作者简介:
杨阳,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上海 200444)。

原文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创建初期,一些党员针对中央局与上海地委的组织现状,提出强化纪律和规范组织生活的建议。这些主张相近者聚拢成团并进行独立政治决策,逐渐被党内冠以“小组织”之名。中共二大后,小组织藉国共合作问题“包围”陈独秀,致使陈独秀提出辞职。西湖会议期间,马林将小组织问题付诸全党讨论,维护了陈独秀的领导地位。随着党内反对小组织的批评声浪升高,为彻底解决该问题积累了主客观条件。最终。张国焘在中共三大落选中央委员,小组织随之消散。中共三大为吸取小组织问题带来的经验教训,首次确立了中央领导体制的若干组织原则,强调全党集中统一领导。中共成功化解小组织问题,对推动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建设和实践“铁的纪律”产生了深远影响。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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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8(2022)03-0035-16

       1930年2月李立三在《党史报告》中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发生的“小组织问题”在党史上有“一贯的重大意义”,但时人鲜有注意,“只认为是张国焘反对陈独秀”①。时隔8年后,中共中央在张国焘脱党事件后发布的《党内报告大纲》中再次提到,建党初期张国焘“在工作中即进行无原则的小组织活动”②。两份报告共同提及的“小组织”问题,指的是中共建立之初发生的一件非同寻常的政治事件,它一度严重威胁到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内团结。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时人对“小组织”多语焉不详,后来的研究者则只将此事件作为张国焘早年野心膨胀的证明而一笔带过,对“小组织”的来龙去脉、人员结构、解决方式及历史影响未加深究,由此造成早期党史上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③。

       既往的党史叙事是将小组织看作一个整体。其实,小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无论在政治诉求或是在实际行动上皆有不同之处,他们之所以呈现出较为一致的组织面相,实则出于强化党的纪律和建设列宁主义政党的共同初衷。而且,以往对小组织的诸多观察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的回忆材料,缺乏对档案文献的挖掘利用,在研究时往往陷入描述式铺陈和结论先行的窠臼。鉴于上述情况,笔者在细致梳理国内外档案文献的基础上,专门考察建党初期小组织的形成背景、成员谱系、活动轨迹及消散原因,兼论陈独秀与共产国际代表因应小组织问题的策略变化,进一步探究中共早期组织纪律建设的动力机制与推进成效,寻求李立三所说化解小组织问题“在政治上有伟大意义”的根据所在。

       一、“小组织问题”的产生

       五四运动后,“小组织”一词作为小规模社会团体的称呼而被频繁提及。比如,李大钊撰文指出:“全国各种职业各种团体,都有小组织。”④陈独秀在《实行民治的基础》一文中主张建立地方自治与同业联合两种“小组织”⑤。蔡和森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成立的新民学会、觉悟社等团体统称作“小组织”,视之为后来组成中国共产党的“细胞”⑥。中共创建期间,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认为中共建立初期成员较少、组织规模较小,还不足以称作“政党”。因此,他时常使用“小组织”(或“小团体”)一词指代中共或其地方组织。马林在1921年7月致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的报告中将中共的地方组织统称为“小组织”⑦;而在1922年7月写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报告中,仍将已经成立一年的中共称为“小组织”⑧。显然,在这一时期“小组织”一词通常是作为小规模团体的一种抽象代称。

       在1922年7月以后,中共对“小组织”一词的使用概念发生异化,由抽象统称演变为特指名词,专门用来指一些党员私下结合进行宗派活动的小团体。李立三在《党史报告》中说明:“小组织问题是中国党的专门名词,他不与普通小组织意义相同,他是有长远的历史”,即专指中共二大后张国焘领导的一系列活动分子集会。对此,时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的陈独秀斥之为“小组织行动”,此为“小组织名词的起源”⑨。1926年,蔡和森在莫斯科作中共党史报告时也论述了小组织的起源:二大后“党内分了派别的观念”,“两派的见解和行动都有分别”,张国焘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与中央组织发生关系”,即“小组织问题”⑩。由此可见,二大后“小组织”一词已经蜕变为党内派系活动的代名词。

       其实,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出现小组织的现象并不鲜见。1921年3月俄国共产党(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以前,党内已出现诸多持有“自己的政纲和自己的纪律的小组织”,致使“党的统一发生了危险”(11)。派别化倾向破坏了列宁主义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党的统一和实现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意志的统一”造成了消极影响,进而动摇了“保证无产阶级专政胜利”的基础。对此,列宁在1921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十大上作出“加强党的统一”的要求。大会制定的《关于党的统一》决议案中阐明:“任何派别活动都是有害的,都是不能容许的”(12)。列宁总结了派别活动两大特征,即建立“特殊政纲”和“集团纪律”,这为后来中共研判小组织问题及其危害性提供了界定标准。

       在中共建立之初,党内组织制度未臻于完善,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亦较为淡薄。时任中央局宣传委员会主任的李达说:“那时谁也不懂什么组织原则”,也“不知道过组织生活的事。”(13)分管组织工作的张国焘说,建党初期许多党员“都不愿守什么纪律,听什么命令”“不喜欢纪律、训练、严密组织、思想行动一致这类的东西”(14)。由于这一时期组织纪律制度暂未规范化执行,各级组织不按时召开会议,党员旷会、迟到、早退和泄密等现象并不鲜见,对违反纪律者亦较少给予惩罚。中共一大闭幕后不久发生了周佛海“将党告诉其丈人”的泄密事件,张国焘提议处罚周佛海,但党内同志多“付之一笑”,书记陈独秀亦未对此事加以追究(15)。陈独秀作为党的主要创建者,具有较高威望,但他本人对组织纪律约束亦不以为然。在1921年9月中央局与共产国际代表举行联席会议期间,陈独秀的“报告很少”,且“汇报了一次,第二次他就不去了”。除了偶尔去中央局驻地“看文件”和收信以外,陈独秀较少参加党的会议,以至于连中央委员都认为他平时“似乎没有什么工作”。对于中共与共产国际的组织关系,陈独秀认为“事事要受支配,令人难堪”,因此他长时间对马林避而不见(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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