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六朝“韵”的内涵建构与审美分野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玉强,河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研究(河北 保定 071002)。

原文出处: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探讨魏晋六朝“韵”内涵的不可通约性,揭示“韵”的审美分野现象,是基于对这一被忽视的历史现象的学理考量,旨在统一性之外探求差异性,以呈现“韵”的复杂面貌。文艺美学对“韵”多层涵义的参与性建构及选择性使用既存在意界融合,也存在审美分野,且后者要早于前者。经过考证,现存佐证“韵”字始于先秦及汉代的文献或不可信或存疑,至三国曹魏时期才出现对“韵”的释义,以之为“音和”。晋人品评人物舍声言韵,将“韵”指向抽象的人物气度,以不和谐的放旷怪诞为大韵;其后南朝画论与文论形成了“舍声”与“即声”论“韵”的审美分野。谢赫《古画品录》所论之“韵”不是指形式的和谐美而是指形象的生动传神之美,它的哲学基础不是汉代元气说而是魏晋玄学的形神之辨,它契合的是中国美学传神写意的理论体系。刘勰《文心雕龙》中“韵”字有33处,基本没有脱离声韵范围,其哲学基础是儒家的“中和”学说。刘勰固守“韵”的本义,呼应了当时重视探讨声韵的学术风尚,他忽视“韵”之新义,由此形成了他在韵论上的历史局限性。文论对“韵”之形上性的探讨至宋代才有突破,随着余意之韵在文论中的出现,“韵”在文论与艺论中才走向意界融合。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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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 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22)02-0024-10

       中国绘画“六法”以“气韵生动”[1](P1)为首,中国文学以“韵者,美之极”[2](P372)为审美理想。可以说,“韵”是建构中国美学传神写意体系的核心范畴。“韵”的内涵建构具有由自然到人文、从形下向形上发展的特点,在魏晋六朝时期形成了两种认识趋向:一是通过对自然界声音节奏的感知及对音乐的审美体验,形成“音和为韵”的形下阐释;二是通过对人物气度的观察及对绘画作品的鉴赏,形成“舍声言韵”的形上探索。二者对南朝文学的声韵学说及绘画的气韵学说有着深刻影响,也奠定了唐宋以来探讨“韵”之内涵的基本模式。“韵”作为通称共名被使用时,其多层次蕴涵纠葛在一起,存在一定的含混性。以往对“韵”范畴的研究存在以求同思维探求范畴统一性本质的趋势,诸如认为基于声韵之韵的和谐义是气韵之韵的本质,忽视二者语境及哲源的差异,强为之解,导致“韵”范畴语义的历史性及语用的差异性反被遮蔽。

       本文探讨魏晋六朝“韵”内涵的不可通约性,揭示“韵”的审美分野现象,是基于对这一被忽视的历史现象的学理考量,旨在统一性之外探求差异性,以呈现“韵”的复杂面貌。文艺美学对“韵”多层涵义的参与性建构及选择性使用既存在意界融合,也存在审美分野,且后者要早于前者。就笔者的观察而言,“韵”最初并未在文学与绘画二者之中形成审美共识。从“韵”在谢赫《古画品录》与刘勰《文心雕龙》中呈现的内涵来看,南朝画论与文论中存在“舍声言韵”与“即声言韵”的审美分野,这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需要从发生学及观念史的视野,对“韵”字的起源、内涵建构、哲学渊源及审美演化进行研究。

       一、“韵”字的起源及“音和”义的建构

       “韵”字出现于何时?以往主要有先秦说、汉代说、建安说、魏晋说、晋宋说5种说法。以下举其要者,试加辨析,以阐明“韵”字产生的时代语境与其初义建构的关系。

       “韵”字出现于先秦说,以清代陈澧为代表,今人亦有以青铜器铭文声援此说者。陈澧《东塾集》卷四《跋音论》举《尹文子》“韵商而舍徵”一语,认为“此韵字之见于先秦古书者”[3]。但是今本《尹文子》疑为南北朝时期的伪作,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指出:“今所传《尹文子》分二篇。言名法之理颇精,而文亦平近。疑亦是南北朝人所为,故《群书治要》已载之也”[4]。对《尹文子》的真伪问题,学界或有争议;搁置争议,从此书所引“韵”的含义入手,我们亦可提出质疑。陈澧所引《尹文子·大道上》“韵商而舍徵”,即喜好商声,舍弃徵声。“韵”与“舍”相对,有喜好之意。据邵宏考证,韵字用作动词,应在东汉蔡邕之后[5]。故而陈澧之说不可轻信。

       近年有学者以先秦青铜器铭文证明“韵”字起源于先秦,其说先引用清代阮元《文韵说》:“王复斋《楚公钟》篆文内实有‘韵’字。从音从匀”[6]。又引南宋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卷一《商钟四》及卷六《曾侯钟》篆文的释文,以两器上皆有从音从匀的“韵”字,“可证阮元说不诬”[7]。但是上述青铜器铭文的释文并不可靠,阮元后来也改变了他的看法。

       阮元所谓“王复斋《楚公钟》”指南宋王厚之(号复斋)《钟鼎款识》收录的《曾侯钟》,以其铭文记载楚王之事,故别称《楚公钟》;此铭文引自比他稍早的南宋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卷六《曾侯钟》。铭文中有一句被薛尚功、王厚之释为“楚王韵章作曾侯乙宗彝”[8](P105-106),其中“韵”字实是误释。“韵章”指楚王姓名,但楚王以“熊”为姓,而非以“韵”为姓,此为常识。阮元在《钟鼎款识》跋语中指出此铭文“章上一字不可识。钱献之以为古能字通熊,此字为能字之省变”[9]。可见,阮元修正了他在《文韵说》中的说法,认为此“韵”字并不可识,并引钱献之的说法认为是“能”字的省变。1978年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楚王酓章镈,其上的铭文与上述《曾侯钟》铭文一致,说明有相同铭文的钟镈不止一件[10](P92)。楚王酓章镈铭文上涉及楚王姓名的一句,郭沫若据字形隶定为“楚王酓章”,遂成学界共识。罗运环《楚王酓章镈铭文疏证》指出:“酓,宋人隶定为‘韵’,与原字形不合。……郭沫若隶定为酓,说:‘酓假为熊,近出《楚王鼎》幽王熊悍作酓忓,正为互证。’今按:酓,从酉今声,在上古属于侵部影纽,熊为蒸部匣纽,二字音近,故可通用。在楚人姓氏中,传世文献均写作熊,出土文献多写作酓”[10](P92)。此可为定论。同理,薛尚功《商钟四》释文“望能全之格韵”[8](P9)之“韵”字,其字形既然与《曾侯钟》误释的“韵”字形一致,也就不能视之为“韵”字。因此,以青铜器铭文证明“韵”字出现于先秦,不能成立。

       “韵”字出现于汉代,今人多持此说,又分为西汉说与东汉说。持西汉说者,以《全汉文》收录西汉京房《律术对》、班婕妤《捣素赋》中的“韵”字为证据;持东汉说者,以《全后汉文》收录东汉张衡《鸿赋》、蔡邕《琴赋》中的“韵”字为证据。但是上述证据皆存疑。清代严可均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其中汉代文献用“韵”字者,多非汉代之旧。《全汉文》收录西汉京房《律术对》有“听乐韵”“韵清影长”“韵浊影短”[11](P741)等句,注明出自“《御览》十六引京房传”。检索《四部丛刊三编》景宋本《太平御览》卷十六,上述3处“韵”皆作“均”,《后汉书·律历志》所引亦作“均”,可知《全汉文》这几处“韵”字不可信。《全汉文》收录西汉班婕妤《捣素赋》有“勋陋制之无韵”[11](P372)一句,宋刊本《古文苑》所引虽同,但《文选》李善注谢惠连《雪赋》,已疑《捣素赋》非班婕妤之文[12](P592)。《全后汉文》引东汉张衡《鸿赋》有“远心高韵”一句,宋刊本《太平御览》所引亦同;但武英殿本《隋书》引作“远心高致”,则此处“韵”字亦存疑。《全后汉文》收录东汉蔡邕《琴赋》“雅韵复扬”[11](P1707),“韵”字恐也经后人窜改,《文选》李善注陆机《文赋》引《琴赋》作“雅音复扬”[12](P768)可证。故而上述证明“韵”字始于汉代的文献皆存疑。所谓严可均所据或另有版本者,亦无实据,难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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