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上的生命依赖于大自然。人类需要大自然的多样性来为其提供重要资源和服务。近几十年来,生物多样性正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丧失,而人类活动是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原因。《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和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MA)确认了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五大直接威胁:栖息地变化(损失和破碎化),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入侵),过度开采、污染和养分负荷以及气候变化和全球变暖,其他威胁还来自生物技术、农业方式、荒漠化、生物剽窃和物种非法贸易等方面。此外,政府的政策框架中未将生物多样性及其执行措施列为主要内容也被认为是对生物多样性的间接威胁。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的现状主要是由于部分生态系统功能不断退化、物种濒危程度加剧、遗传资源不断丧失和流失。 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最早的缔约方之一,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努力。首先,制订了一系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从法律层面规范了人类的活动,有效约束了各种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其次,根据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政策文件,如《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行动计划》《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等,明确了不同时期的保护目标和优先事项,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确定了总体方向;最后,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执行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通过采取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措施、开展专门的科学研究等方式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尽管如此,我国的生物多样性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甚至在某些地区生物多样性受到了严重威胁。因此,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生物多样性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保护资金的有效利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有利于构建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从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化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生物多样化管理政策、生物多样化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使之达到管理有效、控制得当,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并保持生态平衡的审计活动。”生物多样性审计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生物多样性审计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最高审计机关的重视。2005年,我国环境审计的主题就是水与生物多样性。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审计起步较晚,涉及领域也比较有限,国际上很多国家在生物多样性审计领域取得了丰富的经验,这些审计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很好的借鉴和帮助。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of Supreme Audit Institutions,简称INTOSAI)环境审计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Environmental Auditing,简称WGEA)在2007年首次组织编写了《生物多样性审计指南》,并于2019年对其进行了修订(该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指出,任何涉及生态系统、流域、森林、农业实践、海洋环境和其他类似主题的审计都可以被视为对生物多样性的审计。根据WGEA数据库,自2007至2015年,最高审计机构在生物多样性领域完成了约133次审计报告,这些审计工作由世界各地的最高审计机构进行,表明这一专题对各国政府的重要性。 该指南介绍了十个生物多样性审计主题,在每一个生物多样性审计主题下面,介绍了不同国家的68个典型审计案例。本文拟从这十个主题以及涉及的案例出发,分析世界各国在生物多样性审计领域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探讨这些审计实践为我国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带来的启示。 一、生物多样性审计的十大主题 生物多样性本身包罗万象,因此生物多样性审计涵盖的内容也非常广泛。本文仅对指南中的十个生物多样性审计主题进行简单介绍,然后对涉及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 为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92年推动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公约中明确要求各签署国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国的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截至2008年5月,公约的签署国已达190个。我国于1992年6月签署该公约,是最早的签署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