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内部审计报告中不要说的10件事》(简称《不要说》)。该文源自ⅡA官网,由陈国华翻译,作者是理查德·钱伯斯(Richard F.Chambers)。ⅡA为英文缩写,译成中文全称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钱伯斯为该协会时任秘书长兼首席执行官(CEO)。尽管文章作者及原刊文网站都是外国的,且专谈内部审计报告,但是认真阅读该文后发现,所述不要说的10件事,为不要出现的10个表达问题,其适用性并非仅限于外国内部审计,对于我国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撰写审计报告(我们知道,在我国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具体区分为审计组与审计机关两种审计报告。后者由前者生成,基本内容大同小异。本文根据具体语言环境使用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审计报告或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均泛指两种审计报告),同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于是,本文借题发挥,由《不要说》入手,真正关心的是,希望我国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能够写出不出现不恰当表达问题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如何表达至关重要 《不要说》先声夺人,开篇突出的是数十年前老师讲过的一句话,“你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说”。尽管夸张,但紧密结合所要谈的主题,所揭示的道理是:“不同的表达方式会有不同的影响。一份写得好的审计报告应该是一份行动呼吁,但是一份写得不好的报告可能导致不当的行动或根本没有任何行动。” 审计机关审计报告是审计的重要产品。审计报告不是供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自身欣赏,而是给相关单位及人员阅读和使用,进而采取行动,实现审计目标,以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就内容与形式关系而言,审计报告重在内容,即通常所说的实质重于形式。这是工作中一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但是,审计报告如何表达,同样也至关重要。否则,内容再好再重要,因表达欠妥当,实质内容传导未免受阻,不是不能取得正效果的问题,最终可能是零效果甚至是负效果。 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在注重实质内容前提下,对如何更加恰当地表达,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付诸切实有效的具体行动。具体行动包括三个阶段,循环往复:草拟、审核、复核、审理、审定等报告研究加工链条中各环节,必须负起各自责任,一丝不苟,反复推敲;事后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总结、归纳和反思,包括虚心听取报告阅读者、使用者意见建议,甚至寻求外部专家评审和咨询帮助,发现、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引为镜鉴;在前两方面积累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求、提出警示,持续更新有关准则、指南、操作办法等,使其不断细化,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审计报告中不应当出现的表达问题 为使审计报告恰当表达,第二阶段具体行动事项,事实上我国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一直在努力。经常可以看到,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有关信息,通报事后检查等方式发现审计报告中的一些不当表达问题。有些审计人员,以这类通报信息为参照,注意查找自己以往参与出具审计报告中存在的不够妥当之处,或者通过阅读其他审计报告随时留心发现,从而不断积累,并力求审计报告中尽量避免不应当出现的表达问题。 《不要说》所反映的审计报告中不应该说的10件事,其实就是这方面工作成果,而且是广泛听取意见后整理的最新成果。我们不妨援引其要点,联系实际,加以参照,并引以为戒。 ——不要说“管理者应该考虑……” 《不要说》认为,审计报告应为具体行动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当建议只是“考虑”时,即使最紧急行动呼吁也会变得模糊,也不想只是听到管理者给出将“考虑一下”的回答。 我国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几乎无一例外,通常都包括审计建议。有关审计建议,与外国内部审计一样,当然力求切实可行。如果仅处在考虑阶段而未明确下来,在审计报告中宁可不提;如果拟提请被审计单位考虑,那可能最多也不过是被考虑而已。与其如此,反倒不如不提。否则,未免不够严肃,也缺乏相应标准来跟踪检查这类建议的落实情况。 ——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话 《不要说》指出,当有太多不确定性,尤其不通报提供良好事实支撑时,为避免具体表达可能对自身形成的风险,可能会使用“似乎是”“我们的印象是”“似乎有”等表达。但报告阅读者需要知道审计发现的事实,过度使用模棱两可的话可能使建议不具有切实可行的价值。 在我国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中,普遍有个很有名的提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具体到审计机关工作,由三要素构成:依据、事实和判断(其实,无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这都是共性)。“依据”,是定性依据;“事实”,是审计证据能够和已经证明的被审计事项的实际情况;“判断”,就是将前两者关联加以比对,得出审计评价、审计定性、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或审计建议。其中的“事实”,必须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支撑,绝对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必须坚持摒弃“似乎是”“我们的印象是”“似乎有”等表达。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必须补充审计证据,使“事实”确实经得起任何检查或检验,然后清晰准确地写入审计报告。否则,只好存而不论或暂时搁置,留待以后继续关注。 ——谨慎使用强调性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