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句子的意义和形式之间如何建立起关联性是语言学理论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本质上就是探索论元结构如何生成以及句子如何实现其意义解读。生成语言学主张,论元结构具有组合性(compositionality),其生成过程首先经由外合并操作从词库中提取词项(而词项具有文化专属性),然后通过内在的普遍性联系规则把句子意义的各个方面映射到句法结构的形式表征中(Chomsky,1965)。近期的生成理念则主张,理性的普遍语法研究必须满足可学性条件(learnability)和可进行化条件(evolvability),方可对人类语言作出真正的解释(Chomsky,2021)。与此不同,构式语言学则认为,构式是语言的基本单位,论元结构并非是推导生成的,论元结构的表层语序就是其句法表征;充足的语言输入促进抽象模式的形成,进而归纳出抽象度不同的构式单位(包括从语素、词、短语到篇章的所有语言单位);句子意义的形成必须整合构式的独立义、动词的内涵义以及具有其他来源的各种语义,甚至还要参照语境因素(Goldberg,1995/2006/2019)。 尽管两种语言学理论对论元结构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但二者均把(不)及物性视为论元结构的核心语义概念。也就是说,无论是关注狭义句法推导程序的生成语言学还是关注语义、语用因素的构式语言学,都把(不)及物性概念如何得以句法化视为其首要的研究内容,而(不)及物性的核心语义解读包括“发生了什么?”“谁做了什么?”以及“谁对谁做了什么?”以及“谁对什么做了什么?”。具体而言,(不)及物性在生成语言学中是动词核心语义的结构化体现,因此单论元中非宾格和非作格的区分,双论元中及物性和致使性的区分,以及三论元中受益/受损义的实现均由核心动词的内在语义特征决定;而在构式语言学中,则是由各种论元结构构式(ASCs)决定哪个名词作主语行动者,哪个名词作宾语受影响者(the actor and the actee),即句子的基本类型都是由论元结构构式所决定的。更重要的是,通常被视为非行动者、非受影响者的其他语义角色能否进入论元结构也是由构式决定的(Goldberg,2013)。 本研究围绕及物性在两种语言学理论中的句法实现方式,结合以英汉语为主的跨语言语料,对比说明无论是生成语言学的投射分析观,还是构式语言学的构式整体观,均有为数不少的语言事实无法得到妥帖的解释,尽管二者分别从分析和综合的视角对论元结构提出了异中有同的解释。文章旨在说明,语言学研究理应融通诸家观点,兼容并包以构建出兼具普遍性和特异性的语言学理论,进而合力破解语言习得之谜。 2 论元结构的生成语言学分析 2.1 词汇语义和题元准则 心理词库中的词条通常都编码着相关词汇的语义信息和句法信息(还有语音信息)(Pinker,1989)。由于意义具有组合性,而且通常都编码在词汇概念结构中,因此意义通常也都可以分解为更为原始的义素(semantic primitives:THING,EVENT,STATE,PATH,PLACE,PROPERTY,MANNER等)。原始义素是具有普遍性的语义成分,通常会和功能性成分组合(如ACT,GO,CAUSE,BE,HAVE,etc.)。原始义素形成人类语言共有的义素总集,但在义素的组合和融合进而形成具体词汇方面,各个语言所采用的形态组合方式并不相同,从而形成句法结构方面的跨语言差异。除此之外,词条中编码的是更为重要的范畴信息(即N,V,P,A,还包括动源名词和名源动词),而范畴信息是与句法表征具有直接关联的论元结构信息,即某个范畴成分可以或者必须与哪些成分建立结构关系(Jackendoff,1972)。 就论元结构而言,生成语言学研究中的普遍性共识之一就是指称事物的名词通常都具有常规的句法位置,即主语和宾语,而位于其他位置上的名词一般都需要介词或其他词来引导,比如汉语中“把、被、对于”的宾语和英语中各类介词的宾语等。同时,及物性概念的结构化分析还需要借助于补语、附加语等句法功能项,从而可以更为精细化地说明不同语言是如何采用不同方式对同一事件加以句法实现的(Culicover,2009)。 就论元结构所蕴含的关系性意义而言,生成语言学一贯坚持投射主义观(projectionist account),即语句的句法形式是由其核心动词的句法—语义特征投射而成。句子成分和动词短语类的成分均按一定的结构图示组织起来(configuration),这种组织结构图示兼具跨语类和跨语言的共通性。比如,对所有语言而言,附属于核心功能投射T的各个成分组合为句子,而附属于动词V的各个成分组合为动词短语;宾语是动词所描述的事件的内在参与者,而附加语是修饰动词所描述的事件的边缘信息。生成语言学中的主语、宾语是动词的论元成分,动词与其论元之间的语义关系通过题元角色来描述,而句法功能和语义角色之间的匹配与否形成了语言学本体研究的核心内容,而汉语则因各类错配现象为语法理论的构建提供了诸多研究课题。为了实现题元角色和结构位置间的一致性,句法学家们提出了诸多层级性和显著性的对应原则,其中最具代表性、影响力最大的就是题元指派的一致性原则(UTAH)(Baker,1988),而其基础性理据本质上都可以归因于论元与题元间的双向唯一性(Bi-uniqueness),即题元准则(Chomsky,1981)。从构建句法结构的视角看,与此相关的问题均可归于自然语言的组合性研究(compositionality),而生成语法的短语结构理论针对的就是论元组合的结构性原则。从研究语料的效力而言,生成语言学讨论谓词如何生成论元结构的直接依据就是母语者的语言直觉和合法性判断,因此内省语料的可接受度成为启动研究的基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