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理论视阈下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作 者:
陈峰 

作者简介:
陈峰,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社会形态理论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提供了基本的概念系统和认知框架,使之既超越传统记述式的“食货之学”,又不同于以制度史、部门史为主体的实证化经济史研究。社会形态问题推动社会经济史研究不断拓展和升华,表现为聚焦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以区分社会形态的指标、要素为研究重点,进而延伸至土地制度等现实问题。社会形态理论在与社会经济史研究相结合的过程中亦得到推进和深化。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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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经济史是20世纪中国史学最富生机活力的研究领域之一。①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出现,不但开拓出一片新的学术空间,更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中国史学。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产生和发展,固然与西方经济学的传入不无关系,但关联更为密切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社会形态理论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提供了基本的概念系统和认知框架,使之既超越了传统记述式的“食货之学”,又不同于以制度史、部门史为主体的经济史实证研究。缺少了社会形态理论,中国社会经济史的格局、面目和价值将大为不同。对此,学界在讨论社会形态、古史分期以及社会经济史本身的发展脉络,或某个人物的社会经济史成就时,已给予一定程度的观照,②但从学术史角度展开的专题研究,尚有待继续开拓。因此,本文拟从学术史角度展开讨论,力图厘清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历史逻辑,揭示社会形态理论在中国社会经济史演进中的角色、作用和影响。

      一、传统“食货之学”和近代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局限

      中国古代史学素有“食货之学”的传统,代代相续,蔚为大观。历代正史食货志和政书食货门,构成“食货之学”的两大序列,③成为传统中国经济史学的主干。《史记》的《平准书》和《货殖列传》即为经济史专篇。《汉书·食货志》就是班固在《平准书》基础上创立的,以“食”“货”代指生产和流通,记述了从上古至西汉的经济发展。自此以后,正史多列有《食货志》,呈现了中国历代经济发展的完整脉络。此外,传统政书“十通”均设有“食货门”。《食货志》以政府档案为依据,“食货门”取材则更为多样,带有材料汇编性质。杜佑《通典》首列《食货典》,田制居第一。马端临《文献通考》将《田赋考》置于首篇,“食货门”共8考27卷,占24考的1/3,经济史所占比重又有增益。“十通”中的“食货门”汇集了大量经济史文献,为研究中国古代经济提供了丰富资料。

      总体来看,“食货之学”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地位相对低微。在传统历史观念中,政治、道德因素比经济因素更受重视。《文史杂志》的一篇“社论”说道:“中国历史学向来重视伦理,即偏重人类精神活动的记述。如果说中国史学落后的话,那么经济史学尤其落后。”④及至清代,学者受经学影响,移治经之法于治史,比勘版本、校正文字、阐明训诂,考证天文历法、地理沿革、职官制度等内容,“食货之学”被严重轻忽,章太炎视之为近三百年中国学术四大短板之一。⑤传统“食货之学”主要记述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侧重国计而忽略民生,实为政治史的附庸。此外,传统“食货之学”主要任务是对实际经济活动进行复写、记录和总结,重实务而轻理论,又缺乏科学的分析工具,以致思想高度和学术深度均有不足。因此,“食货之学”的固有缺陷使其与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史有质的区别。

      20世纪初,中国涌现出一批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史作品。正如论者指出,“现代意义的中国经济史学是在西方近代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理论传入中国以后才形成的”。⑥在晚清“新学”潮流中,西方社会科学成为中国知识界改造传统学术、建立现代学术的主要资源和工具。在经济史方面,1904年出版的梁启超《中国国债史》可谓拓荒之作。此后,魏声和《中国实业界进化史》(1906)、沈同芳《中国渔业历史》(1906)、陈家锟《中国商业史》(1908)和《中国工业史》(1909)、沈曾荫《中国实业史要》(1909)等相继出版。这些部门经济史论著大多叙事简略、结构粗糙,以记述史实和辑录资料为主,目的在于唤起国民注重实业经济,谋求振兴中国经济之道。⑦这些经济史作品借助西方经济学的眼光观察中国经济史,相较于传统“食货之学”,其关注点从国家统治转向国民生计和社会改良。与此同时,经济史内容也开始在通史类作品中登场。例如,刘师培《中国历史教科书》(1905-1906)辟有专章叙述古代田制、生产工具、手工业、商业、财政制度以及衣食住行等方面。不过,此书重心仍在政体、种族、制度和学术。可见,当时经济史虽已萌芽,但在整个历史学中仍是配角,正如时人所谓,“今中国言史学者,鲜注意经济变迁,不知经济变迁实一切历史之枢纽”。⑧

      1920年关于中国有无井田制的辩论,一度激发起人们对经济史的兴趣。胡汉民率先在《建设》杂志上提出:“井田是计口授田、土地公有、古代相沿的一个共产制度。”⑨紧随其后,廖仲恺“考究欧洲古代‘均产制度’沿革和经济农政学者对于土地公有私有问题互相聚讼的学说”,⑩证明中国确实存在过井田制度。胡适从疑古立场出发,认为“井田的均产制乃是战国时代的乌托邦”。尽管这场辩论无果而终,但引起了人们对经济史的兴趣热情,“启中国经济史研究之端”。(11)正如杨宽所言,“这场井田制度有无的辩论,对此后中国古代社会历史的研究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可以说这是中国社会经济史,特别是古代经济制度新探讨的开端,包括古代土地制度史、租税制度史以及财政制度史在内。”(12)遗憾的是,辩论过后,经济史学仍然因循旧有轨道发展,虽陆续推出了一些部门史、行业史作品,如1923年出版的徐沧水《内国公债史》、1924年出版的曾鲲化《中国铁路史》、1926年出版的陈向元《中国关税史》等。此类作品,多为匡救时弊而作,虽具备专史规模,但偏重叙述历史沿革,缺乏深入分析和解读,只可谓普及性和实用性作品。学术性的经济史研究有待于新理论的引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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