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与制度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仍有做得不到位之处,而国家审计在强化廉政建设、推进政策实施以及监督政府公共权力的运用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在推动政策落实和具体实施各项措施时,需要国家审计的全面参与,从而保证政策的高效落实以及资金的规范使用。国家审计利用自身在会计和财政等方面的专业性,监督乡镇政府政策法规的实施与执行成效,并对乡镇政府的作为和服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落实和有效推进。因此,对国家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和路径进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新要求 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离不开审计这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想构建一个全局性、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就必须先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监督目标予以明确。国家审计所涉及的内容众多且范围较广,所以在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各级审计机关要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立足于审计主责主业,努力提高审计监督质效,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经济体检”工作,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重要决策的稳步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助力。 现阶段,我国乡村发展力度不足,且缺乏平衡性,尤其是部分地区存在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被改作他用或使用率低下,粮食生产保障项目补助发放不及时、未如期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程缓慢、建设质量不达标、后期缺乏管理和保护等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审计机关更要发挥其监督保障作用,从而确保各项资金、资产及资源的严格管理与合理使用,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审计为乡村振兴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以实现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必须坚定历史使命感、强化政治责任感及职业荣誉感,确保审计监督职责履行全过程的合法合规。 当前,我国审计机关面临的新要求以及必须回答好的新问题就是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每个环节,如何找准审计监督的结合点、切入点以及着力点,如何精准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人力资源开发和经费管理及使用等关键点,如何将监管的内容和重心聚焦到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家审计的功能定位 1.免疫预警功能。通过跟踪审计监督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乡镇财政收支、涉农资金使用以及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等情况,不仅有助于促进国家审计免疫预警功能的有效发挥,还有助于及时发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突出性、倾向性问题与风险,从而预先确定重点审计监督对象,并做出全面评估和推断,及时向上级决策部门上报预警信息,切实发挥预警作用。应从个别到一般、部分到整体、现象到本质的角度,对问题与风险发生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地剖析和揭露,以提升惠农政策、支农资金的运行质效,合理配置且有效使用乡村公共资源,促进乡村治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监督问责功能。审计监督问责功能指的是通过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监督的职能,达到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的目的,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在乡村治理中特别需要重点监督那些类似财政支农资金严重浪费、虚假申报、冒名领取、逐层截留以及挤占挪用等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乡村公共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绩效;对村干部权力的使用予以严格约束和监督,强化其担当意识,促其履职尽责;在乡村内部建立健全制约机制,推动审计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自上而下建立民主监督和组织监督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并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以及审计监督衔接到位,从而形成审计监督问责的“闭环效应”。 3.纠偏修正功能。该功能指的是国家审计在查纠、揭露问题的基础上,大力整改乡村审计,并从健全相关机制等方面入手,提出相关审计意见及建议。针对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审计人员要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对诸如违法违规、经济犯罪、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铺张浪费、破坏乡村公共资源、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滋生腐败、损害村民利益等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种种不良行为予以严厉惩戒,尤其要对乡村治理中面临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机制扭曲以及体制障碍等问题进行重点揭示,及时为乡村治理扫除障碍,清除不利影响因素,给出兼具科学性、建设性以及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乡村振兴审计存在的问题 1.乡村振兴审计内容难抓“牛鼻子”。审计工作在乡村振兴领域中的特点表现为错综复杂、点多面广等。由于审计内容具有全面性,所以就制度功能的设计而言,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进一步落实跟踪审计,有利于做好事前防范预警、事中纠偏修正、事后评价问责等工作,促进监督治理效应的充分发挥。然而,在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实践中,由于审计资源十分有限,致使审计组无法及时掌握乡村振兴工作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矛盾,也难以抓住一定区域或一定时期内乡村振兴工作的“牛鼻子”,因此很容易影响到审计内容的合理性。 2.乡村振兴审计对象单位难以“准定位”。从历史与现实两个方面进行考量,要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充分发挥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因此,我国财政要精准投入和支持到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以及社会治理等各个领域中,然而,在部分地区财政涉农资金“九龙治水”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无法形成有效合力。 3.乡村振兴审计方式难以“巧适合”。相较于过去涉农资金规模较小而言,我国在乡村振兴领域投入的财政资金规模明显较大,长效性突出且具有较强的系统性,更加重视市场机制和充分发挥“撬动”的作用。由此可见,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审计属于审计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与过去的涉农资金审计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在项目审计的过程中,由于很多审计人员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导致业务流程、审计方式、工作指标等方面缺乏规范性和明确性。基于此,审计人员要想获得可靠性强的一手审计资料,就必须在熟练运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合理融入现代审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