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点”到“优先”  

作 者:

作者简介:
曲冠青,博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系(北京 102488)。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从重点发展到优先发展,新中国重工业发展战略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演进的过程。在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过程中,重工业发展呈现出必要性与可行性的矛盾,虽然重工业发展需要长期关注,但其发展也面临着财政资源有限以及人才、技术、经验缺乏的问题。外部因素带来的挑战和机遇,部分消解了必要性与可行性之间的矛盾。抗美援朝将重工业发展的必要性提升为紧迫性,苏联援助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可行性问题,加之计划经济体制能够有效调动财政等各方面资源,因而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作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部分得以正式确立。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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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国家工业化是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从清末洋务派的官督商办,到孙中山的“实业计划”,近代中国尝试以各种方式推进国家工业化建设。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即使再完美的工业化蓝图也注定无法实现。新中国的成立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积极探索和努力奋斗,在“一穷二白”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新中国在工业化建设中取得了重大成就。

      新中国工业基础薄弱的国情、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以及苏联工业化的成功经验等因素共同决定了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核心战略是优先发展重工业。但在新中国刚成立时,重工业并不是“优先”发展对象,而是“重点”发展对象。“重点”和“优先”的相同点在于二者都是工业化目标下的具体战略,都表达出偏重、注重的意味。不同点是二者在时间程度上存在差别,重点发展不等于优先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第35条表述为:“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同时,应恢复和增加纺织业及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轻工业的生产,以供应人民日常消费的需要。”①1950年,刘少奇将新中国经济建设大体分为四个步骤:“首先,我们必须恢复一切有益于人民的经济事业,并使那些不能独立进行生产的已有的工厂尽可能独立地进行生产。其次,要以主要的力量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时,建立一些必要的国防工业。再其次,要以更大的力量来建立我们重工业的基础,并发展重工业。最后,就要在已经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重工业的基础上,大大发展轻工业,并使农业生产机器化。中国工业化的过程大体要循着这样的道路前进。”②这表明新中国刚成立时,重工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点发展对象,但发展位次在农业、轻工业之后,并不是优先发展对象。

      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出台是在制定“一五”计划期间。1953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重工业部部长李富春在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所做的《关于与苏联政府商谈对中国援助问题的报告》中提出:“发展国家的重工业,是五年建设的中心环节……因为只有建设国家的重工业,即发展五金、燃料、电力、机械、基本化学、国防等工业,才能保证国防的巩固和国家的安全;才能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保证我国在经济上的完全独立;才能给轻工业以广阔发展的前途,给我国农业的改造提供物质的和技术的条件,使我国经济不断地上升,人民的生活不断地改善”。③9月8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九次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首先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④“首先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这一表述的首次提出标志着新中国正式确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9月25日,中共中央在《关于颁发1954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指示》中强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不断增长社会主义经济比重和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必须是坚定不移的方针。”⑤

      关于重工业发展战略,学界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出台的原因,对从“重点”到“优先”的确立过程缺乏关注。有学者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原因总结为两点:首先,相对于轻工业,新中国的重工业基础更需要加强;其次,近代以来“落后就要挨打”的惨痛经历与严峻的国际环境要求新中国必须发展重工业以巩固国防。⑥有学者则借助外部性理论分析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重工业投资大、技术复杂,提升重工业水平有利于提升轻工业生产的技术和效率,降低轻工业产品价格,政府应优先发展重工业。⑦在已有研究成果中,既没有对重工业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和“优先”进行内涵上的区分,也没有对重工业发展战略从“重点”到“优先”的确立过程予以充分说明,故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着力探讨新中国重工业发展战略从“重点”到“优先”的确立过程。

      一、中国共产党对发展重工业的早期认识

      旧中国工业发展水平落后的突出表现为轻重工业⑧比例不合理。据统计,1933年,轻工业工人数量占比为64%,重工业工人数量占比为36%,轻工业生产净值占比为72.7%,重工业生产净值占比为27.3%。各工业门类中,纺织工业一家独大,其工人数量、生产净值分别占全部工业的51%和41.4%,而对工业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的钢铁工业,在工人数量、生产净值方面均仅占0.2%,⑨重工业发展水平落后状况可见一斑。抗日战争开始后,旧中国重工业发展环境更为严峻。1949年,重工业产值较抗日战争前降低30%左右,轻工业产值约降低70%左右,⑩轻工业主导、重工业落后的状况进一步加剧。

      重工业发展落后还体现在其内部的高技术水平部门落后。相较而言,矿冶业已经是重工业中较为发达的部门,但据估算,1933年其产值也仅占当时工业总产值的15%,代表更高技术水平的机器制造业产值则仅占0.1%。抗日战争前,中国76%的机器设备、80%的车辆船舶都依赖进口。(11)

      与英美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相比,旧中国重工业发展水平更加落后。1936年,英国、美国、苏联的钢产量分别是旧中国的29倍、117倍、39倍,人均钢产量分别是旧中国的281倍、418倍、106倍;旧中国电力、原煤、生铁产量与上述3国相比都有数十倍的差距,除原煤外,电力、生铁的人均产量与美国的差距在140倍以上。(12)即使与印度相比,旧中国的重工业水平也与之存在一定差距。1949年,旧中国与印度在原煤产量、发电量方面较为接近,但印度原油产量、钢产量、生铁产量、水泥产量、硫酸产量分别是旧中国的2.08倍、8.67倍、6.56倍、2.82倍、2.5倍,旧中国只有纯碱产量是印度的5倍,烧碱产量是印度的2.5倍。(13)以上数据真实地反映出新中国成立前重工业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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