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写本文献角度看清水江文书的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史光辉,姚权贵,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原文出处:
汉字汉语研究

内容提要:

从写本文献角度看,清水江文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提供了写本文献的地域性样本,蕴藏有丰富的语言文字资源,再现了大量鲜活的写本现象。这些特点能够帮助我们书写更为完整的写本文献史。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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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个世纪以来,各地陆续发现的民间手写契约文书,大大丰富了写本文献研究的资料和内容。张涌泉(2013:10)在谈到历代写本文献时指出:“敦煌文献的抄写时代最晚至北宋初年,而宋元以来地方契约文书的抄写时代为宋、元、明、清、民国时期,二者时间先后相承,内容互补,反映了唐五代至民国以来写本文献的完整序列。”在这些历史文书当中,清水江文书有着比较突出的地域性、民族性特色。本文拟从写本文献的角度谈谈清水江文书的价值,不当之处,敬请专家指正。

      1.提供了写本文献的地域性样本

      20世纪上半叶,贵州清水江流域的契约文书开始陆续被发现,这些文书的书写时间集中在清中叶至民国时期,记录的主要是当地林木、土地的贸易活动和契约行为,学术界根据这些文书的书写特点和保藏情况,将它们统称为“清水江文书”。清水江文书的发现,在时间上,能够承袭宋元以来民间文书的特点与传统,将写本文献的创制和书写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在空间上,能够与云南、四川诸省民间文书一起,共同组成与浙东、东南、西北、徽州等地文书相并列的西南民间文书集群,尤其是填补了黔、湘、桂边缘地区写本文献的空白。

      作为民族地区的汉文写本,清水江文书的地域性主要体现在别字方音、汉字记苗侗音等方面。

      1.1 大量书写别字反映了当地的历史语音

      作为民间手书文献,清水江文书与其他契约文书一样,里面有很多的书写别字。这些别字不仅显示了书手的文字书写习惯,同时透露着他们对语音的感知和认识,是当地的语音历史的直接反映。黑维强(2018:628)将契约文书的别字标准总结为两条:“一是别字的字面意思与契约文书原本要表达的词义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只有读音上的关系……二是文献书写时间整体上要有一定跨度,书写者不为某一人,以此保证文字使用有一定的时代性与社会性。”清水江文书别字资料丰富,据姚权贵(2020:134)考察发现,有同音近音别字、地名音译别字、人名别字、方音别字、苗侗音别字等五种常见类型。这些别字往往能为我们考察当地当时的方音特点提供线索。嘉庆十九年《范宗素南见山场杉木断卖契》:“范宗素名下名占乙股,上凭芳(荒)田角为界,下凭德华,左凭宗治之木为界。”(《加池》1/122)①又民国庚申九年《姜德喜母字皆冉蜡荒田断卖契》:“立断卖芳田园字人本房姜(德/明)喜母子……恐后立此断卖芳(荒)田园为据。”(《加池》4/272)这里“荒田”别字作“芳田”,考中古音“芳”是滂母平声宕摄阳韵字,而“荒”是晓母平声宕摄唐韵字,但从别字关系可知二字在当地方言中读音相同,即古帮组字与晓母字相混。又如丁巳年《杨维相借钱据》:“亲手收足,限至八月初十凡清,不得误。”(《加池》4/395)“凡清”是“还清”的别字,中古“凡”是并母,“还”是匣母,反映当地语音古匣母、并母字相混。这类语音现象,史光辉(2020:129)调查发现:“当地苗语也有同样的情况,如将‘重复’写成‘重互’,‘荒田’写成‘方田’等,反映苗、侗族读汉语[x]与[f]音不分的情况普遍存在。”

      还有一些普遍的方言语音规律,在清水江文书的别字中也有所反映。例如民国三十七年《姜坤宁培喜则杉木栽手卖契》:“当日凭中议定谷只(子)七十二斤整,亲手收足应用。”(《加池》2/490)其中“谷只”是“谷子(稻谷)”的别字,查“只”中古是章母字,“子”是精母字,反映直到民国末期,当地方言古章母、精母字合流。这一现象,在乾隆、嘉庆时期的文书中已经非常普遍,例如“地主”(土地的主人)别字作“地租”,“四至”(田土等的四方界限)别字作“四字”,“存照”(存以为据)别字作“承照”,“商议”(商量)别字作“相议”等,都是出现频率很高的别字现象。这些别字共同反映当地方音古知、庄、章三组与精组字存在合流现象,即[]组音读[ts]组音。这说明当地方言语音的演变符合汉语语音的总体趋势。

      1.2 独具特色的汉字记苗侗音现象

      清水江流域与今黔东南地区相互重叠,是以汉、苗、侗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千百年来,族群互动及其接触交融形成了地域性、民族性特色鲜明的语言文化。这在清水江文书中有非常显著的表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大量“汉字记录苗侗音”的现象。清水江文书中有许多苗、侗族地名、人名及民俗词语,文书的写手在用汉字译写这些词语时,往往习惯性地使用音同或音近的字去记录苗、侗音,就产生了大量汉字读音与苗侗音相对应的写本现象。

      以民族地名的音译为例,首先,清水江文书中民族地名随处可见,例如咸丰七年《龙彦魁立拨换字》:“坐落地名盤尧瓦,上依路为界,下依正溥土为界。”(《清水江》3/3/5)②其中“盤尧瓦”就是对一个苗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又如咸丰元年契名《龙庚乔培纣杉木栽手断卖契》(《加池》2/10),契名《姜及龙冉皆笼杉木山场断卖契》(《加池》2/12)中的“培纣”“冉皆笼”都是通过汉字记音译写的苗语地名。又如乾隆元年《山林断卖契》中明确标注地名“平鳌寨污拜碑”(《林契》1/A0001)③,“污拜碑”就是苗语地名的汉字转写。类似的这类用汉字记录民族地名的情况非常多,过去人们由于对民族地名和民族语不够熟悉,对这些现象的认识也不够。但随着清水江文书的大规模整理,以及一些民族语言研究学者的加入,这些“地名音译”现象及其语音价值逐渐得到开发利用。我们比对一定数量的地名资料,就可以通过这些地名的书写别字,来发现其中的语音关系。例如常见地名“党周”,通过文书比对,可以知道这个地名还别作“党绍”“党后”“党纣”“党走”等,其中绍、后、纣、走、周就是音译这个地名时产生的别字,其中“周”中古音在章母平声尤韵,“走”在精母上声侯韵,就可以反映出当地方音古章组字与精组字存在合流现象。而精晓苗语的学者,就进一步考察得知“党周”等其实是苗语地名[]的音译,意思是“老虎出没的山台地”(范国祖,2018)。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例如文斗寨“番故得”又译写作“番故颓”“番固得”;加池寨“培故”又译写作“排故”“培固”“培构”“鄙姑”等,大量寻绎这些汉字记音材料,就能够更为全面地认识到这一写本现象的语音价值和地域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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