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识”:“一个中国”象征符号的形成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丹伟,孙君文,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杨丹伟,男,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孙君文,男,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九二共识”诞生至今,已从概述一段文字或历史的“话语简称”,逐渐演变为具有特殊政治意涵的“话语符号”。不过,被置于迥异的社会中后,不同的政治主体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大陆方面、国民党和民进党都试图建构符合自身需要的集体记忆。使用政治现象学的研究框架,梳理“九二共识”的符号化过程,关注其与主体“一个中国”之间的联系,在事实、事态、事件三个层面分析二者之间的互动,通过描述对象的“如何”而不是“什么”,可以归纳出大陆方面强化二者间联系的方法,并找出二者在台湾地区“失联”的原因。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2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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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22)02-021-13

       2016年以来,台湾当局加紧进行“台独”分裂活动,致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势头受到严重冲击,但“时”和“势”始终在祖国大陆一边。基于上述新情况,在后“两蒋”时代,海峡两岸有关国家认同方面的任何共识都显得弥足珍贵。因此,海协会和海基会于1992年取得的双方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即“九二共识”的意义尤为重大。自该名词被创造出来后,各方围绕“九二共识”展开的攻防就不曾停歇。国民党以“一中各表”为核心内涵,对“九二共识”先坚持,后退却;民进党始终不承认存在“共识”;大陆方面则立场坚定地抓住一个中国原则;而从普通民众对该符号象征意义的接受度来看,两岸民众差别较大。历史沉淀于特定概念,并在概念中得到表述和阐释。本文尝试使用政治现象学的分析方法,通过梳理“九二共识”的符号化过程,以及和主体“一个中国”之间的联系,在事实、事态、事件三个层面关注二者之间的互动,力求归纳出大陆方面强化二者间联系的方法,并找出二者在台湾“失联”的原因。

       一、政治现象学的分析思路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1992年至今,“九二共识”从概述一段文字或是历史事实的“话语简称”,逐渐演变为具有特殊政治意涵之“话语符号”的过程。简言之,在经过一系列意识形态赋意、自上而下推广后,我们注意到“九二共识”与“一个中国”已产生了牢不可破的联结。海峡两岸凡具有基本常识的社会成员,只要看到、听到、接触到“九二共识”,都会在思维领域迅速联想到“一个中国”。因为符号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行动,一种约定,在特殊的场合或领域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①通过有意识地引导,进一步调动个体的感受,引发联想,可使普通符号特殊化,产生象征的意义。符号的上述特点促使大陆方面努力让各方均接受该符号,并使“九二共识”在思维领域内呈现出与“一个中国”的认知重叠。

       关于象征的产生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使用政治现象学的分析框架,来解释“九二共识”如何被感知为“一个中国”的象征。该框架有“事实”“事态”“事件”三个从实在到抽象的不同层面:“‘事实’可被理解为由对过往的描述而积累起来的‘知识’,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事态’则是客观事实的主观化,即需要在感知客观事实的同时对其附加判断;‘事件’具有明显的集体阐释性,能作为客观的、超越于单独主体的集体情状保留着事实的性质,能够产生关于事态的观念。”②该框架层层深入,在“事实”层面以客观追溯本源,如同遥远的旁观者一样不附加情感和立场。“事态”则与我们的习惯用法有所区别,一般我们多用以描述某种局势,这里则是指融合客观实在和人的价值判断后,承上启下,通向最终预期目标的一个过渡阶段,更像是一个变化中的过程。此处的“事件”,是“事态”在观念中的呈现,因而是一个产生某种效应的结果,是“事实”的升华。

       在这个分析框架下,可以把“九二共识”的史实、各政党对“九二共识”的解读以及“九二共识”与“一个中国”的联结,分别与“事实”“事态”“事件”进行对应理解与阐发。梳理该象征符号的形成,精确定位“实然”和“应然”无法匹配的环节,使其将来可以朝预期方向发展。

       二、事实层面:1992年两会会谈之纪实

       “九二共识”这一名词的核心内涵源于1992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的会谈。由于“九二共识”是一个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抽象表述,因而存在不同理解的可能。在事实层面,“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分别是象征物和象征本体,象征在该层面的最大挑战是象征物本身的“存在”成为问题,唯有确证“存在”的事实,该象征才有生命力。因此,全面、系统地回顾历史是必要的。

       1987年,两岸隔绝状态结束。为应对交往中需要双方协商才能解决的问题,1990年11月21日,由台湾当局主导,“未来主要任务是处理与保护两岸民众权益有关的事务性工作,接受台官方委托办理各项涉及公权力的事务”③的海峡交流基金会成立,对大陆出具的公证书进行查证属于其工作内容之一。很快,台湾陆委会宣布,原则上开放邮寄大陆航空挂号函件,其中必须与大陆有关单位接触的工作,委托海基会负责处理。④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为方便交往,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的推动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于1991年12月26日成立。台湾当局的政策调整固然有利于交流的一面,但其保守的做法经常直接损害两岸同胞的利益,为两岸人民的交往设置不必要的障碍。如台湾当局规定,两岸人民通婚登记,必须经过海基会查证,但查证文书极不方便,往往需由海基会派员赴大陆担任公证人或查证事实。⑤1992年1月20日,中国公证员协会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认为,台湾当局的做法“实质上是把大陆公证文书作为私文书对待,是无视大陆公证文书效力”,⑥同时表示,“该会愿意就两岸公证文书的使用问题,包括对两岸公证文书的真伪质疑相互查询的问题,与海基会进一步交换意见。”⑦

       1992年3月22日,两会在北京就“海峡两岸公证文书使用”和“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遗失查询、补偿”两项议题进行了首次事务性商谈。商谈开始后,海基会在宣称一个中国原则等问题与会谈的“技术性事务无关”的同时,坚持“文书验证”的措辞,对挂号函件同样援引国际通邮的做法。以上做法明显有违一个中国原则,等于把国内事务国际化,大陆方面无法接受,致使第一阶段商谈未达成共识。此次会谈受挫说明,即使是事务性商谈,如果没有“一个中国”的认知前提,协商难有突破。3月30日,唐树备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双方分歧的关键在“一个中国”的提法上,由于两岸没有统一,“所以首先应明确我们商谈的或要解决的是一个国家内的事情”,“至于用什么形式来表述这么一个原则,我们愿意讨论”。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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