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度被忽视的自然审美问题再次引发西方美学界的关注。为了重建自然审美理论,传统以视听为主的艺术审美方式受到强烈批判,多感官融入(参与式)的自然审美成为环境美学家建构其自然美理论的逻辑起点,除了传统艺术审美所强调的视觉与听觉之外,触觉、味觉、嗅觉、肤觉和动觉等在自然审美中的重要作用被着力强调。尽管多感官融入的自然审美在自然审美的经验层面行得通,但在理论层面则难以解释,比如诸种感官感觉(如触觉、味觉等)在自然审美过程中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有怎样的运行机制和特性等问题则无法得到说明。如果过于强调被传统忽视的触觉、味觉等,有意去淡化视觉与听觉,难免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因为传统美学中视听独大的局面事实上有其复杂的审美基础、美学根据、历史渊源以及社会历史文化语境。另一方面,传统美学一直倾向于从艺术欣赏的视角对视觉与听觉审美进行探讨,对自然的视觉与听觉审美则很少涉及。有鉴于此,本文拟对自然审美中的视觉审美与听觉审美进行一个专题性的探讨,试图为当代自然美学的建构提供一种异于西方环境美学的自然审美经验和理论,强调一种以无器官身体为主导的自然审美理论,将自然的视觉审美与听觉审美统一,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自然审美研究的深入发展。 一、多感官融入的自然审美如何可能 一般认为,赫伯恩(Ronald Hepburn)于20世纪60年代发表的《当代美学与自然美的忽视》(Contemporary Aesthetics and the Neglect of Natural Beauty)一文引发了人们对自然审美的重新思考,是当代西方环境美学的奠基之作。在这篇文章中,赫伯恩指出自然是开放的、无框架的,并从各个方向包围着我们,使我们无法与其分离。赫伯恩这一观点从自然自身特性的角度出发为此后多感官融入的自然审美提供了理论基础。基于这一理论主张,在当代自然美学的重建中,大部分自然美学家同时也是环境美学家,他们不再像传统美学那样将自然看作是静态、二维、对象性的自然,而是将其看作动态、三维、环境性的自然。以科学认知主义者艾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为例,他沿着赫伯恩的思路,强调“自然是环境的”,反对“对象模式”将自然看作孤立对象,也反对“景观模式”将自然看作静态风景。他认为这两种审美模式实际上都是欣赏自然的艺术途径,并不是欣赏自然自身。那么该如何如其所是地欣赏“自然环境”呢?卡尔松借鉴了杜威(John Dewey)的观念,认为欣赏自然环境的起点是“像我们通常所体验的那样,我们必须通过视觉、嗅觉、触觉或其他方式来体验我们的背景。但同时,我们不能将其体验为不显眼的背景,而是体验为显眼的前景”①。如果说卡尔松只是强调欣赏自然环境的起点在于充分调用各种不同的感官并将自然体验为前景的话,那么参与美学的提倡者环境美学家阿诺德·伯林特(又译为柏林特)才真正提出了不同感官之间的融合与不可分离。尽管伯林特的理论针对环境美学而不仅仅是自然美学,但是他认为自然与环境这两个概念具有一致性,而且后者显然奠基于对前者的领会和认知。伯林特首先探讨了“视听作为审美的专属感官”这种观念的源起。他指出,这一观念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在当时的理性主义传统下,视听作为“远感受器”(distance receptors)与理性的运转最为密切,因此是高级的审美感官,而这与古希腊人认为理论活动区别并且优于实际事务这一态度是一致的。②近代以来,随着“审美无利害”“审美静观”等学说的兴起,嗅觉、触觉、味觉等能让身体更密切投入的“近感受器”(contact receptors)就被排除在审美感官之外。而当代自然美学家们强调包括视听在内的多感官融入式的审美,刻意淡化视听的显突地位,这与他们普遍认为自然审美应该“进入”“参与”“沉浸入”自然这一思想是一致的。相较于其他美学家,伯林特所倡导的多感官融合则是一种更高程度的融合。他强调我们要认识到各种不同感觉之间的“通感”或“联觉”(synaesthesia),因为不同感觉的区分“只有在反思、分析和实验状态下”③才能够实现,而在经验或实际生活中是无法明确区分的。不止于此,他还进一步强调所有的感官都是“身体”的,归根结底是整个身体全面地融入环境中,由此产生的感官感觉既是环境的也是身体的。 以上是当代西方自然美学家或环境美学家探讨多感官融入的自然审美的基本思路。总体而言,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在审美客体层面,自然自身的特性(环境性实存特征)决定了我们多感官融入的可能性,并且从理论上为自然审美建立了一种新的规范。如上所述,赫伯恩在其最初的那篇文章中即指出自然本身是开放的、无框架的,我们身处其中而无法与之分离。而卡尔松等诸多自然美学家则在具体的审美方式层面,强调我们要浸入自然并充分调动不同的感官欣赏自然。因此,多感官融入式的审美是自然审美的一种规范,更是自然自身的特性使然。值得反思的是,在自然审美的可能性与规范之外,同一审美过程中不同感官究竟如何协同运作,从而促成审美体验的发生呢?这一问题显然超出了卡尔松等美学家的探讨范围。伯林特对多感官融入式审美的强调可以对此稍做补充。伯林特曾以艺术为例,指出“名义上,雕塑是视觉艺术,而实际上,雕塑艺术所唤起的主要感觉却不是视觉,而是触觉;很多图像艺术也通过注意表面的纹理和特征,唤起触觉感,尽管这种触觉感并不是直接的”④。由此看来,在图像艺术中,视觉与触觉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交融与协作。伯林特认为环境比之图像艺术则更为突出,在环境感知中,不只是视觉与触觉,整个的感官感觉系统的互动与融合更为强烈。尽管如此,伯林特却并未具体、充分地阐释多感官融入的审美机制,或者更确切地讲,由于“环境场”中审美经验统一体的复杂性,他无法充分探讨这一点。 第二,基于自然本身的环境性实存特征,美学家们认为审美主体应以多感官浸入自然环境,而实际浸入的程度则因其哲学基础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大体上可以卡尔松与伯林特作为具有代表性的两极。前者持以分析哲学为基础的主客二分立场,而后者则坚持以现象学为基础的一元论立场。这就决定了前者所倡导的只能是多感官有限度地融入自然,且不同感官之间也是相互区分的,而后者不仅倡导多感官与自然环境不分彼此的交融,还指出不同感官感觉在经验层面表现出浑融一体且无法明确区分的特征。这两极之间包含着诸多可能。例如,罗尔斯顿认为自然审美体验的形成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自然本身具有客观的“第一属性”(primary qualities)与人类赋予的、主观的“第二属性”(secondary qualities),二者缺一不可。⑤因而多感官融入作为人们全身心融入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感官参与程度比卡尔松所倡导的要高得多,但终究还是达不到伯林特所倡导的主客体合一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