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变迁及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柳木华,江苏,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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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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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国著名的地产开发商中国恒大陷入流动性危机,不仅在国内持续发酵,甚至还引起了国际关注。为此,2021年10月15日中国香港财务汇报局发布新闻公告,宣布对中国恒大2020年度和2021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的持续经营评估以及有关流动性风险和运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披露充分性、是否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准则进行查询。

      香港财务汇报局在公告中指出:中国恒大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虽然粗略提到“为妥善管理集团流动性风险和资本结构而进行的融资活动,以及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减轻潜在现金流量影响的替代计划”,但是没有就实施缓解计划的影响之前或之后是否会出现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作出明确声明;在2021年中期财务报表中,尽管披露有关工作因房地产开发的应付账款逾期而停工,将采取其他缓解措施来解决面临的流动性问题,并就持续经营会计基础运用的适当性做出模棱两可的声明,但未明确声明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或运用持续经营基础的判断是否适当,如果适当,该判断是否重大。

      同时,香港财务汇报局也对审计机构——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罗宾咸永道)在中国恒大2020年度财务报表持续经营评估的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报告是否遵守适用的审计准则展开调查。罗宾咸永道已连续多年为中国恒大提供审计服务,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发表了无保留意见,但没有提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事实上不仅是此次中国恒大事件,自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引起了对公司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问题的广泛关注。社会公众质疑审计师提示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风险的及时性,希望审计师发挥更加积极作用。因而如何加强持续经营审计和报告、缩小公众和审计师之间的期望差距成了审计理论和实务界、准则制定机构和监管部门亟需考虑的现实问题。

      从世界范围来看,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FRC)在修订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国际审计准则(英国)第570号——持续经营》,ISA(UK)570 Going Concern)方面一直比较积极,近10年来相继在2014年9月、2016年6月和2019年9月进行了修订,现行准则提出了比国际审计准则更高的要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1)英国FRC在2019年9月修订持续经营审计准则时面临与我国当前相似的背景,一些有影响的大型公司发生流动性危机,公众质疑审计师没有及时提示持续经营风险;(2)英国现行准则比我国现正在施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要求更加严格,并且从FRC对准则实施效果的事后检视来看证明了修订的价值和意义。以上表明英国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的修订可能对我国具有借鉴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本文拟以英国持续经营审计准则为研究对象,在回顾修订历史的基础上得出启示,为改进我国持续经营审计和报告提出建议。

      二、英国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的变迁

      在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期间,英国最大的抵押贷款银行HBOS因濒临破产被收购,但之前审计师都发表了清洁审计意见、没有提示持续经营风险,为此受到社会质疑。于是,英国FRC分别于2008年1月和12月颁布审计指南公告:《2008年第1号公告:当金融市场环境处于困境和信用能力可能受限时的审计问题》(Bulletin 2008/1 Audit issues when financial market conditions are difficult and credit facilities may be restricted)和《2008年第10号公告:处于当前经济环境下的持续经营问题》(Bulletin 2008/10 Going concern issues during the current economic conditions),指导持续经营审计工作。2009年10月FRC跟随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IAASB)完成了审计准则的明晰化,除了对所有准则按照明晰化格式重新编写外,还实质性修订了13项准则,新制定了2项准则,其中,对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只进行了重编、没有实质性修改。但此后3次修订该准则,下面分析这3次修订的背景和内容。

      (一)2014年9月修订

      英国FRC制定审计准则的策略是基本上采用IAASB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但在必要时按照本国的法律和监管规定增加要求,并补充适合于本国法律、文化和商业环境的指南。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是驱动审计准则修订的重大因素。2014年9月FRC颁布了修订的公司治理准则,新增要求适用公司治理准则的公司年报披露影响长期生存能力的风险信息,因此也相应同步修订了持续经营审计准则。

      2014年版的准则作出了如下补充规定。审计师在得出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结论时,如果被审计单位适用公司治理准则,应当阅读并根据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了解考虑下列信息:在年报中确认已对被审计单位面临的风险(包括对经营模式、未来业绩、清偿能力或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作出稳健评估;在年报中披露的描述风险和风险管理或缓释的内容;董事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适当、是否识别出自财务报表批准日起至少12个月的期间内存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声明;董事在财务报表中关于“如何评估被审计单位前景、评估期间及确定评估期间的理由”的说明,以及关于“是否合理预期被审计单位将能够继续经营、在评估期间债务到期时能够得到满足”的声明,包括提醒关注的必要限制条件或假设的相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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