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制度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博英,同济大学

原文出处:
现代审计与经济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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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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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期构建现代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为了确保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政策在单位内部的有效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情况的监督,有必要建立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制度。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直接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是党和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政策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的履职情况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生态环境政策是否能够有效地在单位内部贯彻落实。开展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可以进一步了解单位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的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且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提出进一步完善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建议。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需要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权力、确保党和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政策的有效实施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由于覆盖面比较小,影响了实际实施效果。目前在我国开展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对象主要是国有单位的主要领导,有的地方也把非离任的领导干部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范围,或者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同步捆绑式审计,但审计对象都是国有单位的领导干部,没有包括非国有单位的领导干部,也没有包括无论国有单位还是非国有单位的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这部分领导人员人数众多,数量远远超过了国有单位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不能有效地涵盖这部分人群,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效益就难以有效发挥。

      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需要

      从我国目前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与生态环境责任的监督制度看,既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两者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相互完善,形成了我国在经济与环境方面对领导干部履职监督的完整制度体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规定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但没有规定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与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不能相互替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制度不能代替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制度,建立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制度是完善我国内部审计制度的客观需要。

      加强单位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单位内部管理的单位越来越多、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有的集团公司的一个子公司投资规模达几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既然投资规模巨大,领导人员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也大,有的可能从事高耗能、污染严重的行业,应该接受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现实中,往往重业绩考核,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导致有些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盲目追求业绩而忽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的履行,从而影响了国家和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政策规定的有效执行。因此,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可以监督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职能,有助于单位企业树立良好的环境形象,为单位企业赢得更多市场份额和发展机会,提高单位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制度体系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规定越来越多,这些监督制度规定基本都是针对国有单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规定,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的监督制度规定相对较少。以审计为例,对国有单位领导干部审计监督的制度规定,国家近年来已经出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多项制度规定,但在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监督方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的12项职能中,仅有1项是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个人的审计规定,其他11项职能都是针对单位的。由于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的监督制度规定偏少、监督活动不经常、处理处罚不到位,以至于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在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过程中就可能存在投机行为,从而影响政策、制度、规定的执行效果。因此,建立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制度,可以完善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体系和领导干部监督制度体系,是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创新。

      基于以上分析,建立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制度可以促进生态文明战略的有效实施,促进领导干部监督制度体系的完善,促进提升单位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社会环境形象,应尽快建立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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