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是中国北方经济发展基础最好、吸纳人口最多、发展前景最大的区域。当然,长期高速发展也产生了诸如人口密度过大、环境污染较重、生态资源过度消耗之类的问题。尤其是长期困扰三地的雾霾污染问题,严重制约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创新。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被定格为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创建三地资源环境保护区域联动必可为早日实现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审计部门作为党和国家监督职能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理应承担着更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职能和历史使命。同样,审计通过发挥其在区域生态环境优化中的经济监督、宏观调控与咨询建议等功能,促成京津冀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微观经济主体高效配置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更加完善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机制,从而达到优化京津冀整体生态环境的根本目的。 一、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审计工作的功能解读 审计部门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专门独立从事经济监督的职能机关,主要通过监督政策法规制定中公共经济资源配置、管理与使用动态状况,从而起到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引导政府宏观调控及规范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国家审计在优化京津冀生态环境中的功能主要有经济监督、宏观调控二项功能。 (一)审计发挥经济监督功能,实现对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的净化 有“经济卫士”之称的国家审计部门通过其专业独立的经济审计活动,能够有效监督与区域生态环境相关的各项经济发展要素。具体来说,国家审计既可以通过检查区域范围内各生态环境运行相关单位对政府相关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和曝光相关单位经营管理在生态资源使用上的违规违法、决策失误之处,确保区域经济发展中生态环境经济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对区域整体生态环境要素的净化,也可以通过微观经济主体的精细化的生态审计监督,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运转。例如,通常社会审计监督的重心放置于区域被审计对象的日常生产活动上,主要通过数据核查监督企业执行环保法规、会计准则等具体情况。而企业内审主要关注的是本单位内控执行情况,在环境保护上有无采用相关风控措施,以此减少对生态资源的浪费和区域环境的污染。此外,各级国家审计机构要利用专业区域生态环境经济监督信息,强制性防范京津冀生态环境运行中面临的各项风险,对区域内从事相关职能的政府部门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绩效审计,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成效性等多维评价其执行区域生态环境审计的合规性,尤其是监督国家生态环境政策的具体执行效果。 (二)审计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完善好区域生态系统的调节机制 随着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国家审计也要不断调整和拓展自身的职能,才能适应国家战略发展的新需求。长期以来,各类审计主体过多关注对经济业务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查以及经济效率的评估,基本以查找问题、惩处违规为宗旨。然而在中国经济发展已由传统寻求高速量增的粗放发展阶段迈向经济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协同并重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国家审计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保障与改善国内民生、推动产业发展节能减排、提升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等诸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审计必须强化宏、微观调整职能的发挥,在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政策建议等方面尽职尽责。例如三地审计机关协同配合,发挥宏观调控经济监督职能,可以促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健全京津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控与风控机制,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在执行微观主体审计的过程中,各审计部门应当依托专业审计手段,评估影响京津冀生态环境发展的经济指标,为相关政府和微观经济主体运作的政策合规性提供评估,并为其提供宏观层次的专业咨询与建议指导,持续优化该区域生态环境的服务政策。 二、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审计工作的定位剖析 在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应该重点搞好自身的职能定位、目标定位和标准定位。 (一)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机制审计工作的职能定位 由于构成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相对复杂,这其中既包含自然资源、相关经济单位,也包括各级环保、国土资源、审计等监管机构,还有大量参与生态经济运行的中介服务机构。虽然各自在优化京津冀生态环境中所发挥的功能和效用有所不同,但在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中,彼此均面临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一系列共性环境,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的良好运转需要参与生态环境维护的各要素相互协调发力。而不同的审计主体和审计类型在优化京津冀生态环境中的职能定位自然有所差异。其中各级国家审计部门须在审计署的领导下,对各生态环境发展中重要经济单位和监管机构进行审计监督,为相关政府机构提供政策建议;社会审计作为服务中介机构,主要为微观经济单位影响区域生态活动提供日常监督和鉴证;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控和风控的重要构成,主要为经济部门经营管理涉及生态环保的过程进行监督评价,并为所在经济单位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涉及生态环保的决策建议。 (二)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机制审计工作的目标定位 国家审计作为京津冀生态环境的外部约束职能机构,应以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降低区域生态环保风险为主要目标。各级审计部门作为政府经济监督、政策咨询的职能部门,应在优化宏观运行环境、监督区域生态环境各构成经济要素运行等方面发挥综合治理作用,并持续加大对相关监管机构的绩效考核与评价;社会审计应关注影响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运行经济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内部审计则要重点加大对单位内影响生态环境的相关部门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总之,相关审计单位在所属区域生态环境审计中,都要严格遵循生态环境的运行规律,并着力引导微观经济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并以优化生态环境为审计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