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字史上一种特殊的传承用字现象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余华,汉字文明传承传播与教育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汉字汉语研究

内容提要:

汉字发展史上存在一种特殊的传承用字现象,战国时期不同区系文字分头继承殷墟甲骨文不同类组的用字,从而形成用字差异。这种特殊传承现象主要表现在分头沿袭殷墟甲骨文不同类组的书写特征、构形要素、异构用字或字用分工等方面,文字的使用主体经历了不同刻手、社会群体、区域群体的转变。这既体现了战国各系用字有着古老的来源,战国地域用字差异的层次丰富、成因复杂,也启示汉语字词关系研究要加强历时动态考察。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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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对汉字构形及其发展史的研究涌现出大批厚重的成果,汉字构形理论也取得许多新突破,解决了不少长期未能解决的疑难问题,深化了对汉字发展特点和演变规律的认识,但对汉字使用现象和使用规律的研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黄德宽(2014:84)指出:“学者不仅对汉语字词关系研究的关注较少,而且在材料运用上更多的还是倚重传世文献和字书,对出土文献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方法上,主要还是以静态的描写分析为主,依据出土文献进行动态考察分析的研究不多,这一点当前尤其需要改进和加强。”李运富(2016)提出汉字的职用属性是其本质属性,强调:“汉字职用演变史应该是汉字发展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离开汉字职用演变史的梳理就不成其为完整的汉字发展史。”从历时角度来看,与前代相比出现的新要素集中反映了汉字体系的发展趋势,如新字形及其构形方法、新的记词职能和用字习惯等。与此同时,传承沿用的旧要素则是维持汉字系统稳定有序的重要因素,也是汉字发展史研究的重要命题。

      我们通过考察发现,汉字发展史上存在一种特殊的传承沿用现象,战国时期不同区系文字分头继承殷墟甲骨文不同类组的用字,从而形成用字差异。尤其以秦文字和六国文字分别继承较为常见,秦文字选用某个用字,六国文字则选用另外的用字,二者判然有别。秦统一六国以后,其他来源的用字几乎都被秦系用字统一,东方六国传承的古文被彻底淘汰。学界对此也有关注,如周波(2012:240)在分析战国时代“各系文字间的用字差异现象”的产生途径时,认为存在各系分头继承商周用字造成用字差异的现象。郭永秉(2014:490)归纳指出:“西周春秋文字及小篆与六国文字的‘明’,分别继承了甲骨文从‘囧’与从‘日’的‘明’字写法”,“古文字的‘兆’和从‘兆’之字,实际上包含了‘兆(逃)’之初文和从‘涉’、‘趒、跳’共同初文分化出来的那个‘兆’,秦系文字用前者而不见用后者,楚系文字则用后者,基本上判然不混”,“秦和六国文字的‘要’实际上来自两个不同的早期古文字的源头”,“秦系文字和楚文字中的‘’声字有早期古文字的‘’和‘’两个不同来源”等。我们考察发现,这种特殊的传承用字现象具体包括传承殷墟甲骨文不同类组的写法差异、构形差异、用字差异等,它们的出现并非偶然,是社会文化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传承不同书写特征

      有些词语在殷墟甲骨文不同类组的用字仅仅是书写特征差异,传承过程中它们被作为异写字分别沿用,战国时期不同写法开始呈现地域性分布特征,不同地域的写法判然有别,尤以秦与东方六国的对立分布较为明显。

      1.1 {首}

      

      

      1.2 {豆}

      

      

      2.传承不同构形要素

      有些词语在殷墟甲骨文不同类组中存在用字差异,后世传承过程中不同用字被降格成构形要素得以沿用下来,多在甲骨文基础上追加或改换其他构形成分,春秋战国时期的用字开始呈现地域分布的差异。虽然不同类组与地域之间的用字并非一一对应,但明显能看到二者之间存在的演变关系和传承脉络。

      2.1 {遣}

      

      

      2.2 {雉}

      

      

      2.3 {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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