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构式理论与物性结构的动名定中复合词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作艳,女,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词法、词汇语义、句法语义,E-mail:meszy@pku.edu.cn。

原文出处:
世界汉语教学

内容提要:

动名定中复合词以名词性成分为中心,基于转换生成理论与论元结构的动词视角研究却以动词性成分为中心,关注N是V的什么论元角色。视角错位是因为抛开表层看意义,抛开整体看成分,割裂了形式与意义的联系,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名词视角研究从构式理论和物性结构获得理论支持,着眼于表层和整体,关注V限定N的什么物性角色。定中复合词构式的功能是命名与分类,语义关系是“物性+事物”。构式决定了V不表动作,而表物性,涉及功用、施成、状态、规约化属性和构成等物性。重要的不是潜在的语义关系(格关系),而是构式中实现的语义关系(物性关系)。名词视角可以一以贯之,优化分类和释义,揭示生成机制,解决视角错位造成的相关问题。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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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认为,定中复合词VN有两层语义关系——“属性+实体”和“动作+论元”(如马庆株,1995;邵敬敏,1995;顾阳、沈阳,2001)。前者是名词视角,看V限定N所指事物的何种属性,如“刺刀”中“刺”限定“刀”的功用;后者是动词视角,看N在V所陈述的事件中担任何种论元角色,如“刀”是“刺”的工具。近年来不断有研究质疑动词视角,认为以动词为中心的格关系不适合用来分析以名词为中心的定中结构(如周国光,2010;赵倩,2020;张舒,2021:95—97),但都未做充分的理论论证。不少研究两种视角并行,甚至杂糅,造成分类交叉。如周荐(1994:32—34)的分类中“动作+动作发出者”(猎人、跳虫)是动词视角,“用途+事物”(伴娘、耕牛)是名词视角。其实,“伴娘、耕牛”从动词视角看也属于“动作+动作发出者”。动词视角已经扩展到名名定中复合词,同样存在视角杂糅。深入分析、比较两种视角的理论依据及其对定中复合词研究的适用性势在必行,这正是本研究的出发点。本文先分析动词视角的理论依据及其存在的问题,然后引入构式理论和物性结构论证名词视角研究的合理性,并据此进行分类分析,进而归纳研究意义。

      研究语料主要来自前人文献和《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除了公认的动名定中复合词,还包括不带“的”的黏合式动名短语。这样可以全面覆盖各种组合,便于考察成分间的语义关系。这类短语通常被看成复合词,跟典型复合词句法地位相同,功能相当(参见张敏,1998:357—358;顾阳、沈阳,2001;石定栩,2003)。

      二、动词视角研究的理论依据及其问题

      2.1 动词视角研究的理论依据:转换生成理论与论元结构

      动词视角的研究思路是,动名定中复合词是由底层述谓结构——句子转换生成的,句子又是由深层述谓结构——论元结构转换生成的,所以可以进行格关系分析。格关系分析的前提假设是转换前后成分功能语义不变,语义关系不变,即:1)动词直接做定语功能语义无根本性变化,仍然是表动作行为的动词;2)定中动名语义关系与主谓、述宾动名语义关系大同小异(尹世超,2002)。

      吕叔湘(1942/2002:70—71)早已提出句子可以转换成词,如“人售票—售票员、人造丝—人造丝”。赵元任(1968/1979:190)的分类已经着眼于动词为中心的语义关系,区分了N是V的主导者、受动者、工具和一般关系四类。朱德熙(1980)明确提出“出租汽车”的显性语法关系分别是修饰、述宾,但背后的隐性语法关系都是“动作+受事”。此后,少数研究(如顾阳、沈阳,2001)同时继承了格关系分析和句子转换为词的思想。大部分研究都跨过句子,直接进行格关系分析。朱彦(2004)进一步假设词与句子都直接由深层述谓结构(论元结构)生成,明确取消了句子这一中间阶段,彻底走向动词视角。因为句子尚有以动词为中心的叙事句和以名词为中心的非叙事句之分(参见吕叔湘,1942/2002:29—69;袁毓林、曹宏,2021),尚有表层语法关系。而格关系以动词为中心,完全是深层的语义关系。问题是,表层定中结构被剥离,形式与意义、成分与整体之间的联系被割裂,真的能保证动词功能语义不变、动名语义关系不变吗?

      2.2 句子转换分析存在的问题

      顾阳、沈阳(2001)限定动名定中复合词是由以中心语名词为主语的句子转换生成的,可见他们已经意识到要保证转换后依然是名词视角。例如:

      (1)a.这种蛔虫寄生在肠道→寄生虫 b.这种仪器可遥控电视→遥控器

      c.这种油霜可滋润皮肤→滋润霜 d.这种方法可输入汉字→输入法

      e.文件被张三复印了→复印文件/复印件 f.人主持节目→主持人

      g.罐子里存着钱→存钱罐

      前四句都是以名词为中心的非叙事句,主语是类指,谓语是泛时性的,有的含情态动词“可”。不陈述特定时间发生的事件,而是说明事物的生活习性或功能。顾阳、沈阳(2001)特别说明“复印件”不来自“张三复印文件”,而来自被动句e,其谓语相当于形容词。不过,他们的名词视角贯彻得不彻底,没注意到谓语要有泛时性,谓语动词与定语动词功能语义不同。所以,有些底层句子还是叙事句,并最终走向了格关系分析。比如,e句仍然是叙事句,只是从客体角度叙事而已,对应的非叙事句应该是“这种文件是复印成的”。“复印文件”中的“文件”是“复印成的文件”,“文件被张三复印了”中的“文件”是原文件,二者不同指。f句是深层述谓结构,“这类人负责主持节目”才是非叙事句,做“主持人”的底层更合适。“存钱罐”的底层不是g句,而是“这种罐子是用来存钱的”。在非叙事句中,动词都降格了,并不独立做谓语陈述动作行为,而只是谓语的一部分,协助表属性。比如,跟“仪器、文件、人”发生直接语义关系的分别是“”,而不是其中的划线动词。总之,就算动名定中复合词来自句子,也是来自名词为中心的非叙事句,而不是以动词为中心的叙事句,更不是更深层的以动词为中心的格关系。这样才能保证转换前后都是名词视角,动词功能语义差别不大,语义关系大体一致:动词不表动作行为,而表属性;实现的语义关系并非“动作+论元”,而是“属性+事物”。可见,动词视角进行格关系分析的两个前提假设根本不成立。

      不过,以非叙事句为底层仍有问题,复合词来自句子的假设并不成立。不仅因为生成机制在理论和操作上都有困难,也不经济(石定栩,2003;何元建,2004),更重要的是二者功能不同。非叙事句的功能是描述,定中复合词则是命名与分类。即使能转换功能也不一样,何况二者对成分、韵律等的要求也随之不同,不能自由转换。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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