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园林的形态已由“自然山水园林”朝向“建筑山水园林”发生改变。而动物则与奇石、花卉一般,既被作为营造微缩自然的构成要素,又被作为可供怡情悦性的赏玩对象。与此相得益彰,以园宠为中心的艺文活动也随之兴起。一方面表现在园宠不仅成为绘画艺术的表现对象,而且赏之玩之的经验与观念还对当时畜兽、翎毛画作的创作与鉴赏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则表现在方兴未艾的园宠诗赋不止独立存在,时或还以题跋形式与鸟兽画作形成互文关系,一同执行着咏物言志的文化功能,并且提升了园宠赏玩的文化内涵。 本文尝试通过考察以下问题,还原彼时园宠风尚与相关艺文活动之间的联动网络:当时的园宠风尚呈现何种基本面貌?有何主要观念话语?时人如何将园宠赏玩的经验及观念引入绘画艺术的创作与鉴赏之中?又如何以园宠及其诗画共同构筑审美生活图景? 一、祥瑞·玩物:园中的珍禽异兽 对于兵变夺权的宋太祖来说,利用祥瑞营造天命所归的政治舆论是构建统治合法性的有效手段之一。宋太祖即位次年(建隆二年,961),他将州府进贡的黄鹦鹉、白兔、驯象三种瑞物定为郊礼使用的“三旗”图案;同时诏令礼部官员“备载其事类于国史”。乾德六年(968),一头驯象运抵京师之际,朝廷通告文武百官,“自后凡符瑞内外奏至,必宣示宰相,即时奏贺,大瑞率群臣诣门拜表”①。如是种种举措既奠定了赵宋一朝的祥瑞基调,也在客观上增加了朝中官员接触珍禽异兽的机会与频次。 通常情况下,当时州府朝贡的珍禽异兽会被豢养于皇宫内苑,一面作为太平治世的象征,一面作为君王赏玩的对象。雍熙二年(985),坊州刺史冯铎进献一角兽,太宗召集近臣陪同观赏。其间,太宗说道:“时和岁稔,天下人安乐,此为上瑞,鸟兽草木之异何足尚焉!”②然而,实际情况却与这番论调有所出入。仅雍熙年间,有史可查的祥瑞事件共计11次,其中报献珍禽异兽者多达五次。③或因于此,太宗随后改元“瑞拱”。颇具戏剧意味的是,就在瑞拱元年(988),朝廷下诏:“应两京诸州今后并不得以珍禽异兽充贡奉。”④诏令颁布以后,虽然珍禽异兽的实物进献大为减少⑤,但是相关情况的图文呈报依旧如前。例如,就在诏命下达的第六个月,广州官署奏报清远县衙惊现“百鸟朝凤”,事件图像与奏折文书直抵御前。当时,这类报告抑或过于频繁,以至太宗逐渐等闲视之,并且恩准史官不必具录。⑥由此不难看出,各地官员颇为留心治境之内珍禽异兽的出没情况,他们既能以此博取圣心,也能多少满足自己的猎奇兴趣。 已有研究表明,仁、英、神、哲四朝对待祥瑞较为理性;而真宗、徽宗则皆致力构建当朝祥瑞系统,分别大肆炮制“突发性”与“日常性”的祥瑞场面⑦,期间自然需要不少珍禽异兽。例如,真宗在泰山封祀“天书”之际,“纵四方所献珍禽奇兽”⑧以营造祥瑞氛围;徽宗营建延福宫之时,“多聚远方珍怪蹄尾,动数千实之”⑨。总体而言,在北宋政治文化语境中,身兼祥瑞、玩物二职的珍禽异兽不仅始终拥有戏份,而且时或备受重视。 这种政治文化的存在对于彼时园宠风尚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有关于此,以下两则事例可以提供较为直接的佐证与说明。事例一:皇祐元年(1049),外放滁州等地任职的欧阳修奉诏回京。嘉祐元年(1056),滁州故人来访,携来当地野叟捕获的一只白兔“驰献旧守作异玩”⑩。欧阳修欣喜不已,遂将白兔养于园中;后邀梅尧臣、苏洵、韩维等人前来观赏、赋诗咏赞。颇为巧合的是,欧阳修豢养白兔的时间,恰是各地州府频繁上报白兔祥瑞的时段。根据《宋史·五行志》记载,在天圣九年(1031)至熙宁五年(1072)间,共有宿州、庐州、唐州等七个地方九次报献白兔。(11)按此不妨推论,当某种珍禽异兽屡被作为祥瑞报献朝廷,这种动物的豢养风潮就会随之出现。事例二:北宋初期,绿毛龟是州府进献朝廷的祥瑞动物之一。《宋史》记载,“至和元年(1054)二月,信州贡绿毛龟”(12)。由于身份特殊,加之较为罕见,致使当时东京城中绿毛龟的售价一度“动直数十千”(13)。然而,逮至北宋中、晚期,绿毛龟逐渐变得稀松平常。张世南《游宦纪闻》提及,苏轼曾经以“此易得耳”调笑吕大防豢养绿毛龟一事。(14)由此不难见之,在某种珍禽异兽屡被作为瑞物进献,继而引发买卖、豢养热潮以后,这种动物就会由于不再稀奇逐渐失去人们的垂青。 综上所述,在政治祥瑞文化影响下,北宋时期的园宠赏玩活动呈现出一股好异尚奇的风尚趣味。一个直观证据就是,“奇”“异”之类的字眼频频见于当时文士的园宠诗作之中,例如,欧阳修《再和(公仪赠白鹇)》有云:“珍奇来自海千里,皎洁明如璧一双。”(15)刘攽《古诗咏欧阳永叔家白兔》有云:“主人好奇意不倦,有来往往蒙金银。”(16)梅尧臣《和刘原甫白鹦鹉》有云:“能言异国鸟,来与舶帆飘。”(17)与此互为依托的是,贩售珍禽异兽的园宠市场应运而生、日益繁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相国寺瓦市中“飞禽猫犬之类,珍禽异兽,无所不有”(18)。随着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珍禽异兽的获取方式无疑更加便捷,其作为祥瑞的神秘象征性也更加让位于作为玩物的世俗娱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