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Classic)意味着悠久的时间性,只有经过较长时间的筛选、淘汰,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的命题,才可称之为“经典”。中国古代美学命题很多,需要甄别选取最能反映中国古代美学特征的若干命题,对其进行分类学意义上的文学与艺术经典命题的双向考察,其中需要注意以下研究事项: (一)根植于美学范畴的文学命题:概念、方法、体例、分类及经典化路径 美学命题与文学息息相关,进行中国古代美学命题的整理与研究,文学命题不可或缺。范畴是命题的基本单位,考察命题的经典化过程需以范畴分类为基础。学术界对于文学范畴体系的研究较多,成复旺《中国美学范畴辞典》把中国美学分为美论、审美论、形态论、创作论、作品与功能论;张皓《中国美学范畴与传统文化》分为“人”“气”“道”“心”“感”“美”“意”“象”“情”“景”“势”“境”“兴”“游”“味”“趣”“韵”“和”“悟”“神”,共二十章。可见,美学范畴及其中的命题,多以文学批评理论为体系。但是范畴的细化,其不足亦显而易见。尤其是当文学范畴分类越加精细时,范畴概念内涵的模糊性和不稳定性就被简单化,其历史的连贯性亦难掌握。名词和理论的模糊性并不完全是一个缺点,特别是当理论概念和名词术语具有多重含义时,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往往是互为补充且高度融合的。因此,建立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文艺学和美学,必须减少过多的定义式概括,而应以具体的艺术现象为思维主线。比如,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将刘勰的《文心雕龙》归纳为四个范畴,形成早期美学范畴理论体系:“总论”(文学是什么)、“文体论”(文学有哪种)、“创作论”(如何创作)和“文学评论”(如何评论)。后来的美学研究其实离不开以上范畴,美学命题的经典化研究亦应从文学的“本体论”“创作论”“典型论”和“审美论”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概念、体例、方法及分类的分析梳理,考察美学命题的经典化路径,以及继承与发展的有效方法。 (二)艺术命题的开拓性方向与本体建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话语体系突破 与范畴相比,命题无疑是更具体、更深刻的表达观点的短语。从语言学层面来看,命题是一个主谓结构词组或意义短语。而要在中国美学理论上突破性地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命题研究无疑是一种具有开拓性的方向。因此,中国艺术美学的命题研究,需要对中国美学文献中所蕴含的艺术类命题进行梳理,并对美学命题的本体进行学术建构。在艺术领域,中国的美学命题往往具有深广的哲学背景,如“气韵生动”“中和为美”等,这就需要寻找艺术美学命题的哲学渊源,揭示其发展、演变的经典化过程,以使文学艺术创作的审美内涵形成清晰的脉络。很多美学命题具有普遍性的美学价值,同时又兼具某一艺术门类的特殊背景,这就需要我们在命题研究中“理实一体”地深入和系统考察。中国的艺术是为人生而艺术,所谓“流美者,人也”①,流淌出美的原点是这个人,起点也决定了终点。中国的古典美学要求艺术家不局限于表现单个对象,更要表现人类创造的生机活力,胸怀宇宙,思接千古,“游于艺”,再由“艺”及“道”,完善自身人格,洞悉整个宇宙、历史和人生的奥秘。命题的经典化研究需以艺术视角,从本体论、创作论、经典论和审美论四个方面探讨中国美学命题,并选取“美在自然”“中和为美”“传神写照”“君子比德”“气韵生动”“境生象外”“虚实相生”“大巧若拙”八个美学命题进行具体分析。 (三)文学与艺术相关命题挖掘整理、分析考辨的学科追问:演变视角和文献疏证 以本体论、创作论、典型论和审美论为纵向脉络,梳理古代美学命题的文献资料,挖掘范畴基础上的与命题相关的内容,梳理其学理意义上的演变逻辑规律,亦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如关于“本体论”的“情志”范畴中的“诗缘情”命题,在中国传统经史子集及诗话文论文献中有很多:《毛诗传》提出“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②;《汉书·翼奉传》云“诗之为学,情性而已”③;纬书《诗含神雾》云“诗者,持也”④;班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论》云“感于哀乐,缘事而发”⑤;何休《公羊传解诂》云“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⑥;陆机《文赋》云“诗缘情而绮靡”⑦;钟嵘《诗品序》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⑧,“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⑨;皎然《秋日遥和卢使君游何山寺宿敡上人房论涅槃经义》云“诗情缘境发,法性寄筌空”⑩;司空图《二十四诗品·自然》云“薄言情悟,悠悠天钧”(11);《二十四诗品·实境》云“情性所至,妙不自寻”(12);严羽《沧浪诗话·诗辩》云“诗者,吟咏情性也”(13);汤显祖《耳伯麻姑游诗序》云“世总为情,情生诗歌”(14);王夫之《古诗评选》云“诗以道情,道之为言路也”(15),“情之所至,诗无不至”(16);《明诗评选》云“诗以道性情,道性之情也”(17)。进行文献学意义上的文学与艺术双向“美学命题”的疏证考辨,为今后进一步研究美学命题的经典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文学和艺术美学命题话语判断的历时态演变性传承审视:以历史的维度 中国古代文学和艺术层面的美学命题,其概念内涵的话语判断具有历史维度的演变传承性和联系性,故应梳理、考察清楚这些美学命题的“规律性”传承和历史含义。比如,关于艺术的“大巧若拙”美学命题。最先提出巧拙之辩的是老子,他认为“大成若缺”“大巧若拙”(18),巧、拙是一对辩证的哲学概念,真正的巧是大巧,往往又以拙的形式呈现。庄子拓展了美的范围,“拙”的极端化“丑”也被纳入美学领域。任何事物不管其形貌如何,皆可成为美学客体(审美对象)。魏晋以来,巧与拙的问题在文艺领域开始得到关注。刘勰《文心雕龙》认为“务在允当”(19),“巧言易标,拙辞难隐”(20)。这一时期的文人对巧与拙的关注主要是在技巧的优劣上,且普遍重巧而轻拙。隋唐时期,文艺创作领域轻“拙”重“巧”(表现在技术和能力上),艺术界过于追求工巧精美的形式。宋代“巧拙论”开始形成,通过不断发展,在明清时走向成熟。这一时期的“巧拙”不再是对艺术技巧的褒贬,而是指代两种不同的艺术风格,开始转向以“拙”为“美”。如苏轼的《怪石枯木图》一反常态,以“怪”和“枯”来写意,陈师道所说的“宁拙毋巧”(21)也在追求一种以拙朴为宗的诗艺。当然,“巧拙论”虽然以“拙”为“美”,但并非否认“巧”的作用,而是一种“大巧若拙”,超越了单纯的巧和单纯的拙,是在巧拙基础上的升华。王若虚所强调的“巧拙相济”(22)的辩证关系,即体现于此。这里的“巧拙”相辅相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可以相互转化,如果刻意求巧,往往弄巧成拙。至明代,“拙”开始有“古拙”“天真”的含义。王世贞认为“愈巧愈拙”(23),艺术可由巧入拙。当然,“拙”可以入“巧”。如胡应麟强调“愈朴愈巧”(24),这自然不是指那种在巧之下的拙,而是一种胜于拙的“大巧若拙”,它是自然纯朴的,蕴含着天人合一的自由境界。在书法理论中也有类似观点,如黄庭坚论书法要“拙多于巧”(25),明末清初的傅山提倡“宁拙毋巧”(26)等,皆将“巧”“拙”纳入辩证关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