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想类型”与党史研究学术史的“概念化”进程 循上所论,无论是党史研究“学术史”概念的理论生成还是学术史研究的实践程序,都切实彰显了“学术史”概念在党史研究领域中的可行性、可为性与科学性,它完全可以与80年代以降党史研究学术化进程的史学书写之间形成对应关系,可以渐次形成党史研究领域中一个拥有特定内涵与外延的确定性概念。在此概念规制下,研究者可以将与此相关的学术史事纳入一个个彼此具有严密历史与逻辑关联的特定“问题”“主题”或“议题”框架之中,最终组接成党史研究学术化进程的完整史学脉络和文化形态,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地调适、修正与提升“学术史”概念的科学程度。这就是典型的“概念化”过程,一种新型概念的生成总是基于前期的理论探索和具体研究,但又对未来的理论修正与学术实践有所规范,理念(概念)与实践将形成一种交互往复、彼此验证的张力性关系,若假以时日,学术史研究必将成为党史研究乃至整个历史研究领域中具有独立地位和独特意义的学术形态,并强化作为一种概念的“学术史”自身的功能和价值。 从“史学史”到“学术史”之概念的变迁与更新,区划出不同的研究形态,标示了学术研究的进展,在一定维度上构成党史研究发展史之思想体系的创新与进步,标志着从传统的历史编纂史研究正转向新型的学术化发展史研究。不同的研究对象需要不同的研究方法,而正确、恰切的研究方法显然是由研究对象所给定的,应该与研究对象的属性相契合,但无论是研究对象还是研究方法,都需要准确合适的概念来加以表征,故而“学术研究重在提出标识性概念”①。围绕着党史研究学术化这一核心主题,“学术史”概念通过具有高度批判性和分析性的史实重建与理论建构,将尚未被系统化的相关知识、观念和信仰同具有普遍意义的理性思考以及具有综合性或整合性的理论范畴联系起来,使得不同表象和功能的知识、观念与信仰更具有一致性,从而与“史学史”概念及其所表征的知识系统有所区隔。尽管这种“概念化”的知识和思想秩序总是不完美、不完整和不均匀的,但至少就党史研究发展史而言,很多学术史事是仅仅借助于被用来规定和组织它们的“学术史”概念才得以浮现或存在的,研究者完全可以通过改变次级概念的参考构架而赋予这些新史事以活力、生命和价值。这就是“概念化”的首要功能和意义价值所在,概念是重要的思考与解释工具,在很多时候还是学术研究的起点。比如,纵观近十几年来的党史研究学术化进展,如果没有“新革命史”这个概念,人们就无法清晰感知和有效概括与传统革命史研究既有内在联系又具有超越性的新型中共革命史研究形态的存在,也就不太可能产生围绕“新革命史”概念而展开的多次精彩的学术争鸣,并在此进程中推动中共革命史在研究理念、选题拓延、话语体系和发展方向等诸多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学术创新;正是因为有了“新文化史”这个概念,诸如纪念史、记忆史、概念史、观念史、书籍史、阅读史、心灵史等一批新型党史研究形态的理论意涵和学术方位才得以揭橥,助推这些研究形态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学术进展。此类案例还有颇多可举,彰显了最低限度的、明晰的概念建构对于党史研究的重要性,它有利于整合相关的研究内容和学术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凝聚学科的创新推动力,对于提升党史研究学术化水准具有非常关键甚至根本的作用,这是由学术概念自身的基本功能所决定的,“普遍的概念是改变世界的实践的理论方法”②。 概念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理论效度与现实功能,源于任何一个科学的概念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理想类型”,任何有效的“概念化”实际上都是“理想类型”学说的运用与延展。以党史研究“学术史”概念为例,“理想类型”学说至少从两个维度清晰地昭显了它的本质:一是党史研究的学术化进程在整个党史研究发展史中的持续性或不间断性,虽然它掩藏在整体的学科发展脉络中,但通过“理想类型”式的抽象与提取,可以得到有效的显形和客观的书写;二是党史研究的学术化进程在整个党史研究发展史中的独特性或特殊性,亦即本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的一般“学术性”对于党史研究的真正成长所具备的特殊意义和独特地位。正是基于这两个维度,“理想类型在本质上仅仅是有关联系的抽象概念,这些联系由我们设想为事件之流中的不变者,作为发展赖以实现的各种历史个体”③。“不变者”意味着“学术性”或“学术化”之于科学的、理想的党史研究的关键意义与核心价值,它绝不会因人事、情势和时代的更动而轻易中断,因其反映与承载的是人类智慧的一般性和普遍性价值;“历史个体”意味着“学术性”“学术化”在党史研究的整体形态中仍然属于一种独特的文化存在,它不是党史研究现实结构的主体,且需理论思辨方可识别,但它有效地主导并推进了党史研究的科学化进程,也决定着未来党史研究的学术声誉和学科定位,故而所谓“独特”之核心意涵即指体量虽小但意义长远。当这种“历史个体”的“不变者”假以时日,“聚少成多”“积短至长”尤其在长时段的历史视野中加以审视之际,一条清晰可见的史学和学术的发展脉络就会生成。 扩而言之,当历史研究对象具有“历史个体”和“不变者”的性质之际,将其从具体的研究形态提升至“概念化”层级的进程就可以启动。毫无疑问,任何概念以及“概念化”所关注的对象,就是客观世界中的某些特殊部分或研究对象中的特定维度,这从根本上源于人类理性认识能力在理论上的无限性与实际运用中的有限性之间的深刻矛盾,“即使对于实在最小部分的描述也决不可能是详尽无遗的”④,我们谁也无法做到“没有矛盾地思考现实的无限性”⑤。人文学者注定要在这种困境下展开对于“客观世界”“现实世界”的探索,基本途径就是在自己的兴趣志业、知识系统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支持下,寻找到适切角度展开研究,并在这个有限层次下实现主观和客观的最大程度的统一,这就是学术研究的本质。无论是具体研究还是概念建构,其本质都是对“客观世界”“现实世界”的部分或局部的反映。概念只是提供了一种认识甚至改造部分现实的工具或坐标,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全部地反映客观现实。如果认为具体研究比概念建构和理论探讨更能接近于“客观世界”“现实世界”,那么这是一种相当可笑的幻想。如果以概念建构无法反映全部“客观世界”“现实世界”为由加以否定和批判,那么这是对概念之功能和“概念化”之本质的极大误解,很多无谓的争论便由此而来。因此,历史学界理应以更加认真、客观、负责、宽容的态度对待概念和“概念化”。世界和历史当然不是由概念及其所体现的逻辑所构成的,但无疑需要用概念及其逻辑的力量去认识和把握;在研究主体面对世界和历史的庞大实体时,谁都无法直接触及历史的本体和本源,只有通过某种“中介”才能感知研究客体的存在,进而才有可能部分廓清历史本体的实然的、或然的结构与面貌,而这种“中介”就只能是在单向度或多维视角下提炼的概念以及由此形成的理论和方法的聚集物⑥。没有表征“客观世界”“现实世界”之本质特性或维度的概念,或人为反对概念的创制与改进,人类就无法“客观”地研究和表述“客观世界”“现实世界”,就会陷入无可规避的“不可知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