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协同发展风险防范与金融审计应对策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海净,河北金融学院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区域金融、金融审计;田倩,河北金融学院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司理财。

原文出处:
科学咨询·科技管理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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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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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区域金融协同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实现区域金融协同发展,破除区域间的壁垒,打通内循环,实现金融资源自由流通,进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是我们期望实现的目标。然而在此过程中,区域金融协同发展仍面临诸多风险,亟须采取金融审计措施予以应对。比如,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雄安新区建设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为天津滨海新区带来了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机遇。同时,天津作为京津冀区域中唯一有明确金融产业定位的区域,应充分借助雄安新区的政策红利,促进金融要素在京津冀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和最优配置。但区域金融在协同发展进程中,区域间的相互联动性和自我传播性,不可避免伴随有金融风险的传导发生。如果对金融风险认识不充分,忽视风险的防范和规避,将会引发金融风险的大范围传播。因此,针对区域金融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金融风险,借助金融审计,发挥金融审计的作用与优势,采取有效的防范与化解措施,将会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保证区域金融健康平稳发展。

      一、区域金融协同发展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一)金融流动性风险,容易引发连锁危机

      所谓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运行过程中,由于资源配置不合理,金融产品期限错配等原因,当出现负债水平下降或者资产水平上升时,缺乏相应的配套资产及措施去应对由此产生的流动性困难,并引发传递效应,出现储户大规模挤提等现象,影响机构正常运营,造成社会不稳定。当前,随着我国利率、汇率等金融要素改革的持续推进,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稳健性受到严重影响,资产流动性水平日趋降低,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如果该风险不能加以有效防范与控制,将会影响到区域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金融结构不均衡,影响区域金融安全

      近年来,随着新型融资形式的不断涌现以及资本市场的日益完善,影子银行、民间借贷等非信贷融资形式日益盛行,对区域金融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比如,民间借贷的融资主体同时可能是银行的贷款客户,当时民间借贷出现问题时,风险便会传导至银行,进而引发银行业危机。

      (三)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监管跟进不到位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强势推进及金融产品创新步伐的加快,新兴金融业务层出不穷,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监管机构与其相匹配的监管措施不到位,使得区域金融发展风险提升。同时,由于金融机构本身大量创新理财等表外业务,信息披露不全面,竭力规避金融监管,容易引发政策性风险。

      (四)担保主体关联度高,容易引发风险蔓延

      近年来,实体经营企业“脱实向虚”现象日益严重,部分钢贸企业通过互联互保等形式进行融资套利案件频繁发生,其融资规模已远超企业发展所需资金。由于该类企业经营关联度较高,贷款额度高,当某一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风险会迅速扩散至关联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引发跨区域的“蝴蝶效应”,从而增加区域金融协同发展的风险水平。

      二、金融审计防范区域金融协同发展风险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的预防作用

      区域金融协同发展过程中风险的发生及蔓延,与金融机构的不合规运营、金融秩序混乱紧密相关。由于金融机构考核压力较大,致使过度融资、关联担保等风险性贷款行为不断出现。加之,小额信贷公司及担保机构不规范运营,金融机构监管缺失,区域金融协同发展风险不断上升。因此,应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的预防作用,制定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明确地方政府及金融审计监管部门的职责,提高机构资本充足率,减少金融风险诱发因素,保证区域金融健康协同发展。

      (二)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的阻断作用

      当个别金融机构发生风险时,政府部门应联合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机构第一时间阻断风险,避免金融风险的跨区域蔓延与传播,由区域性金融风险引发至系统性金融风险。当发生个别金融风险时,应发挥金融审计的统筹协调功能,建立跨区域的风险监测系统,实时观测风险变化情况,审慎分析金融机构运营指标及地方经济运行情况。同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做好挤提等意外事件的防范对策。

      (三)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的警示作用

      金融审计应借助其震慑力,对金融违法行为发挥警示作用。对于金融市场中的非法集资、民间违法借贷等违法金融行为,给予严厉惩处。对于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加强对已有风险问题的处理及后续问题的解决,及时给出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并给予专业指导,从而保障区域金融安全稳定。

      三、金融审计防范区域金融协同发展风险的对策

      (一)健全政府金融审计机制,强化内部审计

      随着金融自由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以及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仅依靠政府金融审计,难以有效抵御区域金融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金融风险。政府金融审计作为区域金融审计监督体系的主体,应对各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再监督,逐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地方政府审计机关在熟悉掌握当地金融机构运行情况基础上,应围绕国家宏观政策,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对地方金融机构开展事前、事中监管及事后跟踪整改,开展经常性审计,提高金融风险的预见性。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核心,应通过建立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与机构运营,提高运营效率,发现潜在问题,优化风险管理流程,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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