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又一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进一步开展了精准扶贫工作,并取得了卓著成效,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摆脱了绝对贫困,新农村建设也逐渐走入正轨。在此过程中,作为监督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审计部门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精准扶贫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然而,随着精准扶贫工作步入新的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审计工作也面临更大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精准扶贫审计体系,从而在巩固现有精准扶贫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程,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精准扶贫审计的定位与价值体现 乡村振兴战略下精准扶贫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农民脱贫致富,而为了巩固精准扶贫的成果,审计部门务必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出对精准扶贫审计应有的价值。 1.促进全局政策与单一政策的融合 乡村振兴战略是基于我国农村地区的现状、特点,进行整体规划的全局性政策规范,而精准扶贫是我国根据目前的国情针对不同程度贫困区域进行的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一种治贫方式,作为相对而言的单一性政策,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并在服从全局性政策的前提下落实具体工作。因此,精准扶贫审计在遵循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上,契合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不断提升和完善城乡审计工作,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2.促进审计检查与调查研究的融合 我国领土幅员辽阔,而精准扶贫工作面向的是整个农村地区,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参差不齐,导致当地政府在落实精准扶贫、制订相关政策时也有较大不同。同时,精准扶贫的隐秘性特征使得政府审计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因此,在推进精准扶贫审计过程中,需要通过问卷调查、统计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工作,以掌握当地精准扶贫政策的制订及落实情况,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指明方向。 3.促进问题与问责的有机融合 精准扶贫审计的根本目的在于督促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保障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推进。因此,精准扶贫审计工作不仅要发现并提出问题,同时还要对问题的出现进行问责,进而实现问题落实到人、实责落实到人,促进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共同解决实际问题,最终提高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但同时也表现出了一定的问题,亟需进行改进和优化。下面本文将尝试从多个角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事前审计不足 目前,我国的精准扶贫审计主要集中在事后审计,即在完成某精准扶贫项目后,对项目成果进行审计,导致项目前期缺少监管,难以发现项目前期的问题,甚至由于部分精准扶贫项目本身极为低效或占用了大量资源,容易出现由于事前调研论证工作不充分,项目规划不合理,或者资金预算和使用缺少科学合理的安排,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完成,起到反向的效果。例如,我国的农业大省——黑龙江省和河南省,都出现过盲目跟风,发起种植特色农作物的精准扶贫项目,但由于事前缺少科学的调研论证和对市场的有效判断,导致在收获时,市场已经出现明显的供大于求的滞销问题。因此,精准扶贫审计不能只作为事后的检验工具,而是应该延伸到事前规划,给予精准扶贫工作科学的引导。 2.独立性不足 目前,我国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多由当地省级或市级审计机构来完成,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有较大的关联性,因此较容易出现当地政府部门介入,或审计人员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而作出不恰当审计,如只列出一些小的、容易解决的问题,甚至对重大问题也选择少列、不列,极大地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3.专业人才缺乏 精准扶贫项目从立项之初到最终验收,中间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传统的以财务审计为主的精准扶贫审计,由于缺少对精准扶贫项目的深度理解,对项目和工程建设方面也了解不多,导致审计工作难以覆盖整个精准扶贫项目的方方面面,降低了审计的流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4.整改落实不到位 目前,我国精准扶贫审计工作主要聚焦于提出问题和整改建议,缺少对后续整改过程的跟踪和监督,甚至出现“屡改屡犯”的情况。此外,还有一些相关部门避重就轻,所谓整改只是做表面功夫,工作中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审计问题,这些都导致精准扶贫审计结果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5.审计对象混乱 目前,学界尚没有对精准扶贫审计的目标对象的准确界定,由此导致审计重点不突出、难以审查到问题之根本等,进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甚至可能出现错审、误审的问题,影响审计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