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富民为始”。近代以来,尽力摆脱绝对贫困、早日实现国家富强成为中国人民不断追求的梦想。共同富裕作为当今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追求,也是全国人民的期望所在,它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地总结历史发展经验,一步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致力于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党和人民在经济增长取得不俗成绩的同时,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夺取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胜利,这些都为促进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应当看到,实现共同富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特别是共同富裕实践道路上的审计工作仍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目前,国家审计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参与到共同富裕的建设之中,把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为审计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找准审计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审计目标体系,以此更好地促进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建设。除此之外,国家还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政策和评价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这一举措直接在理论研究与实践上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保证。研究型审计自2009年由南京特派办正式提出以来,经过不断探索推广,部分基层审计机关在社保基金、乡镇医药改革、地方政府性债务、乡村振兴研究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领域涉足研究型审计并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1月15日,《审计署关于印发全国审计机关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审政研发[2021]6号)文件提出,各级机关应当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助推全面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建设。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共同富裕是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在现代化强国中的“升级转换”和“接力赓续”。在党的十九大引领共同富裕的时代进路后,“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郑重提出,这也被当作是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并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则强调,“共同富裕没有捷径,不是变戏法,必须靠14亿多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来实现。”因此,准确把握现阶段实现共同富裕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及路径选择,在共同富裕实践中引入研究型审计,对于尽早实现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远大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在梳理共同富裕内涵与实现路径以及研究型审计含义与作用的基础上,探讨共同富裕实践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据此引入研究型审计,以期助力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本文的可能贡献主要在于:在共同富裕实践中引入研究型审计,为共同富裕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也为国家审计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探索思路。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一)共同富裕:内涵与实现路径 自毛主席率先提出共同富裕的理念以来,其内涵随着中国的发展而不断革新与丰富。在如今的共同富裕初步实现阶段,“共富共享”的特征越来越明晰,“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之际做出的重大战略延展和庄严承诺,致力于推动社会主义向更高阶段迈进。中国共产党追求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都富裕,它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共同富裕在理论上的含义可以被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主要强调生产力,它要求国家的实际生产力能够达到富裕的水平;第二层次主要强调“共同”,它需要反映全体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共享程度;第三层次强调“人”,它重视人民群众在基于前两个层次的实现上所要达到的最高理想状态。从理论三个层次的递进上可以发现,实现共同富裕必然是一个集过程与结果于一体的阶梯式递进、螺旋式上升的动态过程,它将会是社会稳定走向“善治”、具有渐进性质的长期过程。 三次分配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包括以市场主导的初次分配、以政府主导的再分配和以人民自身主导的三次分配。当下,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配套协调的基础性制度是发展所趋。第一次分配主要是利用市场“无形的手”来实现收入分配。市场竞争的财富创造、技术的进步以及由市场机制驱动的第一次分配组合作用于社会,重新塑造了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状况,并使所有人都能够拥有参与、竞争并实现阶层垂直流动以及跨越的机会。第二次分配主要通过政府这一“有形的手”来调节收入分配。虽然市场中的自由竞争以及其主导的第一次分配是共同富裕的强力推手,但市场并非万能的。政府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须作为第二大主角,扮演着必不可少的“再分配者”的角色。第二次分配的基本方式包括税收、基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等,这些方式不仅可以让人民群众都能够通过自身努力实现收入增长,而且能够有效利用调节和补偿机制,使经济社会发展的福祉惠及全员。第三次分配主要依靠个人的自愿捐赠,它是指个人在良好习惯或道德的影响下,自愿地将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第三次分配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社会道德、公众文化与生活习惯等。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济困扶贫”的传统美德,而当今社会作为一个共同体也往往需要人民发扬“先富帮后富”的精神。对此,国家的态度一直都是贯彻自愿原则,十九届六中全会也明确指出分配不能“杀富济贫”、不能逼捐,要支持有能力的民众参与公益慈善事业。